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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工作方案汇编(45篇)(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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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扎实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制定出台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监管服务机构,分类处置。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山塘、水库)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林产品所有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业生产性设施使用权、设备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资源使用权以及农村集体所有房屋和场地出租、农村集体所有房屋出售等事项,明确应进入县交易中心交易的范围和规模。明确交易方式和程序,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竞价应当作为主要交易方式,对公开招标程序、邀请招标程序、协议转让程序、拍卖程序、挂牌程序予以明确。对禁止交易情形、中止交易情形、终止交易情形、交易结果无效情形等予以明确。

(二)实行组账村管XX代理

在坚持组级集体资产"四权"不变的前提下,现有各村民小组银行基本账户不变,各村实行组账村管XX代理,组账经村集体民主议事程序后签订委托协议,委托纳入村级管理核算。(责任部门:财经事务中心;配合部门:农业农村办、财管所、各村)

1.组账纳入村级账内核算。村民小组账目经村集体民主议事程序,委托村委管理核算,组账由XX"三资"监管部门代记,保留村小组银行基本账户,执行统一的农村"三资"相关管理制度。村设组账报账员(原则上由村报账员兼任),负责报账、日常财务统计;应收应付款明细账、资产资源台账的登记等。

2.支出实行村审批XX审核。村民小组所发生的小额支出(数额标准经村民主议事程序讨论决定),经手人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并在原始凭证上注明用途和签名,经本组理财小组审查、组长同意、村监会审核、村书记审签后,报账员方可办理支付。大额款项(由XX确定标准)支出,经手人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并附村民小组户主会议记录,经本组理财小组审查、组长同意、村监会审核、村书记审签后,由村报账员报XX"三资"监管部门办理审核支付。原则上组级财务实行按月报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票据不合规、手续不完备或审核程序不到位的收支凭证由XX"三资"监管部门给予退回。

3.资产资源委托村统一管理。村民小组的资产、资源由村统一登记造册,统一管理。凡属村民小组的资产和资源的处置(交易)要严格按照民主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行。处置(交易)方案须提交村民小组户主会议讨论并形成决议,经公示后,由村统一组织招投标,涉及的村民小组负责监督。合同经XX审查后,以村经济联合社名义签订,收益归村民小组所有。处置(交易)方案、户主会议讨论形成的决议、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报告、XX在经济合同正式签订前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经济合同原件、补充协议原件、经济合同公示结果等资料报XX"三资"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4.财务收支实行统一公开。村民小组财务收支账目由XX"三资"监管部门统一制作,村、组审核。每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由村监会将村民小组收支账目在本组醒目的地方(村公开栏,微信群、手机APP等)公开,内容必须逐笔逐项明细公布并拍照留存,接受村民监督。

5.规范村民小组收益分配。组内收益和土地征用费分配,经村提取公益公积金后,由村民小组提供户主会会商通过的分配方案,经村级组织审核,报XX审查备案。经公示后,按财务审批程序,由XX"三资"监管部门按分配方案转账给农户,原则上收益(土地征用费)到账后当年分配完毕,最迟不超过六个月。

(三)实施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迈步倍增计划

各村根据实际,因地制宜,选取适合自身发展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如"飞地抱团"模式、"国企带动"模式、物业租赁模式、土地流转模式、工业园区带动模式、旅游带动模式、村企合作模式、职业农民经理人模式等),开辟集体经济增长新方式、新路径,选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建立集体经济新增长点,做大集体经济"蛋糕",提升农村集体经济自我积累能力,大幅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责任部门:党建工作办;配合部门:农业农村办、财管所、财经事务中心、党群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组、驻XX帮XX扶村工作队)

1.鼓励"飞地抱团",壮大集体资产规模。区位条件差、存量资产少、发展空间受到限制的集体经济薄弱地区整合各级政策扶持资金与集体经济组织闲置资金,由XX级集体经济组织统筹,通过凡征必建、货币置换、物业置换或分享租金收益等方式,跨区域在工业园区、智能装备产业园区等XX中心区、产业重点发展区集中投建或购置产业用房和经营性物业,为村集体增加固定资产,壮大集体资产规模,确保稳定收益。

2.实施"村企带动",拉动经济薄弱村发展。发挥麻陂XX洪湖村香蔬果合作社、润华农牧专业合作社等优质龙头企业、合作社作用,与全XX相关经济薄弱村开展加油站、充电站、村级优势产业、工程等项目联建联营,探索"企业+合作社"发展路径,创新开展集体经济一体化推进模式,即企业与经济薄弱村携手发展,实现帮扶集体经济薄弱村进入"10万+"的发展目标。

3.扶持物业经济发展。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符合规划和建设要求的建设用地,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允许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依法进行改造,加大村级集体留置用地开发力度。利用村级留用地和征地拆迁款因地制宜发展标准厂房、民工公寓、仓储物流设施、三产经营用房、二三产业市场等村级物业项目。

4.鼓励村集体主导土地流转。实行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流转土地,流转期限三年以上,村集体统一发包,并向流入方收取适量的流转服务费及基础设施维护费,增加村服务性收入。对新增连片流转土地、流转费收取率高的村集体进行补助。

5.加快发展现代新型农业。围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依托资源优势,发展现代农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鼓励村级组织在符合产业规划和准入导向的前提下,通过委托流转或股份合作等形式推进土地流转,引入现代农业发展项目。鼓励村级组织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业全产业链综合配套服务。鼓励村级组织围绕主导特色产业,购置农业设施大棚、粮食烘干、仓储等农业设施,增加农业经营性收入。鼓励村级组织依托农业综合开发、低丘缓坡地开发、低产田改造等项目,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基础设施使用有偿服务,增加租赁性收入。

6.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经济。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鼓励村级组织利用特色资源优势,发展休闲旅游产业,走"生态兴村""文化兴村""旅游兴村"等新型发展路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村级组织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依托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明,积极发展乡村旅游项目、民宿经济。鼓励特色村挖掘当地农耕文化、民俗文化,以旧修旧、以旧修故,将文化保护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规划打造"创意村落",增加旅游收入。

7.加快培育农村电商新业态。结合"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以淘宝村、电子商务专业村创建为载体,鼓励以村级组织为主体,联合社会资本、供销社等各类主体建设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和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搭建"一村一品一店"村级电商服务点,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探索开发产业型、文化型、休闲型等农村电商发展模式,促进农村电商产业集聚,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8.推进低效用地腾退转型。全力推动村级组织对低效使用的土地、厂房、仓库等存量集体用地实施腾退,有效解决村级经营性资产"低小散"问题。引导鼓励村级组织转型改造,支持村级组织兴建农贸市场、商铺店面等城乡一体新社区配套设施。加强腾退后土地综合整治力度,确保腾退村收入保持稳定、资产不断优化。适应新型城XX化发展方向,探索村级组织入股经营城市资产的路子,增加物业性收入。

9.挖掘土地开发潜力空间。结合村庄规划布点优化,全力推进农房有序集聚,推动农村集体宅基地置换盘活,为村级集体经济腾出发展空间。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潜力调查,按照"谁实施、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指导有条件的村级组织在做好项目资金测算、意愿调查和立项规划等基础上,组织或参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盘活用地指标,将土地整治的一次性收入和集体存量资产转化为村级集体经济的稳定性收入。

10.增强公共服务承接能力。发挥村级组织统一服务功能,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提供专项、配套、监管等服务,扩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空间。鼓励村级组织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创办农业经营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主体。鼓励村级组织围绕粮油生产,建立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综合性服务。鼓励村级组织建立农业科技信息、农村环境整治、道路绿化养护、河道保洁、为农便民服务等领域的专业化服务队伍,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以奖代补等方式,承接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加强对村级经营性服务组织的培训和指导,为农村公益事业提供便捷、高效、全方位的服务,增加服务性收入。

11.盘活经营农村集体资产。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经营权、资产、资金等按照保底分红等方式参股经营。依托工业园区产业集聚优势,支持村级组织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老校舍、仓库等各类集体资产,搞活存量资产发包和租赁经营。

12.扶持产业项目建设。统筹安排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发展现代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精品民宿等特色产业,建设美丽经济,允许村集体通过指标折抵入股、保底分红加二次分配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体,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建设或服务配套设施项目,优先在现代农业产业项目立项支持,除优先享受产业项目补助外,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给予村集体补助。

13.支持土地开发保护。支持村集体盘活集体存量土地资源,优先申报土地开发、建设用地复垦、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等土地整治项目,年度激励政策重点向村集体倾斜,同时逐步提高村集体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补偿标准。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村组共建新格局

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把加强"三资"管理、开展村组共建工作与党组织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把党组织在各项工程中的表现情况作为党组织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XX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包村包组工作,采取"挂图作战"等有效措施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对农村工作,尤其是对集体经济的领导作用。(责任部门:党建工作办;配合部门:农业农村办、财管所、财经事务中心)

1.整合"三资"监管部门。"三资"监管部门设在农业农村办,明确分工,主要负责农村资产资源管理、资金管理、产权交易等工作;在班子分工中明确由一个分管领导统筹负责"三资"管理工作,使"三资"工作统筹运作、统一管理、规范服务。

2.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小组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在条件成熟的小组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把更多的优秀小组长吸收入党,逐步实现党员村民小组长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探索推行小组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对农村工作,尤其是对集体经济的领导作用。完善党组织对小组集体经济事项的领导机制。对于设立党支部的小组,可推行农村重大事项"4+2"全程纪实工作法,加强小组党支部对"三资"管理、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等重要工作的领导;对于未设立党支部的小组,探索小组和小组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村级党组织领导机制、通过小组干部或小组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会议提议、村级党组织审议、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决议等程序进行讨论决策。

3.实施集体经济发展"一把手工程"。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XX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包村包组工作,逐村建立村级资源库、项目库,逐村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确立发展目标、落实发展项目,采取"挂图作战"等有效措施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大力培育和弘扬集体主义精神,激发村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人翁意识,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村强民富打下牢固精神根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村组共建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XX党委书记任组长,由XX党委副书记、XX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纪委监委、党建办、农业农村办、财管所、财经事务中心、自然资源所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村组共建办),办公室设在财经事务中心(原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定期汇总分析"三资"管理情况,研究制定完善集中清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推行组账村管XX代理、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票据规范管理、加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规范村级报账员管理、规范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规范村级小微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等"三资"管理制度,破解整改"三资"突出问题,组织实施"三资"检查考核等。各XX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村组共建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细则,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XX村组共建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培训。XX纪委监委、党建办、财管所、财经事务中心、农业农村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指导、服务等工作。XX要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体监督职责,负责辖区内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村级党组织负责人是本村集体"三资"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村"三资"管理负总责;经济合作社社监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是村集体"三资"管理日常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三资"管理监督负总责。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对每一项具体工作出台实施细则,确保试点工作展得开、落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XX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建立相关台账。县村组共建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抽查,督促各XX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形成"XX一月一自查,县级一季一抽查"的长效监管机制。对问题较多、重点整改的村,实行跟踪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加大考核力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列入XX政府对各村、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作为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各XX要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村干部考核奖励、评先评优挂钩。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通过巡察、审计、检查、信访、举报受理中发现、查实违反村级财务和"三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督导工作方案

按照XX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安排,根据《中共府谷县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及《XX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如下督导工作方案。

一、督导时间

此次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至今年年底集中开展,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之后常态化开展,原则上至少开展5次督导检查工作。

二、督导内容

督导工作主要聚焦"四比四争当"活动这一抓手,重点督导以下八个方面内容。

1.安排部署情况。

(1)看是否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

(2)看是否是否认真制定重点任务具体实施方案、相互配合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3)看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具体抓手、工作原则、推进思路、工作任务、总体目标是否切合实际,切实可行,问题导向是否鲜明,规定动作是否安排到位,自选动作是否有特色。

(4)看宣传引导工作到不到位,大力营造转作风、树形象、重实干的浓厚氛围。

2.学习教育情况。

(1)是否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对学习教育的基本任务、重点内容、具体标准、预期效果等是否有明确设定。

(2)党员干部是否认真落实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内容、效果,是否把个人学习与党组织要求、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达到以学提能、以学促干、以知促行。

3.查改问题情况。

(1)看是否通过自己找、相互提、组织查、领导点、群众评相结合的方式,找准找实在学习贯彻、工作推动、破解难题、工作标准、具体执行、日常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2)看是否建立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定了整改方案、夯实了工作责任。

(3)看是否扎实做好整改,任务是否清楚、活动开展了没有,是否建立"发现问题一整改落实一情况反馈一总结评估"的闭环机制,整改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

4.专项治理情况。

(1)看机关效能方面是否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不断创新管理方式,优化运转流程,提髙服务水平。

(2)看营商环境方面是否牢固树立"围着企业转、跟着项目跑"的服务理念,实现管理向服务转变、被动向主动转变。

(3)看重点民生领域方面是否解决教育领域、医疗领域、食品安全、交通出行、住房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长期存在的问题,切实推动民生领域问题整改。

(4)看安全环保领域方面是否抓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综治项目整治、水土流失治理、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筑牢安全环保防线。

(5)看历史遗留问题方面是否全面梳理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历史遗留问题,实行一项问题、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扎实做好问题排查化解。

5.考核评价情况。

看是否坚持以工作实绩作为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标尺,注重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高质量项目建设、风险防范化解、文明城市创建等重大任务中查实绩、看作风。

6.鼓励激励情况。

(1)看在加大典型选树力度方面,是否注重从基层一线、重点工作落实、急难险重任务发现,多角度进行考察了解。

(2)看在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方面是否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做好心理疏导,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7.惩戒问责情况。

(1)看是否综合运用信访举报、群众反映、开设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举报服务热线等方式掌握干部作风表现情况。

(2)看是否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运用提醒、问责等手段,综合考虑考核、研判等情况,依纪依规做出处理。

(3)看是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8.建章立制情况。

看是否健全作风问题发现和解决、干部作风评议、良好作风养成等制度体系,是否严格执行制度。

三、督导方式

1.随机抽查。釆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各村组和各机关站所开展督导工作。

2.明察暗访。围绕各村组和各机关站所整改台账,通过实地走访和网络舆情等真查实访干部作风建设成效。

3.查阅资料。查看传达学习、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记录,查看工作开展等情况。

4.参加会议。督导检查组提前做好对接工作,全体成员要有针对性地参加单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有关会议。

5.严肃问责。对专项行动中敷衍应付的人和事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移交有关单位。

6.及时报告。督导检查组围绕督查内容落实情况形成督查情况报告,及时汇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主要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为镇党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决策提供建议。

7.工作总结。每次督导工作结束后,督导检查组要形成总体工作总结,上报镇党委。

四、督导要求

1.切实提高站位。此次督查是贯彻省委、市委、县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和落实县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是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切实提髙督查工作质效的有益探索。

2.认真履职尽责。督查小组要认真做好统筹调度、督查路线规划和人员分工;要结合督导内容,明确实地督导侧重点和问题焦点,掌握督导的关键环节和发现问题的具体细节,确保高质高效。

3.坚持问题导向。从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具体问题入手,做好资料收集、数据统计工作,对收集掌握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核实,通过零距离接触相关人和事,准确掌握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4.突出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对象提出差异性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防止"一锅煮"、"一刀切"。

5.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用实际行动转作风、树形象。督导结束后,要及时梳理、汇总相关督导情况,围绕督导内容形成工作报告。

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

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机制

(一)建设老旧小区信息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梳理完善全市老旧小区基础信息,将"十四五"期间需改造的老旧小区按照产权性质、改造需求等情况分类落图,加强市区统筹、部门协同,实现信息共享、政策集成、业务联动,逐步形成涵盖老旧小区治理、改造、管理三位一体的工作平台。

(二)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综合治理。坚持"先治理、后改造",明确老旧小区内违法建设、地桩地锁、开墙打洞、群租房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等综合治理标准。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影响改造工程的应在改造前拆除。通过"自拆、帮拆、劝拆"等形式,拆除影响改造工程的外窗护栏,保障节能改造工程质量。全面拆除地桩地锁,治理开墙打洞和地下空间违规使用,对群租房进行动态清零。

(三)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管理。全面开展老旧小区体检,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力争在2022年底前将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全部纳入改造项目储备库。各区结合体检结果、本区财力、群众工作情况和居民诉求等实际,对储备项目分批申报列入改造实施计划,并动态调整。加快推进危旧楼改建和简易楼腾退项目,每年按照不低于基础类改造总量20%的标准推进抗震、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加大力度推进改造周期短、当年能见效的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公共区域市政专业管线改造、适老化改造等单项改造项目,支持实施环境整治项目。合理安排实施计划和施工工期,减少雨季施工、冬期施工。

(四)创新以改建方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制。可将老旧小区中危旧楼房集中连片、危旧楼房与平房交织,以及部分建设年代较早、建设标准不高,虽可通过加固方式改造但居民改建意愿强烈的项目纳入改建范围,实施改建带改造、解危带改造。建立居民出资、政府支持、产权单位履责、社会资本参与的资金共担模式。改建项目应当不增加户数,可以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适度改善居住条件,可以在符合规划、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由区政府统筹用于补充社区配套短板或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

(五)分类细化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和标准。按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标准和技术导则,明确13项基础类改造内容,将楼本体节能改造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区内供水、排水、供气等老旧管线改造作为重点优先列入改造菜单,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砍伐老树,守住现状绿化率不得降低等底线要求;细化11项完善类改造内容,将居民需求强烈的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加装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消防设施等作为重点优先列入改造菜单,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自行车棚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明晰12项提升类改造指引,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利用拆违腾退的空地和低效空间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补建养老、托育、体育、社区食堂、卫生防疫、便利店等公共服务设施。

二、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多方参与机制

(六)建立政府统筹协调机制。各区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统筹,有关部门分工落实,街道(乡镇)具体组织,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难题,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七)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坚持党建引领,推广通州区"六组一队"、石景山区"三问于民"、大兴区"由一传百"等经验做法,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深入做好群众工作。鼓励改造项目相关各方成立临时党支部和工作组,建立多方参与、沟通顺畅的全过程协商共治机制。在街道(乡镇)、社区统一组织下,充分发动居民、党员干部、志愿者等,开展好意见征集、宣传动员、秩序引导、矛盾调处、文明施工、质量监督等工作,协调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等相关单位与居民做好沟通协商。拓宽征集民意渠道,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安居北京"公众号、北京业主决策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获取意见建议、回应居民诉求。

(八)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机制。鼓励市、区属国有企业通过"平台+专业企业"模式统筹社会资本参与、存量资源利用、规模化改造、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物业,推动"治理+改造+运营"一体化实施。各区可将街区、社区内老旧小区打捆实施,推动项目"由小变大、由散变整",由老旧小区改造向街区更新转变;推动项目"投资+工程总承包+运营"一体化招标,实现全链条实施;推动以"物业+"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改造运营低效空间和存量设施,同步提升运营水平和物业服务水平。各区要完善引入社会资本风险评估机制,规范退出程序。

(九)完善责任规划师、建筑师参与机制。加强责任规划师培训,指导责任规划师深度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细化责任规划师提供项目规划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公众参与、全程跟踪和服务项目实施、参与项目验收等全流程工作指南,完善责任规划师在改造项目生成和方案审查等节点出具意见的制度。健全改造项目建筑师负责制,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确保改造项目设计品质。

(十)健全落实产权单位改造责任的政策措施。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动落实产权单位在动员业主参与改造、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承担自有产权专业管线改造费用以及归集补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方面的责任。压实市、区属国有企业产权人责任,加快推动所属老旧小区改造,研究将其实施改造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企业成本的可行性。研究支持产权单位在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后退出小区管理的相关政策。研究出台支持鼓励产权单位将自有房屋设施改建为便民服务设施或作为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有关措施。制定支持产权单位使用房改售房款或依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的相关政策。

三、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

(十一)健全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管控机制。围绕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设计方案,制定相应施工图审查和责任规划师出具意见的具体办法,明确改造要求,强化设计管理。健全专项验收工作机制,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时,要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设计方案进行专项验收,不通过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十二)积极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养老服务营收实行单独核算。鼓励社会资本以"物业+养老"服务的方式参与,提供物业服务,开展定制养老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搭建平台,吸引专业企业参与加装电梯、增补养老服务设施等工作,同步实施室内适老化改造。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予以支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智慧居家社区服务,建设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精准对接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需求,丰富服务形式,创新产品供给。

(十三)着力破解老楼加装电梯难题。绘制全市老楼加装电梯地图,向社会公开,并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加装电梯诉求办理督导机制,完善项目启动工作流程。出台利益平衡指引,指导居民依法协商,促进达成共识。支持各区搭建加装电梯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不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楼栋,鼓励安装爬楼代步设备等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鼓励租赁企业搭建平台,探索采取以租换租的方式解决老年人上下楼问题。

四、推动各类市政专业管线只改一次、各类改造一次到位

(十四)统筹同步实施各类市政专业管线改造。积极申请国家层面对市政专业管线改造的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市政专业管线改造支持力度。创新老旧小区红线内市政专业管线改造施工总承包模式,优化红线外市政专业管线改造审批流程,实现管线改造与综合整治同步实施。管线改造移交后,水电气热等市政服务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特别是推动排水企业管理服务进小区,实现管理服务入楼入户。制定老楼加装电梯管线改移成本控制措施,统筹老旧小区管线改造和加装电梯管线改移,优化施工方案,降低改移费用。明确专业公司改造责任,研究制定相应措施保证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鼓励由一家通信公司统筹负责改造项目内的架空线规整(入地),与公共区域环境整治提升同设计、同实施、同验收。

(十五)细化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措施。完善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申请制,利用好协商议事平台,充分开展民主协商,引导居民达成共识。细化施工方案,充分考虑居民正常生活需求,明确临时供水、排水措施,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提前公示改造计划,避免因居民新装修房屋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明确改造申请截止时间,充分预留居民协商和申请时间。明确政府支持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的标准,支持业主出资同步进行个性化装修改造。

(十六)推动各类改造一次到位。利用大数据平台实现与老旧小区相关的市政专业管线、道路、绿化、"海绵城市"、"雪亮工程"等各类改造信息共享,统筹用好各类改造资金、资源,实现以块统条,推进一张图作业、一本账管理,力争一次改到位。

五、优化规划建设管理措施

(十七)完善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进一步梳理老旧小区及周边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产权的存量配套设施,建设便民服务设施。加强存量配套设施用途管控,推进将已挪作他用的配套设施恢复原规划用途,或按照居民实际需要使用,优先配建卫生防疫、养老和社区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设施。探索存量资源统筹利用利益补偿机制,鼓励存量资源授权经营使用,加强授权经营使用期内的用途管控和使用监管。

(十八)创新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全市设立老旧小区新建改建配套设施规划指标"流量池",对于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公共安全设施改造、危旧楼房成套化改造的,增加的建筑规模计入各区建筑管控规模,可由各区单独备案统计,进行全区统筹。创新规划管理措施,允许土地性质兼容和建筑功能混合。可利用现状使用的车棚、门房以及闲置的锅炉房、煤棚(场)等房屋设施,改建便民服务设施,依据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意见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出台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指引,制定楼本体、公共空间、配套设施等改造内容设计标准,提升改造项目设计质量。

(十九)压减规划建设审批时限。加快调整新建、改扩建配套设施规划审批,属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范围的,按规定简化审批流程。不涉及新建、改建的政府投资改造项目,力争将审批手续压缩到100天内。研究优化施工许可审批流程。优化招标公示程序,完善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全面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在责任规划师团队确定规划设计方案后,由招标人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区总责任规划师和街道责任规划师对设计方案出具意见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区发展改革部门项目审批、财政部门财政评审效率。

(二十)健全工程组织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机制。统筹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绿色施工、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开展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状况测评。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指引和标准化图集。对于无需办理施工许可的单项改造和环境整治提升改造项目,由属地相关部门按职责进行质量安全监管。支持各区将技术服务、察访核验和其他辅助性事项,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给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承担,加强工程组织实施和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实施主体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鼓励实施主体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二十一)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鼓励科技创新,创建智慧工地。对居民诉求集中的屋面防水、外墙保温、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等涉及的建筑材料、施工工艺问题,采取"揭榜挂帅"方式,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创新研究。支持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机具,破解技术难题,提高改造效率。

(二十二)改革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后,街道(乡镇)应牵头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和参建单位,对改造效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不改变使用功能的改造工程,应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鼓励整体提升消防安全水平;确有困难的,可按不低于建成时的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验收备案。外窗更换、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等老旧小区专有部分完工后,邀请住户参与分户验收。对于因住户不同意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内墙加固、外窗更换、管线改造等工程不能全部完成的,由实施主体获得住户签字、提交书面说明并依法完成设计变更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依据验收结果办理备案手续。

(二十三)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鼓励各区通过第三方机构,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开工前审计、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加快办理工程结算,将事后审查与事前、事中监督并举,强化全方位审计监督。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价依据、标准、指标指数等,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严格监管补助资金使用。

六、创新财税、金融和住房公积金支持措施

(二十四)提高政府资金使用绩效。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机制,研究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完善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机制,对改造推进快、居民满意度高的区,适度早拨付。研究通过合理打包改造项目,将配套设施收费、存量资产收益、服务设施运营收益等作为还款来源,发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

(二十五)加大金融、税收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争取政策性银行长期、低息贷款支持,创新商业银行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信贷途径,鼓励以设施经营权和物业服务协议作为质押获得贷款,以经营收入和物业费作为还款来源。进一步推进税费减免政策落地,减轻企业负担。建立引入社会资本贷款贴息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贴息率不超过2%、最长不超过5年的贷款贴息支持。

(二十六)明确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的操作办法。允许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楼本体改造、加装电梯、危旧楼改建和交存专项维修资金。支持居民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危旧楼改建,明确提取和贷款操作流程。

七、持续推进建立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二十七)持续推进业委会(物管会)组建。依托住宅小区基础数据库和物业管理系统,对未组建业委会(物管会)的老旧小区实行挂账督导、动态销账,2022年底前力争实现改造范围内的老旧小区业委会(物管会)全覆盖。出台业委会(物管会)指导规则,引导业委会(物管会)在老旧小区治理、改造和后期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十八)完善通过"先买后补"方式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工作机制。制定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意见,完善政府资金支持引导和有序退出机制,推动分类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合理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实现规模效益。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付费方式和标准,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各区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投诉处理和日常检查等情况,结合居民物业服务缴费率对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激励制度,并实施分类监管。

(二十九)开展物业服务"信托制"试点。在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试行物业服务信托制,由小区全体业主作为委托人,将物业费、公共收益等作为共有基金委托给业委会管理,实施开放式预算并接受业主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支出全部从基金账户中支取,由物业公司提供公开透明、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三十)健全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续筹政策制度。推动在业主做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续筹承诺后,再将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范围。落实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应筹集金额30%的,小区公共收益的50%以上优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研究不动产交易环节须补建、续筹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措施,提高业主补建、续筹主动性。市、区属国有企业为售后公房原产权单位的,研究将其补建专项维修资金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审计监督的相关办法。研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引入专项维修资金保险机制。

八、完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三十一)健全分区分类考核机制。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程度、资金筹措使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引入社会资本、居民满意度等方面,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考核机制,细化任务目标,优化评分标准。加强对市有关部门出台改革措施及落地情况的督查考评。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承担老旧小区运营及物业管理的业绩考核及奖励办法,促进和鼓励其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三十二)完善央产老旧小区改造"双纳入"工作机制。完善中央有关部门和北京市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健全中央单位与市、区、街道(乡镇)多层次对接联络机制,做好支持配合与服务保障。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部委下属事业单位、央企、本市等多类产权混合的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措施,明确不同产权性质住宅改造资金申请、拨付和统筹实施的具体办法。建立核心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项推进机制,充分利用首规委办平台,进一步摸清核心区央产老旧小区底数,制定改造计划,定期协调调度,加快推进实施。

出台司法保障"五个大起底"行动工作方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区开展"五个大起底"行动的统一部署,切实保障全市"五个大起底"行动顺利开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司法保障"五个大起底"行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台账摸清底数,分类处置精准有力,定期调度确保实效。

一是要求限时办结。对梳理出的未结案件明确责任人和督办领导、设定完成时限,确保"五个大起底"相关案件得到高效妥善处理;二是建立绿色通道。对"五个大起底"行动开始后进入诉讼程序的相关案件,按照优先办理、特事特办的原则,快立快审快执;三是聚焦重点案件。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对债权债务复杂、难以协调的案件,选派专业能力强的法官承办。对开发建设单位主体灭失的,在债权债务等资产明晰的前提下,依法拍卖"半拉子"工程项目资产,并将拍卖所得资金用于处置该项目已发生的债务;四是发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作用。对债权债务复杂、难以协调接盘的"半拉子"工程项目,纳入诉前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妥善解决;五是加强司法救助。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费用时,对涉及"五个大起底"相关案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缓减免制度;六是建立通报督办机制。每月统计"五个大起底"未结案件情况,对超期未结案件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抄送市中院派驻纪检组,督促承办法院、承办庭室、承办法官尽快办结;七是树立靠前服务理念。充分发挥法院诉源治理、法治宣传等职能,主动服务"五个大起底"行动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提供诉前调解、多元解纷、义务普法等司法服务,确保相关单位在推进工作时不走弯路、依法办理。

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2022年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楚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市消防委办〔2022〕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系统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中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政府部门"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组织,科室全员参与,积极动员企业力量,抓实抓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采取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方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XX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副局长

XX副局长

成员:XX办公室主任

XX工业经济运行科负责人

XX产业发展科负责人

XX中小企业服务科负责人

XX科技创新科科长

XX信息化推进科科长

XX科技发展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小企业服务科(局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钱开富担任,成员由XX、XX、XX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整理等工作。各科室、各企业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三、任务分工

各科室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中小企业服务科(局安办):负责机关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部署和督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把控民爆企业和危化品企业,全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消防安全工作,具体包括局机关消防器材监管,做好机关火灾防控及消防安全工作。

产业发展科、工业经济运行科、科技创新科、科技发展科:负责督促园区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防控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区域消防安全,切实落实防控措施,杜绝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其他科室及人员,按照"三进"企业职责分工,做好所联系企业消防安全防控工作责任落实。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至2022年10月25日)。局安办调整充实消防安全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分别下发到科室,并组织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0月26日至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突出11类重点场所和11类风险,对重点企业、突出风险,逐类场所和风险进行排查,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机关和企业消防安全。

(三)总结阶段(两会结束后10日)。总结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强化消防责任落实

1.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对机关、工信系统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评估,切实找准机关和企业"最不放心、最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关键部位,夯实措施,严格检查监测,强化整治,消除隐患。

2.落实科室主体责任。局消防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科室按照责任分工,重点做好园区、重点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针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关键部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督促重点企业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管理及应急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等制度的细化和落实,做到日常巡查到位、隐患整改及时、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初起火灾扑救有力。

(二)强化消防安全工作

1.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局消防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产业发展科、工业经济运行科重点负责机关和企业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二十大、元旦、"两会"期间集中排查整改隐患,督促机关及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检测,确保电缆井强(弱)电线路等设施设备无短路、老化、过载、漏电等问题。

2.加强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严格落实国家《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标准,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熟练应急处置程序。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功能、设置和维护管理达到规范化要求,提高消防控制室在预防和及时发现火灾、扑救初期火灾方面的管理监控效能。

3.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组织有关科室联合开展检查,危化品企业、民爆企业和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

(三)强化宣传提升素质

1.开展系统宣传培训。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消防百日攻坚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宣传进园区,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对机关及重点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积极对接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机关消防安全、火灾防控教育培训,或通过以会代训方式,组织工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火灾防控教育培训。

2.抓好重要节点宣传。二十大、元旦、春节、"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以往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固化年末岁初消防检查,坚持火灾防控专项工作与日常消防工作相结合,落实消防重点工作与抓好消防基础工作相结合,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指导、督促工作,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组织集中约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局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企业进行指导帮扶。

(三)紧密结合实际。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各科室,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整体工作要求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基础上,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机关、企业消防安全防控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消除一批隐患。

创建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方案(2023-202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战略部署,率先在全国建立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监委秘书处关于支持以联盟形式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的复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升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进绿色低碳国际互认合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强化碳足迹标识认证的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区域协同创新,促进大湾区协作和资源共享,实现碳足迹数据产业化应用,培育壮大绿色发展的新动力。

系统推进。坚持把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搭建大湾区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包括信息交互、绿色诊断、合格评定、教育培训、宣传推广、应用采信等综合性技术服务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基础与纽带作用,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开放合作。坚持以实现国际互认为目标,立足产业特点和绿色贸易需要,拓展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建设,深化大湾区合作交流,实现碳足迹标准、认证、标识在大湾区协同落地,促进国际接轨互认。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建成大湾区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完成100类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配套技术文件、排放因子数据集及核算模型,600个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示范。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带动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国际贸易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碳足迹标识广泛应用,绿色消费供给大幅提高,大湾区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实现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与国际接轨互认,为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2023年,初步构建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初步建立排放因子数据集和核算模型。完成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设计,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产品目录规划,收集国际贸易需要的产品和主要消费品碳排放因子基础数据,完成100个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应用示范,对示范产品进行碳足迹数据核算和披露。

2024年,完善形成全国领先的创新型碳足迹排放因子数据集和核算模型,完善碳足迹标识认证服务大湾区优势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运行机制。完成200个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应用示范,鼓励企业不断降低产品碳排放,逐步实现碳足迹标识产品在绿色生产、绿色贸易、绿色消费场景应用,初步建立适应产业发展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运行机制。

2025年,探索碳足迹数据分级,实现碳足迹数据产业化应用,引领和推动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国际贸易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完成300个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应用示范,鼓励企业不断实施"碳减排",参与自愿减排交易、碳普惠等,最终实现"碳中和",基本建成规则流程清晰、应用场景丰富、系统完善的大湾区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高效能组织管理机制

开展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设计,突出制度引领协调作用,加强大湾区区域政策衔接,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委员会,明确职能和运行机制,推进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对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

1.成立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香港品质保证局等有关单位成立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碳足迹项目的总体谋划、统筹推进,组织指导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2.成立碳足迹创新技术委员会。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下设的碳足迹创新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具体负责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的推进与实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市检测院)

3.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研究推进对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包括碳足迹标识认证的组织管理、标识管理、监督管理、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进行规范,保障碳足迹标识在大湾区不同区域协同落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各有关单位)

(二)构建统一的标准认证体系

与国际标准对接,完善碳足迹标准体系,制定认证实施规则,加强碳足迹服务技术保障,统一碳足迹标识,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发展基础能力,强化对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

4.制定碳足迹技术标准。搭建大湾区碳足迹标准体系框架,包括碳足迹通用技术标准、不同类型产品碳足迹技术标准、数据质量评价技术标准;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鼓励企业、行业协会、高校、技术机构等主动申报制修订技术领先、市场成熟度高的标准,增加碳足迹标准的市场供给。(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

5.制定碳足迹标识认证实施规则。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结合大湾区产业发展和产品特色,供应链覆盖面,活动数据丰富程度,排放因子质量等级等因素,科学划定碳足迹评价系统边界和评价原则,形成碳足迹标识认证过程、方法、步骤的实施规则文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各有关单位)

(三)打造综合型数据服务基础

建立碳足迹基础数据集和核算模型,搭建大湾区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包括信息交互、绿色诊断、合格评定、教育培训、宣传推广、应用采信等绿色低碳一站式综合性服务,打造"绿色低碳+",创新碳足迹数据产业化应用。

6.建立碳足迹基础数据集。打造国内权威的、科学的、准确的碳足迹排放因子数据集,满足出口企业国际贸易碳足迹标识要求,以及绿色消费产品碳足迹标识要求。按照产品类别,收集、计算、整理配套排放因子基础数据集,对数据质量进行科学评价确认,引入碳计量溯源服务体系,通过样本测量、动态跟踪、线上系统等手段进行计量、监测、统计,由技术机构开展线上线下核查,保证碳足迹数据可追溯,保证数据质量和认可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

7.搭建碳足迹核算模型。建立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供应链环境下的碳足迹核算模型,包括原材料获取、制造、分销、使用和回收处置各阶段。根据产品特点,识别生命周期碳排放重点关键环节,明确不同产品的系统边界及计算原则,保证碳足迹计算的科学性、统一性和透明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

8.推动碳足迹数据产业化应用。收集、积累和分析碳足迹数据,提供产业低碳水平参考指数,以碳足迹数据为驱动和依据,开展信息交互、绿色诊断、合格评定、教育培训、宣传推广等一站式综合技术服务,助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提升绿色低碳管理水平,推动碳足迹数据共享和应用,实现碳足迹数据产业化、商业化和市场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各有关单位)

(四)开展重点产业示范工程

结合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外向型产业,增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创造新需求,培育新模式,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示范应用,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支撑。

9.绿色低碳产业示范。选择充储能设施设备、能源电子、光伏光热等绿色低碳战略性

新兴产业的重点产品开展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示范,形成绿色低碳核心竞争力,实现"产业绿色低碳化,绿色低碳产业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10.民生保障产业示范。选择绿色属性突出、消费量大的民生产品开展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示范,与消费场景充分互动,增加绿色消费产品供给,使消费者"有迹可循",提升绿色消费意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11.外向型产业示范。选择在国际绿色低碳贸易壁垒冲击大、大湾区产业链完整的出口产品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示范,辐射产业及上下游供应链的低碳发展,应对绿色低碳技术贸易壁垒,增强国际贸易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12.供应链减碳示范。通过碳足迹标识认证,分析供应链减碳关键点,带动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包装、绿色物流、绿色回收与循环利用,推动绿色产业链与绿色供应链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13.头部企业率先示范。发挥行业头部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树立标杆典型,以点带面,辐射产业及上下游供应链,形成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示范案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推进融合性多场景协同采信

加强碳足迹与绿色采购、绿色建筑、碳普惠、绿色消费等相关政策的衔接和采信应用研究,促进绿色低碳多场景采信。

14.推进绿色采购场景采信。深入贯彻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大型商超、电商采销碳足迹标识认证产品,畅通碳足迹标识认证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15.推进绿色建筑场景采信。鼓励新建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公共设施引入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的产品和材料,鼓励保障性住房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生态园区等政府投资工程率先应用,推动建筑领域低碳化。(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工务署、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6.推进绿色生活场景采信。贯通深圳碳普惠体系,支持在公众生活消费等碳普惠场景中引入碳足迹标识产品,鼓励公众购买和使用碳足迹标识产品,推动绿色生活消费方式加快形成。(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实现国际化多边合作互认

对接国际高标准,提升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的国际化水平,保持国际贸易竞争力。

17.实现碳足迹标识认证湾区互认。在大湾区范围内,推动碳足迹标识认证共建共治,实现标识互通互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18.实现碳足迹标识认证国际互认。加强和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拓展碳足迹标识多边和双边互认,推动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国际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强化系统谋划和稳步推进,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出台符合实际的配套政策,加强政策协调和衔接,实现跨区域协作,打好政策组合拳,落实方案的目标和任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二)强化部门联动

加强部门间联动合作与资源共享,推动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成为基础性绿色低碳制度,实现碳足迹标识认证在绿色采购、绿色制造、绿色金融、绿色建筑、碳普惠、绿色消费等领域的应用与采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局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工务署、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落实资金支持

做好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建设基础设施的资金保障工作,分年度纳入主管部门资金预算,支持解决基础共性问题,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功能,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增强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服务产业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注重品牌推广

做好碳足迹政策解读和绿色低碳宣传教育,推广碳足迹优秀案例,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香港国际化窗口优势,传播绿色低碳理念,推广大湾区碳足迹品牌,引导公众参与,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营造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新风尚,不断提升大湾区碳足迹标识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大同区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靠省市对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各项工作要求,帮助企业办实事,当好企业服务员,用心用情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三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经济支撑,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9·26"贺信精神,以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诉求为抓手,保企业、抓发展、促增长,全面构建上下贯通、齐抓共管、强力推进的长效化企业包联工作格局。

(一)包联企业"全覆盖"。把包联服务范围扩大至区域内所有企业,采取全域化网格式包联,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聚焦企业发展问题诉求,紧盯问题,解决"最后一公里",确保企业问题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包联对象"常联系"。驰而不息提能力转作风,通过联系服务企业,锻炼工作队伍,切实倾听企业心声,反映企业诉求,减轻企业负担,服务企业发展,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包联领导"真帮忙"。将破除发展障碍、促进高质量发展作为开展包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各项惠企政策,通过积极主动为企业送服务、送政策、增信心,实现企业发展、产业振兴。

(四)包联成果"见实效"。聚焦企业问题想办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包联企业工作模式和方式方法,分类施策,快速帮助包联企业解决难点问题,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见到新成效。

二、包联服务范围

对区域内的企业进行全覆盖包联服务,对产业有支撑、对财税有贡献、对就业有拉动的企业均纳入重点服务范围。

实行"7+1"全覆盖包联。对全区规上企业、临规企业、批零住餐、建筑业、服务业、平台企业、外贸企业7类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进行全面跟踪和全方位服务,确保全区所有企业包联全覆盖。

实行领导干部精准包联。原则上每名区级领导包联所联系的乡镇(街道)企业不少于20户;乡镇(街道)参照区级方案,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包联清单,每名科级干部包联辖区企业不少于30户,原则上不重复包联区级领导包联企业。

三、包联服务机制

1.三级领导包联机制。市、区、乡镇(街道)逐级明确领导包联任务。市级领导包联企业中,包含10户大同企业。其中,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艳茹包联大庆浩宇食品有限公司、大庆养可滋乳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市委常委副市长吕建国包联大庆博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笨嘴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黑龙江鼎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顺亨庆客隆商贸有限公司、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5家企业;市政协副主席赵福军包联大庆油化地毯有限公司、黑龙江庆洲中药材有限公司、大庆老窖酒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区级领导原则上每位包联企业20户以上,涵盖管辖范围内各行业重点企业,原则上不重复包联市领导包联企业;乡镇(街道)级领导每位包联企业30户以上,涵盖管辖范围内各行业有成长性企业,原则上不重复包联市区领导包联企业。对未纳入三级领导干部包联体系的企业,各乡镇(街道)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动态甄别管辖范围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中小微企业,实行网格化全覆盖包联。

2.专班推进机制。建立大同区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同时作为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统筹开展全区领导干部包联工作。每位区领导组建一个包联工作专班,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名区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工作机制。区领导负责指导部署工作专班开展包联企业工作;责任部门由区发改、区开发区等22个区直部门按照市区对应、领导分工、行业管理等原则确定;工作专班由责任部门、区领导联络员、区对口部门构成,组长为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专班联系人为区直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区领导联络员;工作机制包括诉求直达、台账管理等8项基本工作制度,原则上包联工作专班每季度对包联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走访,每月对接一次企业、组织一次集中会办研究解决企业问题诉求,向牵头区领导和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报送一次工作台账和包联工作开展、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的月度报告(包含市领导包联企业的专班还需向对应的市级责任部门报送)。乡镇(街道)级领导干部包联工作参照执行。

3.督导考评机制。为加强领导包联工作推进力度,提高企业诉求问题解决成效。建立督导落实和考核评价体系。由区级包联综合协调机构(设在区发改局)督导推进各包联工作专班和乡镇(街道)开展领导包联工作,每半年对包联工作专班责任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包联工作开展一次考核评价。由包联工作专班督导推进承办单位解决企业问题诉求,根据承办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对问题承办涉及到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一次考核考评,考评结果经各包联工作专班汇总至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后形成承办单位最终考核评价。

四、包联责任分工

明确包联领导、综合协调机构、包联工作组、承办单位四方责任。

1.包联领导。包联领导负责专业指导和部署包联企业工作,加强与包联对象沟通联系,牵头开展调研走访、现场办公和集中会办,及时协调解决包联对象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导问题办结销号。包联领导分管部门按照包联领导要求参与协调联系企业工作,协助做好对接联系工作,及时受理、转办、解决企业问题诉求。

2.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强化工作力量,统筹做好综合协调、承办落实等相关工作任务;定期汇总报告各工作组进展成效,梳理企业的共性问题和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组织集中会办,必要时报请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或常务会议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予以解决;对包联工作专班和承办单位进行督导推进,制定考核评价体系,开展考核评价。

3.包联工作专班。作为协调推进的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联系沟通包联企业、梳理问题诉求、研究解决方案,做好跟进落实;推进现场办公、集中协调会办、通报报告等工作;落实包联领导作出的各项具体安排,持续推进直至问题诉求最终解决。

4.问题诉求承办单位。要成立专门推进小组,及时承办工作专班转办的事项,认真组织核实、办理、反馈等工作,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五、工作推进制度

1.建立诉求直达制度。(1)受理方式。利用走访调研、电话信件、电子邮箱、微信等多种受理方式,确保第一时间获得包联企业提出的问题诉求、意见建议,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包联领导,落实相关转办要求。(2)受理范围。包括政策咨询类、问题反馈类、建议意见类等。企业反映涉法涉诉、矛盾调解等类别事项酌情受理,按照现行法规政策途径予以处理。对企业反映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的问题诉求可不予受理,或转交有关部门审慎研究,但需要向企业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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