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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工作方案汇编(45篇)(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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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台账管理制度。(1)各包联工作专班要建立企业服务卡和问题诉求解决工作台账,第一时间将企业运行情况及企业从各渠道提出的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纳入台账。及时记录责任单位处理问题的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进展,对已办结问题诉求经征询包联企业认可、包联领导同意后办结一个销号一个。(2)包联工作专班要对企业问题诉求类别进行研判,按照资金融资、上市挂牌、政策享受、人才用工、市场开拓、协作配套、物流运输、生产成本、要素保障、营商环境、其他等11项类别,进行精准分类。(3)负有落实责任的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问题承接办理工作台账,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办结时限和标准等。(4)各包联工作组每月18日前将最新的工作台账报送至综合协调机构进行汇总更新。

3.建立转办协调制度。(1)各包联工作组加强对企业问题诉求的精准研判,需由区级层面解决的及时转交区委区政府办理,需由相关部门解决的及时转交办理。(2)负有落实责任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问题处理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对承办企业问题诉求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限时推进办理。(3)对经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推动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提请包联领导协调推进解决。

4.建立集中会办制度。(1)落实集中会办职责:负有承办责任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企业反映问题诉求的解决措施,原则上应于1周内解决,短期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并及时报包联工作组。包联领导每月组织1次集中会办,及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对于经包联领导集中会办后仍无法解决的问题提请区级党委政府集中会办。提级开展集中会办,经区级党委政府调度会办仍无法解决、需要提级办理的问题,提请上级党委政府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视情况进行转办或集中会办。(2)会办事项范围: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公开公平公正、不干预微观经济市场经济原则,集中会办以下事项,多数企业反映的难以解决的共性问题诉求;需要对上争取、难度较大的企业问题诉求;需要省、市级层面进行创新解决的企业问题诉求,包括提出对现有政策改进完善、省市层面工作需要改革创新等诉求;跨行政区域、地方难以独立协调解决的企业问题诉求;虽属企业个性化问题诉求但有重大影响的。

5.建立定期调研制度。包联领导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调研对接活动,根据情况开展现场办公或组织集中会办解决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登记建账持续跟进解决。

6.建立沟通反馈制度。(1)各承办单位及时将问题诉求解决情况反馈给包联工作组。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会同包联企业、相关方面共同研究落实推进计划,并按时向包联工作组反馈问题解决进展情况。(2)各包联工作组要与包联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对已解决的问题征询包联企业认可后履行销号程序,对尚未解决的问题诉求要每周跟进并向企业反馈进展情况。(3)经包联领导及各方面共同努力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集中会办、汇总上报进行推进,并将结果及时反馈企业。

7.建立总结报告制度。(1)各级各相关部门及时总结承办工作进展和成效,于每月16日前报相关领导包联工作组。(2)各包联工作组梳理总结每月领导包联工作、包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反映问题诉求、采取的工作措施、问题解决成效和工作评价等情况,定期向包联领导报告,并于每月18日前报送至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3)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汇总情况后,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包联企业工作报告区委区政府。

8.建立动态调剂制度。立足包联工作连续稳定,原则上按领导岗位包联企业,不因职务变动、工作调整而变动包联企业;对确需调换包联企业的,由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同级党委政府同意后及时调剂,并做好各方信息对称。

六、督导落实体系

建立受理、转办、落实、反馈、销号闭环督导机制,推动问题及时解决。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开展:

1.定期报告。各包联工作组按期向本级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提供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2.半年通报。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每半年通报一次包联工作进展和成效。通报内容:一是定性指标,主要包括处理问题及时率、问题办结率和企业满意率;二是定量指标,主要包括包联企业升规入统、产值增长、利润增长等情况。

3.工作提示。各领导包联工作组可就相关工作向负有落实责任的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发出提示函;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可视工作情况向本级领导包联工作组发出提示函,推动工作及时落实。

4.督导推进。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不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督导推进各包联工作组相关事项落实。

七、开展考核评价

为强化区、乡镇(街道)领导包联企业工作质效,由综合协调机构对乡镇(街道)包联企业工作情况、包联企业责任单位运行情况、包联企业问题解决情况三个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年底对乡镇(街道)考核范围。乡镇(街道)包联企业工作重点考核建立健全包联工作机制、实施包联企业全覆盖、解决包联企业问题诉求等情况;包联企业工作组运行重点考核定期调研、转办协调、集中会办、总结报告制度落实及企业问题诉求解决等情况;包联企业问题解决重点考核负有承办责任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解决企业问题及时率、办结率、满意率等情况。

八、工作保障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或领导组织,把包联企业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全力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率先垂范,按照全面落实"四个体系"要求,带头研究建立健全分工负责、问题解决、考核考评、督导问责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专题研究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推进包联工作走深走实。

2.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上下贯通、齐抓共管、强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发挥各方力量协同开展包联企业工作。区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督促推动区领导包联工作组、各乡镇(街道)开展包联工作;区领导包联工作组负责推动各承办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企业问题诉求办理工作。区、乡镇(街道),逐级明确包联任务,确保全区所有企业包联全覆盖,形成全区上下齐力帮企业、合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3.保障顺畅开展。各级各部门要选派精干力量投入包联企业工作,保障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包联工作组、承办单位协调高效运转。要确保每户企业至少有1名联络员,第一时间收集企业问题诉求,及时转办处理,帮助企业解难纾困。深入开展培训活动,让包联干部了解惠企政策、用好政策、送政策上门,进一步提高包联工作质效。

4.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包联企业工作宣传,营造全区上下抓包联、帮企业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在工作实践中注重细化创新,注意梳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发掘一批工作典型,形成工作经验在全区推广。对在包联企业工作中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到"五个牢牢把握",以"大学习、大宣讲、大宣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专项活动为抓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更好推动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进自治区部署"五个大起底"行动实现新突破,持续推动我市"五大行动计划"取得新成效。

二、基本原则

--坚持远近结合、统筹推进。结合党的二十大确定的近期、中期、长期目标任务,分清轻重缓急,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狠抓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多办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统筹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

--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领学、带头研究、带头宣传、带头贯彻、带头落实,充分调动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坚持立足实际、突出特色。用活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学习典型、宣传典型、贯彻典型,推动形成浓厚热烈的学习宣传贯彻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教育党员干部从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找思路、找方法、找对策、找答案、找落点,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重点任务

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宣讲、大宣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专项活动,突出活动主题,细化任务措施,明确工作要求,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一)持续入脑入心,集中开展"大学习"活动。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载体,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学习研究讨论的核心内容,突出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大力开展有组织、多层次、分阶段、全方位、系统化的集中学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坚持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办法,从整体到局部、再从局部到整体进行反复揣摩,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提升学习成效,做到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由先学一步的关键少数扩展辐射到普遍学习的绝大多数,真正实现书记领学全覆盖、党员学习全覆盖、群众参学全覆盖。

(二)创新形式内容,集中开展"大宣讲"活动。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全市党的二十大专题宣讲团开展二十大精神集中宣讲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与宣讲团成员对接,组织机关全员参与,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

(三)聚焦凝心聚力,集中开展"大宣传"活动。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大意义,宣传新时代十年来的伟大变革,宣传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宣传全社会对党的二十大的热烈反响和积极评价,宣传各部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积极反映党员干部群众学习贯彻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深入挖掘先进、形成示范引领、激励互促共学,全力以赴营造浓厚的学习贯彻氛围和热烈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坚持全面覆盖,集中开展"大培训"活动。相关部门要统筹协调,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筹备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专题课程,认真组织机关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线上答题活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专题培训等,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五)理论联系实际,集中开展"大调研"活动。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集中精力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找对接政策、找思路方法、找推进措施,围绕事关呼伦贝尔未来发展的全局性、关键性、前瞻性工作,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

(六)紧盯目标任务,集中开展"大落实"活动。机关各部门要精细部署,建立高效协同工作机制,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市委具体部署,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一件事情一件事情落实,结合常态化开展"转观念、强作风、优环境、重落实、树形象"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重实干、谋实事、出实招、务实功、求实效的导向,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焕发出的信念热情,转化为实际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党组书记

XX局长

副组长: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文件归档等工作,办公室设立在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张庚担任。

(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好统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机关党委、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将学习大会报告同学习大会系列讲话和相关文件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精神结合起来,制定重要决策、开展重要工作都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前提,始终做到对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绝对忠诚、绝对看齐、绝对负责。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强化人员配备,成立工作专班。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引领、明确时间节点,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对象提出要求,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及市委的具体要求,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实际,做好整体谋划、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坚决杜绝出现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坚决杜绝空喊口号、流于形式。

(四)着力强化督促检查。机关党委要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既督学习情况,又督落实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关于全街道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省、市、区《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街道党委、办事处统一部署,在街道开展集中行动,明确目标任务,把握进度安排,从严从实做好社会救助领域排查整治,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审计指出和日常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查找问题产生原因,加快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

二、重点任务

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一)认真梳理、全面整改审计部门反馈审计问题

对审计反馈的社会救助方面问题进行逐一查核,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采取针对性措施,逐项逐条认真整改。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对账销号,做到审计指出的每个问题都能核查清楚、严肃处理、整改到位。

(二)排查整治因享未享社会救助问题

1、全面排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坚决纠正符合条件人员因享未享救助待遇问题。

2、加强对重病、重残、一户多残等特殊人群的关注,及时发现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协助提交救助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3、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信息共享,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信息尤其是新认定的对象信息及时推送医疗保障部门,促请医疗保障部门及时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医疗救助待遇。

4、属于其他专项救助政策落实问题的,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三)排查整治违规享受社会救助问题

1、全面排查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社会救助问题,重点排查收入财产超标享受救助;死亡、服刑人员享受救助;"政策保"、"关系保"等问题。

2、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与公安、司法、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信息共享比对,及时推送数据,对省厅反馈的存疑信息一一核实,对经确认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稳妥清退。

3、强化低保家庭就业年龄段和高校毕业阶段对象走访排查和信息比对。

4、加强"政策保"问题排查,坚决纠正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将特定群体纳入低保问题。

5、对2021年以来村(居)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

(四)排查整治重复纳入社会救助和保障问题

紧盯特困人员重复纳入低保、特困人员重复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等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通过金民工程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信息更新,健全完善并用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救助对象信息比对,按规定追缴多发的救助金,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排查整治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深入查找资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重点排查社会救助资金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坚决杜绝地方政府挪用侵占救助资金行为,严肃处理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社会救助资金问题。

三、方法步骤

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街道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细化方案(8月6日前完成)

各村(居)要召开专题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培训学习,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工作目标。8月8日前,请将工作方案报送街道民政办。

(二)深入排查,不漏一人(8月20日前完成)

各村(居)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包保责任,逐组逐户、见人见面开展排查。确保不发生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对象死亡、服刑后仍享受救助保障;高校毕业就业后仍享受兜底保障;"政策保"、"关系保";救助对象重复享受待遇等问题。可结合此次专项排查一并启动低保、特困人员年检工作。充分运用好此次专项排查整治成果,对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强化推进低收入人口的认定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鼓励自主申请,健全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8月22日前,请将各项排查统计表报送街道民政办。

(三)全面整改,建章立制(8月30日前完成)

各村(居)要结合审计指出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坚持边排查梳理、边救助帮扶、边整治落实,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深入查找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的政策制度、体制机制漏洞等深层次原因。落细落实《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江苏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各类社会救助政策文件,强化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健全主动发现、动态管理、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等长效机制,强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的制度支撑。8月31日前,请将排查整改工作报告报送街道民政办。

四、组织领导

各村(居)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排查整治。结合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要坚持稳妥推进,注意方式方法,坚持分类施策,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做深做细群众工作。要坚持真抓真改,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一阵风、走过场,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位、把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广西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11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获悉,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广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广西计划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广西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针对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方案》提出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和强化农药使用管理等多项举措。其中,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落实国家抗菌药物管理相关要求,加强广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与耐药监测评价,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

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对国家发布的重点行业及广西特色行业(如化工、制浆造纸、汽车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等)中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化学物质基本信息开展调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

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开展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制定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将多环芳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环境损害鉴定与管控关键技术研发等纳入自治区科技计划,推动创建新污染物研究领域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决战四季度工作方案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全力克服新一轮疫情对经济发展造成的影响,对标对表全年目标任务,全力以赴决战四季度,尽最大努力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遭受的损失补回来,力争最好结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全年目标任务,以及近期省委省人民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抢抓国发〔2022〕2号文件重大机遇,扎实推进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稳住经济一系列决策部署,用足用好国家新出台的一揽子自然资源政策举措,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做好稳经济促发展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做好国土空间支撑

1.加大汇报对接力度,争取国家尽快审查通过我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力争在11月上旬获国家书面同意启用,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组织报批提供依据。

2.按照自然资源部有关工作要求,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根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抓紧深化完善贵州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按程序完成专家论证、征求自然资源部意见、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呈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同时,指导贵阳市同步深化完善本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争取与省级总体规划同步上报国务院审批。

3.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规划成果采用"一图一表一说明"简易表达,让老百姓看得懂、可执行。

(二)全力做好土地要素保障

4.梳理形成四季度新开工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清单,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发展用地需求,精准服务重点产业、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提前介入指导做好新能源电池及材料、酱香白酒等重点工业产业,以及水利、交通等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建设用地报批。

5.对我省申请并纳入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放清单的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倒排工期,主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即到即办、限时办结,以超常规方式快捷高效依法依规办理用地、规划等手续。

6.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实施补充耕地项目,确保年初下达的11.22万亩补充耕地任务在年底前全部竣工;督导各地抓紧推进历史项目问题整改,在年底前完成12万亩欠账任务整改工程竣工。

7.加大耕地占补平衡统筹落实力度,补充耕地指标向省级及以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倾斜,市(州)内调剂补充仍无法落实的,通过市县相互拆借、省内调剂周转或申请国家统筹落实。建立省级补充耕地指标周转机制,从省级库中划出一定指标应急周转,保障急需报批的省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由市(州)政府申请借用并作出归还承诺,兑现承诺期限不超过1年,到期未兑现承诺的,省厅将直接从市(州)及辖区县级指标库中扣还。对国家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放项目,指导各地用好国家占补平衡承诺政策。

8.督导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快实施2022年度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项目;督促市县加快推进2020年度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项目实施验收,完成2019年度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项目验收,并在10月底前报请省人民政府致函自然资源部核定确认,为争取国家拨付剩余30%的调剂资金创造条件。

9.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和混合用地改革试点,9个市(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开发区、新区)完成"招商用地地图"建设并上线运行,促进政府精准招商、企业精准选地和土地高效配置,不断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和精准度。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年度任务,处置率分别达到25%和15%。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管理,进一步明晰履约责任,强化项目开竣工、投入产出强度等约定及违约的刚性约束。指导市、县规范划拨土地收入管理,配合做好土地出让收入欠缴情况摸清排查,促进应收尽收。

(三)全力做好矿产资源保障 

10.实施新一轮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强化督促检查,加快推进今年安排的铝多金属、磷、铝、锰等7个矿种共31个找矿项目,抓紧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年内形成一批找矿成果。完成全省重点矿产资源大精查,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大普查。

11.结合找矿成果,研究提出铝多金属、煤、磷、铝、锰、萤石等矿业权出让计划,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力争年底前出让一批矿业权。

12.有序推进省属地勘单位改革,抓紧修改完善贵州省省属地勘单位重组改革总体方案,按程序报送省人民政府研究。指导省地矿局、省有色和核工业地质局、省煤田地质局做好社会风险研判、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工作。

13.重点督导盘江、乌江集团等矿业权人加快煤层气、页岩气勘查开发,推动增储上产。配合省有关部门优布局调结构推动煤炭产业战略性调整,促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电煤供应。

(四)全力推进重大工程实施 

14.推进武陵山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完成2022年度的7个子项目,同步推进其余17个子项目实施;推进苗岭山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完成2022年度治理任务;完成3000亩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出台我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的实施意见。

15.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11月上旬,推动出台我省衔接房地产相关政策助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试点方案,并指导有关市县抓好落实;11月中旬,完成贵州省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区人员避险搬迁规划编制,并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研究。

16.督促各地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和承诺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时完成项目施工、决算、验收和移交。2022年省级新安排的30个避险搬迁项目和30个工程治理项目,在年底前全部启动实施。

17.加快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建成贵州省北斗卫星导航基准站异地数据备份中心并投入使用,完成全省1:10000基础测绘地理产品91幅生产。

(五)全力做好行政审批服务

18.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节地论证以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等需要开展实地踏勘论证的合并开展。评审一般采取会议审查方式,对规模较小、技术较为简单的可采取函审等方式进行。

19.用好"企业找政策、政策找企业"机制,11月上旬在厅门户网站新设"兴黔地通"专栏并发布使用,印制简洁明了、务实管用的自然资源政策简本,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确保各项自然资源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精准直达。

20.推进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全程网办。全面实现市场主体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常态化办结。全面落实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扎实推动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加快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成果汇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履职尽责,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着力推动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决战任务有序推进。同时,认真谋划2023年重点工作。

(二)强化工作作风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要真抓实干,主动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切实纾困解难。对各地需要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强化协同推进

切实履行自然资源部门"两统一"职责,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信、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协同配合。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协调责任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共同推进任务落实;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配合,协同推动相关任务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统筹调度

建立督促调度机制,由厅办公室纳入重点督办调度台账,11月每半月调度一次,12月每周调度一次,及时分析研判推进情况,对重点工作推进困难、目标任务推进缓慢的,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确保四季度重点任务按期全面完成。

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工作方案印发建立气象科技体制改革新模式

11月18日,《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方案》聚焦气象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气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核心--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从改革思路、基本原则、重点改革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一盘棋"统筹考虑,分步实施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气科院")与8个专业气象科研院所(以下简称"专业院所")的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建立中国气象局党组领导、职能司指导和气科院统筹下的一体化学科布局、研发分工、团队建设和考核管理体制,最终形成"六个一"的科研院所组织架构、加快六大类科技创新资源的系统配置、树立"三评机制"的新导向、实现《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三个科技首要"的"6633模式",强有力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

自2002年中央级科研机构改革试点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气科院、8个专业院所以及相关新型研发机构组成的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体系,气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水平、科研基础条件、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面向新阶段气象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以及新型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目标,《方案》梳理了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亟待破解的五方面问题,紧盯关键环节,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中国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毕宝贵表示,此次院所改革工作以问题导向、使命引领、统筹资源、协同创新、稳步推进为基本原则,要彻底解决制约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创新发展和功能发挥的关键问题,着力开展科技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大力提升对气象现代化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创新整体效能,为气象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方案》明确重塑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创新体系、推进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优化国家级科研院所学科布局、壮大气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强化科研业务融合互动等五方面重点任务。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司长熊绍员表示,将进一步强化气科院的"龙头"作用和8个专业院所的"国家队"定位,建立气科院对专业院所"四个统一"的体制机制,即统一的学科与研发布局、统一的项目与任务分工、统一的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规划、统一的目标考核与激励举措。同时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推进省级气象科研所改革,完善"1+8+N"的科研院所创新体系,提升全国气象科技引领支撑能力和水平。

近期,中国气象局正积极推进专业院所改革试点,加强推进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重组工作,实施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度,强化成果评价的"业务转化"导向,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其中,中国气象局于9月27日发文成立青藏高原气象研究院;北京城市气象研究院和中国气象局乌鲁木齐沙漠气象研究所的改革试点工作也已同步启动。

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印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部署外汇局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在外汇领域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工作方案指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牢牢把握"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明确的"九个深刻领会"和"七个聚焦"要求,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工作方案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准确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对经济金融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提出的目标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到做好今年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和推进今后外汇管理改革发展之中。要始终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的外汇市场,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健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扎实做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各项工作。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外汇局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巡视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不断增强外汇局系统党员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工作方案要求,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广泛开展学习宣讲活动,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布置,明确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着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创新形式载体,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专题培训、宣讲辅导、交流座谈等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落实,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表率,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外汇局系统全面贯彻、全面落实。(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作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指出,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既是促进有效投资、稳就业保民生、拉动县域消费、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有效手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

《工作方案》提出4方面12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围绕政府投资项目,聚焦七大建设领域。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围绕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灾后恢复重建等七大建设领域,推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相关部门明确各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充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国家层面列出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分领域形成年度项目清单。地方同步建立本地区适用以工代赈的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与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以县域为主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重点工程项目可研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文件等要件中,以适当形式体现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压紧压实项目建设环节各方责任,在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围绕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等加强监管和检查。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加强投入支持和总结评估。坚持中央统筹、省部协同、市县抓落实。实施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提高到30%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安排专项资金,统筹相关领域财政资金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

晋中市外事办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

市外事办机关党支部、老干部支部:

为全面落实市直工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晋中的要求,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精准把握当前我市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锚定"清廉"这个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推进正风肃纪,着力建设廉洁文化,突出清廉主题、干部主体、制度主线,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党的自我革命,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为加快晋中建设全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将清廉要素深度融入机关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使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更强,清廉机关氛围更浓,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清廉机关制度建设更加完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贯通,清廉成为外事办的基本底色,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形成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领会精神。要高度重视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山西行动方案》、市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晋中的实施方案》和清廉晋中工作专班、市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专班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切实将清廉机关创建的有关要求学深悟透,切实在落实市委安排部署上走在前、作表率。

(二)建立工作机制。4月初成立办清廉机关建设的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谋划,为我办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三)制定实施方案。5月中旬,结合市直工委有关要求,制定《晋中市外事办创建清廉机关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深化创建内容,细化创建措施,及时报市直工委备案。

(四)推进创建活动。5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要求,找问题、查不足、补短板,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五)研究解决问题。我办清廉机关工作专班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班工作会议及相关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市直工委有关要求和全面建设清廉晋中工作专班有关安排部署;研究推进清廉机关建设遇到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思路,推动阶段性任务落地落细。

(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自4月中旬起,围绕清廉机关建设推进情况等工作动态以及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工作亮点等,及时向市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专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好贯彻落实,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有力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办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专班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给予工作指导,加大督促督查力度,对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创建不到位、不尽责的,及进提醒、限期整改,推动创建任务落实到位。

(二)细化责任落实。办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机关党总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机关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党组抓好相关工作。其他科室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按照"一机关一方案"要求,并结合机关全年廉情分析工作安排,不断推动建设创建工作具体化、务实化、特色化,明确目标任务、内容要求、工作举措,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办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专班要加大建设清廉机关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信息、简报、门户网站、学习强国、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推广推进建设创建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清廉机关建设有心理认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动作用,带头增强标杆意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参与活动,推动形成清廉机关建设的浓厚氛围。

临汾市进一步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为现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服务的重要门类之一,对促进社会化就业、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等5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22〕66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就业创业、优化人才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有效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搭建服务对接平台等举措,以促就业为根本,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围绕"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全力打造"临汾技工"品牌,以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为目标,打造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格局;紧紧围绕"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人才优先、高端引领的原则,以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力量为抓手,进一步形成人力资源新发展动能。

二、目标任务

实现公共服务有效保障、经营性服务发展壮大、服务就业创业与人力资源开发配置能力显著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稳步提升。到2025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100家左右,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力争建成1个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从业人员达到300人左右。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规模化、品牌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提高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持续改善民生、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规范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秩序,建立行业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机制,促进形成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政策与就业、人才、培训等政策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建设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培育新增长点,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为实现充分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保障。

(二)促进行业全面发展。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适应市场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大对基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市县人力资源市场场地设施配套完善、功能满足需求、方便服务群众,更好发展人力资源市场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探索新兴业态,开发服务产品,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供给水平。促进内外交流、开放合作,拓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开放格局,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我市经营发展,鼓励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积极开拓国内外业务。

(三)鼓励培育骨干企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完善全链条产业服务。引导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找准定位,细分领域精耕细作,提高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使用自主人力资源服务商标,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形成一批知名企业和著名品牌。积极引进一批省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先进理念、项目、技术、标准和经营模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和互联网深度融合,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建设我市人力资源信息库,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四)发挥产业园集聚效能。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其中运营良好且作用发挥突出的给予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产业园运营管理,探索符合市场规律、适应发展需要、运转灵活高效的运营管理模式。支持在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内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推动产业园搭建科研成果转化和人才交流对接平台,举办专场招聘活动。

(五)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健全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良好制度环境,不断提升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水平。以加强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为重点,着力解决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中的保障缺失和不足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提升公共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城乡间、区域间一体化建设进程,加大公共资源向基层、农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充实公共就业服务内容,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流程和服务要点,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就业指导专家等志愿者团队,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公共就业服务。

(七)统一城乡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人才自主选择、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的新体制,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有序流动。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流动机会,推进创新创业创造激发流动动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流动均衡。

四、政策支持

(八)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被认定为省级和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结合产业园促进就业数量每年给予省级最高60万元、国家级最高80万元的运营经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和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吸纳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就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持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就业见习岗位,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补贴。支持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九)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相关标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为应对疫情采取风控管理措施的县(市、区)的中小微人力资源服务企业,2022年4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出现亏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保险费政策。

(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外商投资者可以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我市设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人力资源服务业。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省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上市、发行集合信托以及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融资。

(十一)加强人才保障。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支持企业、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培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支持有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托高校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我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智库,加强战略性、理论性、基础性研究。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社会组织建设,发挥助推行业发展、促进行业自律作用。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科学谋划,落实投入政策,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任务落实。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我市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格局。

娄底市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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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2〕23号),促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和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更好助力"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实施,更好造福全市人民,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建设"大平台支撑、大系统共治、大数据赋能、大服务惠民"的数字政府,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底,全面摸清市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底数,完成系统清理整合,完善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基本实现系统横向联通、纵向贯通,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跨系统"的按需共享、有序开放、安全应用。围绕政务服务、政府治理、决策运行,打造一批技术先进、部门协同、群众满意的创新优秀应用。

到2025年,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等数字政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取得重要进展,数字政府建设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比例均达100%;"一件事一次办"高频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掌上可办率达90%;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示范应用场景达到200个,跨部门协同示范应用场景达到200个;政务协同办公平台覆盖率达100%;基础数据库信息项汇聚率达100%,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95%以上。

到2035年,与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成集约高效的基础底座

1.升级全市政务"一张网"

(1)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按需扩容电子政务外网,规范各级各部门互联网接入管理,市县两级分别实现互联网统一出口。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全面推进机关、国企、事业单位按需接入电子政务外网。(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进非涉密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加快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向市电子政务外网迁移,确需保留的非涉密业务专网,要做好改造,实现与电子政务外网对接互通,全面消除信息孤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建设全市政务云

(1)加快推进政务云向新型混合云演进。已建云上娄底大数据中心"政务云"与省政务云网络直连。稳步推进市政务信创云建设。积极打造以私有云、公有云等互为补充的新型政务混合云。(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机要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动业务系统迁移上云。推进已建非涉密业务系统迁移上云,逐步撤并各级各部门现有机房和IT资产,实现系统迁移"应上尽上"。新建、改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原则上依托市政务云集约化部署。(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打造全市政务数据"总枢纽"

(1)优化升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实施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升级改造,健全政务数据目录统一管理、数据资源统一发布、数据供需统一对接、数据资源统一治理、数据传输统一监测、数据应用统一推广等功能,全面支持多源异构数据多方式无障碍共享,满足市直部门、县市区数据共享需求。(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库及主题库。建设完善市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信用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和宏观经济、营商环境、生态环境等各类主题库、专题库。压实各大基础数据库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责任,保证非涉密数据的全量汇聚以及数据的鲜活度和准确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快社会数据汇聚。有序汇聚医疗、教育、水电气等社会数据,实现社会数据的"统采共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以及公用企事业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数据资源高效利用

1.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普查和系统联通。全面摸清搞准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和政务信息系统底数,形成全量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构建政务数据资源图谱,在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上统一发布,动态管理。清理整合市直部门"僵尸"系统,加快推进内部系统的互联,通过与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省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联通,实现与国家部委系统、省级系统的纵向贯通。(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按照"应归尽归"的原则,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量政务数据向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归集。市直各部门之间非涉密数据通道逐步取消,非涉密政务数据集中通过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进行共享。建立数据回流机制,及时申请省级数据批量动态回流。(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开展政务数据治理。按照"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原则,明确政务数据采集、更新、维护责任。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统一、合理的政务数据标准。各级部门承担数据一级治理职责,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开展部门数据源头治理,负责本部门数据资源的采集、清洗、更新、维护;市政务数据管理机构承担数据二级治理职责,负责数据治理的监督管理,以及归集至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的数据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实现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与国家、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互联互通。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公共数据开放清单,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数据资源有序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

(三)打造协同创新的业务应用体系

1.创新政务服务应用建设

(1)推进全流程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巩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效,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精细化、便捷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申请、受理、流转、审批、发证、归档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更多高频事项"不见面审批"。完善"跨域通办"服务应用,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全省跨区域办理。建设适老化智慧应用,打造特殊群体服务专栏,推进部分服务"上门办""帮代办",提升无障碍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实现企业群众办事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24小时"不打烊"自助政务服务区,推进自助终端进社区、商圈、银行等场所,实现政务服务与水、电、气服务网点等社会渠道融合,打通服务"最后一百米"。(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打造政务服务超级移动端。整合各级各部门移动政务服务资源,依托全省统一政务服务移动端,实现办理事项和服务应用多渠道的同源发布、统一管理,确保高频事项"掌上可办"。创新政务服务移动端办事"扫码亮证""一码通办""无感通办"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配合建设"湘商通"涉企服务平台。及时响应,配合建设并推广集"惠企政策、便企审批、利企服务、政企互动"为一体的"湘商通"服务平台,汇集市场主体各类数据,建立营商环境全景图,提供数据、政策、政务、商务、法律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推动12345热线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移动端的互联互通,优化闭环工作流程,推动智能客服应用,设置营商环境"政企通"专席,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升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省市两级信息资源库的深度对接,促进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同源、服务同根。完善政务新媒体传播矩阵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千企千网""千人千面"的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创新政府决策运行应用建设

(1)配合建设"湘政通"协同办公平台。及时响应,配合建设并推广"湘政通"业务应用,拓展移动办公应用,推进政府运行一体协同。(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配合建设省政府治理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及业务系统,整合汇聚全市政务和社会信息资源接入省政府治理指挥调度平台,建设跨部门、跨层级联动的综合性指挥平台,实现"一屏全面感知市情、一键辅助指挥调度"。配合建设具备数据分权分域管理、消息定向精准推送、一站式管理决策的"湘智策"领导决策服务应用,打造移动驾驶舱,实现领导"随时看数、随行指挥、随即决策"。(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配合建设"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动态监测应用。配合建立营商环境、跨境贸易、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发展等各领域监测指标和综合评价模型,应用智能化分析和系统性评价,为市委市政府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提供强力支撑。(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创新政府治理应用建设

配合建设公共服务"一卡通一码通"。建立集身份认证、待遇支付、资金结算等功能于一体的"一卡通一码通"信息平台,全面推广在社会保障、交通出行、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应用,提高服务效能,方便居民办事,实现"一卡/码通行、畅享所有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打造一批创新应用案例

建立全市数字政府创新应用项目库,定期开展优秀案例的评选和评估,鼓励各级各部门围绕政务服务、政府治理、决策运行,统筹利用公共支撑平台和数据共享总枢纽,开展本地本部门特色应用创新建设,形成一批新技术应用场景、跨部门协同应用场景等创新优秀案例。(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全面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1.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合规性检查。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化项目网络安全前置审查制度,未经网络安全审查不得进行项目立项、财政评审、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加大对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信息安全工程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及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安全保护措施未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的处罚。建设完善市级安全管理运营中心、安全大数据平台和安全能力服务平台,支撑全市数字政府安全一体化管理和运营。(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安全技术能力建设。强化安全软硬件基础资源建设,持续推进信创产品部署应用。加强终端安全管控,强化数据和应用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稳步推进异地备份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零信任等新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升安全服务水平。落实省数字政府安全服务目录、清单和供应链安全管理要求,提升安全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健全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1.完善数字政府管理运营架构。按照"统一领导、强化统筹、集约高效、政企合作、管运分离"的原则,构建系统完备、科学合理、整体协同、安全可控的数字政府建设管理运营架构,完善相关运行机制,明确和强化相关部门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数据管理职能职责。(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统筹项目和资金管理。采取以"年度项目计划安排为主、临时个别项目申报为辅"的方式,实现年度集中申报、联合前置审查、集中立项,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整合市本级各类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资金,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市级统筹,推进省市县共建共享,避免重复投资。(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全面开展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及时掌握各单位政务信息化建设整体情况和重点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确保各项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网信办、市审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县乡两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强化统筹规划,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督促落实,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整合各方资源,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数字政府建设领导机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一个牵头单位(科室),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步骤,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人才支撑,提升数字素养。加快引进和培养人才,聘请各方面专家组建专家库,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支撑。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提高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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