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汇编(15篇)乡镇、街道、民政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文旅局、医保局、住建局、供销社、经信局、林业局(第20/31页)
二是实施门诊共济提高保障水平。于2022年9月1日正式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有效盘活沉积的个人账户资金,增强统筹基金共济效益。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全方位提升,职工门诊就医支付比例最高提高至90%,门诊选点医疗机构增至2家,均不设起付标准,在一级或以下定点门诊就诊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备选医疗机构就诊年支付额度400元。医保个人账户扩大为"家庭账户",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用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支付,并将政府主导或指导的城市定制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缴费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三是多层次保障发挥兜底作用。印发我市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1月起组织实施,在国家和省统一框架下推动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制度名称、制度设置、政策标准、基金支付范围等规范统一。在全面实现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本地、异地就医一站式直接结算的基础上,落实重点对象按月动态监测、定期排查待遇重核补差等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机制,确保群众及时精准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有效发挥基本医保公平普惠、补充保险保障大病、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2022年1-11月,共核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职工大额、医疗救助及公务员医疗报销等各项医保待遇约50.81亿元。指导推进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XX惠民保"项目落地,2022年共赔付约4000万元,充分发挥惠民补充保障作用,进一步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4.联动深化医保、医药服务改革,让群众享受更多质优价宜的医疗服务
一是探索更加惠民利民的集中带量采购模式。在全面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的基础上,执行国家、省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采19个批次,药品、耗材最高分别完成采购任务的219.11%及108.49%。修订印发《XX市推进药品集团采购实施方案(修订)》,优化药品集团采购模式,以量换价,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降价明显。
二是打造更加阳光透明的线上采购服务方式。推进医用耗材平台"XX补充品种目录"建设,目前已挂网确认61个品种,提高医疗机构本地化采购需求匹配度。协同推进国家集采结余留用和医保支付政策,按考核结果拨付结余留用金额共4107.78万元。将线上采购、结算率纳入医保支付年终清算考核,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采购行为,激发了医疗机构规范采购的内生动力。向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预拨药品集团采购周转金共6658万元,预拨22批次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转金6414.09万元,用于支付货款,提高医疗机构参与集采积极性,形成正向叠加效应。对部分线上采购比未达标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督导和约谈,推动线上采购比例同比大幅增长,有效提高采购透明度。2022年1-10月,全市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总金额分别为13.58亿元、9.12亿元,平台采购占比分别达到98.21%、90.51%。
三是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完成新纳入208个项目、新修订63个项目、需补充11个项目的定价;指导医疗机构按要求申报年度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抓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完成264个项目价格调整工作,单项降幅最高达44%;开展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监审等工作,在有效支持基于临床价值的医疗技术创新和技术劳务价值的同时,推动项目总价合理下降,切实向群众传递改革红利。做好核酸检测价格调整政策的落实,及时督导各医疗机构按时调整价格。
四是探索更加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医保支付方式,引导医疗机构自觉控制医疗费用增长。2021年度居民医保住院人次同比下降10.89%,住院总费用同比下降3.12%,2021年居民医保年度付费决算总控差额1.73亿元,相比改革前(2020年)大幅下降52.60%,职工医保基金住院费用基本保持较低增长,并实现结余留用,各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持续快速增长态势得到有效遏止。推动医保政策向中医药倾斜,将符合规定的中成药、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中医药诊疗纳入医保支付结算范围,确定我市中医优势住院病种165种并倾斜计算病种分值,支持中医传承发展。启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拟于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目前已成立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医保支付制度评议组织成员及核心专家组的遴选推荐工作及医保结算清单数据清洗、质控和建库测算工作,初步起草并修改完善《XX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内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实施细则》。推进基层病种工作,从916种基层病种中遴选出一批病情较轻、适宜在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收治的基层病种,统一结算系数,实现同病同值,有力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
5.经办工作交接平稳过渡,群众办理医保更便捷顺畅
完成了市本级及清城区医疗、生育保险经办业务承接工作,平稳有序完成了人员划转及各项经办业务事项的交接。积极推动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建设,全市5个县(市、区)已设立医保中心。全面提升经办服务效能,制定全市统一的医保关系经办流程和操作规程,整合医保业务,实现市直、清城区医保业务"一窗式"办理。开通参保单位统一办理服务,开设高频简事"快办"专窗,设置临时医保便民服务点,实现医保业务的"批量办""快速办"和"便捷办",门诊选点办理业务量从日均600人次增至5300人次,业务办理时间从人均1小时压缩至2分钟。推行基层业务邮寄办理,乡镇受理的医保零星报销业务资料定期邮寄(快递)到县级医保经办部门,大幅提升了办理时效性。加快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325.10万人,激活率81.01%,排名全省第三。深度扩展电子凭证服务场景,参保人不再依托实体卡即可享受就医结算、药店购药、医保查询、异地就医备案、亲情账户绑定等医保服务。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上下贯通的医保经办管理体制尚未完全建成,县(市、区)尚未完全实现经办移交,现有经办人员中医学、统计、审计及法律等专业人才相对缺乏。现有经办场地空间有限,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办理需要。二是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医保信息平台的档案模块暂未开发,个人账户拨付优化、病种分值结算、普通门诊拨付功能及年终结算、统计报表功能等暂未完善,影响了医保工作的高效开展。三是医保监管工作难度大,力量薄弱。医疗服务行为专业性强,监管难度大,但目前监管力量仍然比较薄弱。比如市医保局从事基金监管工作的在编人员只有2人,医保监管专业人才紧缺。全市各级医保部门未成立专门的监管执法机构,仅市本级及英德设有专职基金监管科。四是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待加强。因医疗机构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政策不熟悉,申报项目时资料不充足等原因,导致申报通过审核的项目逐年下降,医疗新技术发展受到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