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似观山不喜平 — — 观山文库◆记住我,来上我~

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网络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共计6025个字,预计阅读时长21分钟

X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城市火灾风险防范,切实打好消防安全主动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州委州政府相关要求为抓手,聚焦"防大火、遏小火、控亡人",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升全县火灾风险防控水平,真正把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措施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乡镇将综合治理工作作为稳控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的有力抓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指挥调度、加大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坚持部门协同。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提高防控等级,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坚决防止上下脱节和失控漏管。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开展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全程跟踪整改,全面降低火灾风险危害。

(四)坚持群防群治。各乡镇加强属地管理,因地制宜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公安派出所依据现行规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工作目标

以严密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为底线,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群防群治原则,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精准发现和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四、时间步骤

从2022年8月开始至2022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8月21日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部署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行业、分领域安排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8月22日至10月25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加强消防安全治理,健全部门联合检查与执法衔接机制,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对新兴业态尤其是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明确监管部门,厘清监管责任,强化协同治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0月26日至31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认真总结综合治理工作,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

五、治理范围

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六、治理重点及措施

(一)装修装饰

1.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的,应予以拆除或者更换。

2.现有高层建筑、商住混合体等使用易燃可燃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禁止在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3.电气线路穿越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的,应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应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二)防火分隔

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应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2.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3.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敞开的,应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因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应及时修复。

4.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应采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安全疏散

1.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应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2.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应予以拆除。

3.建筑之间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应予以拆除,恢复原状。

4.人员住宿场所安全出口应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四)设施器材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应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设置明显标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应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5.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应及时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

6.宗教活动场所未设置消防给水的,应采用增设室内外消火栓、修建消防水池和取水设施等方式予以整改。

(五)重点岗位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应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微型消防站队员不掌握初起火灾处置技能程序的,应加强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

(六)日常管理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应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2.单位未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应安排专人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应每两小时开展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消除前,应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4.电动自行车应杜绝"人车同屋""飞线充电""进楼入户"等现象。

5.严禁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明确使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根据需求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并应在不使用时予以及时清除,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严禁使用液化气、醇基作为炊事燃料。

6.餐饮场所的厨房燃气管道严禁设置在地下一层,且设置有燃气管道的厨房需设置燃气报警系统。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餐馆,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分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厨房内应当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当设置能够联动切断燃气输送管道的自动灭火装置,并能够将报警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7.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担任;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应由该部门负责人担任;承包、租赁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承租人担任。

9.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其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可根据需要确定。

(七)用火用电

1.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敷设凌乱、未进行穿管保护的,应按相关标准进行改造,规范电气线路敷设,更换不合格电器产品,清理大功率用电设备,分区设置配电系统,加装漏电保护装置,降低电气火灾发生几率。

2.宗教活动场所应独立集中设置做饭、熬制酥油场所,推行低压弱电供电和冷光源电灯替换长明灯并将祈福酥油灯移出殿堂统一设置。耳房内禁止使用明火、大功率用电设备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3.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禁止施工改造或动火动焊作业。需要动火作业的区域,应与使用、营业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严格将动火作业限制在防火分隔区域内,并加强消防安全现场监管。

(八)宣传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全面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加强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2.单位员工应达到"一懂三会"要求,掌握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和报警、灭火、逃生技能。

3.重点岗位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与本岗位相匹配的消防安全知识。

七、工作任务

(一)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

1.加强行业内部隐患排查。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行业内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所属人员密集场所落实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要求,严格日常消防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降低火灾风险危害。

2.组织行业部门联合检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寄宿制学校、旅游场所、宗教寺庙等重点场所开展检查,制定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跟踪督办落实整改。

3.强化涉疫场所消防治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定点医院、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生产存储企业、集中隔离点等涉疫重点场所开展消防检查,重点排查用火用电、供氧供气、压力容器、安全疏散等情况,严格看护重点部位、特殊设备,切实管住火源电源,及时清理可燃物。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