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第2/2页) 由 网络 分享 时间:2023-05-18 09:07:58 加入收藏 共计4530个字,预计阅读时长16分钟 1)超标准洪水; 2)工程隐患; 3)地震灾害; 4)地质灾害; 5)上游水库溃坝; 6)上游大体积漂移物的撞击事件; 7)战争或恐怖事件; 8)其他影响水库安全的重大事件。 当以上险情解除并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结束该《应急预案》。 2、决策机构与程序 水库《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结束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根据水库防汛前线指挥所和水库应急抢险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县防指决定适时启动与结束该《应急预案》。 应急 首页上一页12 上一篇: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下一篇: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