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汇编(45篇)(第5/29页)
(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落实用火、用电、用焊等消防安全防范措施,集中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风险。
督促施工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工地自我保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现场临时用房、仓库等要布局合理,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标识醒目;严格规章制度,预防发生中毒事故。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防止发生烟气中毒及火灾等事故。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品的管理,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设施,严防火灾发生。
重点针对非法违法建设工程和施工现场违章动火作业、施工区与非施工区未进行防火分隔、临时建筑构件和金属夹芯板材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达不到标准要求、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治,严厉打击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自查自纠不落实、存在问题未整改的单位,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十)工人工资及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专项整治。施工单位应当在专用账户开立后的30日内,将施工合同、《三方协议》和专用账户开立凭证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并将专用账户相关信息录入"韶关市建设领域工资分账管理监管系统平台"。我局将进一步核验施工单位办理农民工工资银行专户情况,并视情况联合人社等部门动态监管施工企业建立工资专户及建设单位拨付工资性工程款等情况。
组织若干次"回头看",确保集中行动的成效。重点对存在工人工资支付问题的企业采取约谈、训诫、限期整改等措施,挂牌督办。对未建立专户或不按规定比例及时拨付资金的单位责令限时整改或依法依规处罚,对情况严重的,责令项目停工整顿。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并制造社会影响等工程总包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劳务负责人、分包负责人、班组长等将列入行业失信人员名单,在规定期限内不允许在我市从事建设施工管理工作。
建设、施工、监理等建筑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用工实名制管理责任,组织并督促本单位的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切实到岗履职。我局将每月定期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进行检查,对考勤率未达到相关要求的管理人员进行量化计分,并建立量化计分整改台账进行跟踪落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人员到岗履职率,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人员岗位行为责任,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预拌混凝土(砂浆)质量专项整治。通过深入开展预拌混凝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企业自律,提升建筑工程质量。
重点检查采购单位是否向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生产企业采购混凝土;是否对混凝土进场进行交货验收;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取样、制样、养护、送检;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对预拌混凝土的进场、取样、制样、养护、送检实施监管。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重点整治以下内容:是否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是否在资质范围内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按要求设置混凝土试验室;是否按要求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进行管理;是否存在挂靠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提出整改的,跟踪督促,确保落实到位。对立案查处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典型案件,视情况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十二)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整治。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并强化施工过程管控。
重点对执行绿色建筑专业会审制度和相关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及验收,保障绿色建筑相关技术要求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加强对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提升绿色建筑施工质量水平;严格实施绿色施工的政策措施文件和技术标准,推进建造方式、技术和管理模式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施工扬尘污染的防治,强化文明施工管理,切实提高绿色施工水平;推进绿色建筑应用高性能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
(十三)加强建筑工地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指导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根据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韶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要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对进场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标牌喷涂等工作,并履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核查验收职责,核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和二维码采集卡,实现"一机一牌一卡"。同时,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共享,严控工程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源头治理。
(十四)加强各项管理系统和监管平台的应用与监管。各参建单位要及时将建设信息上传至有关平台,我局将持续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信息监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等;通过"广东省新版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实现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检测、使用、顶升、拆卸、备案注销等重点业务流程网上审核办理以及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远程监管等;通过"韶关市建设领域工资分账管理监管系统"摸清我市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情况,监督施工单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监管,同时推动根治欠薪工作。
(十五)不定向配合其他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如联合人社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配合气象部门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检查、配合道路运输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整治行动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结合我市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尤其是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
(四)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023年度XX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X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XXXXXX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X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坚守发展决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红线,坚持分类分级和重点检查单位固定式全覆盖,一般检查单位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原则,严格落实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监管执法主体,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推动XX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执法检查的范围和方式
除纳入XX市市执法检查范畴以外的所有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执法频次按重点单位年度全覆盖的原则,原则上一年不少于2次;对乡域7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执法频次为一季度一次,一般检查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进行检查,对抽取的单位全年检查一般为1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障执法计划顺利实施。本执法计划仅限于乡安委办开展的年度日常监管执法,执法人员对列入执法计划中的单位开展检查前,应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方案并报经市应急局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履职尽责,建立权责一致责任制度。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处罚、谁负责""谁检查、谁复查"责任制度。执法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创新、完善、加强信用监管。
(三)严守纪律,维护法制权威。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执法工作不得损害群众利益,始终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努力维护好安全生产执法权威地位和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我市道路、水路运输和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照交通运输部门法定工作职责,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