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关于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第2/2页)
附件:6
XX乡农村"三资"村级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程序
一、村级项目进入"四议两公开"讨论通过后,确定本村工程建设项目。
二、招投标标准:
(一)3万以下(不含3万)按"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工队。
(二)3万-10万(不含10万)村级组织竞争性谈判。
(三)10万以上(含10万)由乡级项目领导组组织招投标。
三、向乡项目领导组提出招标申请,确定招标方式,并提交工程前期有关资料(主要注明工程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情况、工程要求、工程图纸、开竣工日期、发包条等内容),由乡政府进行审核。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研究确定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五、接受投标人的报名,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组织开标。
六、评标委员会按照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确定预中标单位名单,并形成书面评标报告;对拟中标单位进行为期3天以上的公示。
七、发出中标通知书,按规定签订有关合同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八、各类项目招标会议必须在乡项目领导组备案。
附件7:
XX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维护、保管行为和依规计提折旧、报废资产及时清理的会计业务处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X〔2004〕X号)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定义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入账
固定资产取得后一个月内要按照会计制度登记入账,纳入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的,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采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需要安装或改装的,还应加上安装费或改装费。
(二)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按竣工验收的决算价计价。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在建工程指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在建工程按实际消耗的支出或支付的工程价款计价。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计入固定资产。不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项目完成后,计入经营支出或其他支出。
(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实际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和应支付的相关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凭据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四)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造、扩建工程而增加的支出,减去改造、扩建工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五)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其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之后,计入其他支出。
三、固定资产分类登记台账
按照固定资产是否带来经济收益分为经营性固定资产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分类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账。明确固定资产购置时间、数量、金额(原值、折旧、净值)、存放地点、使用人、使用年限,经营性固定资产还要明确经营方式,资产收益情况。每月末及时对固定资产台账更新,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盘亏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四、固定资产折旧
(一)折旧范围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的机械、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4、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村集体经济组织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
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二)折旧方法
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月年末一次性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为5%。经营性资产计提的折旧要计入当年生产成本,非经营性资产计提的折旧要计入相关科目。
(三)折旧年限
经营性固定资产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均如下表:村集体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固定资产分类名称
折旧年限(年)
备注
一、房屋及建筑物类
1、房屋
30
钢结构、钢混结构、砖木结构;除办公楼
还包含井房、、照壁、门楼、门窗
2、简易房
8
活动房、彩钢房
3、房屋附属设施
8
围墙、停车设施、广场
4、构筑物
8
池、罐、槽、塔等
5、道路
30
硬化路、田间路
二、农用设备类
1、机械设备
10
旋耕机、装载机、挖机、农用车、拖拉机,
发电机、制冷压缩机、变压器
2、小型工具器具类
5
电锯、水泵
3、联动式大棚
15
4、普通钢管大棚
10
5、机井
20
井用铁管、水渠
6、上下水、地埋线
20
给排水
三、办公设备类
1、电器类
8
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空调、
电视、冰箱、监控、广播等
2、家具类
15
桌椅、沙发、文件柜
四、其他类
1、健身器材
5
2、电梯
15
3、锣鼓
15
4、减速带
5
5、路灯
5
6、水泥电线杆
30
上表未列入的固定资产,由乡、村自行确定折旧年限。
五、固定资产的维修和报废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有关支出项目。
固定资产变卖和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变卖和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胜多负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