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通道体验活动”组织实施方案
"生命通道体验活动"组织实施方案
按照xxx局《关于组织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普及疏散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增强自防自救能力,xxx市消防xx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时间
活动开展时间为6月25日至9月30日。其中6月25日至7月2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7月26日至8月25日为查改隐患阶段,8月26日至9月25日为实践体验阶段。
二、活动形式
以"畅通生命通道,增强自救技能"主题,组织发动党政领导、新闻记者、知名人士、单位法人、干部职工、学生、居民等各类人群,对工作、生活、学习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至少一次疏散体验,掌握疏散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引导公众对发现的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火灾隐患,通过火灾隐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组织所有新闻媒体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畅通情况进行暗访曝光,推动隐患整改。
三、组织机构
xx局成立"生命通道体验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于春强副xx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防火处常绍东处长担任,成员为防火处各科室科长及科员。
四、工作措施
在3个月活动时间内,队伍各级要整齐划一执行"1351计划",即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利用3种形式举报隐患;发动5类人群参与体验;展播1场消防逃生知识大赛。
(一)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7月底,xx局和各大队提请以公安局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届时邀请相关领导、消防宣传大使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畅通生命通道,增强自救技能"主题,号召各行业系统和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发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利用当地媒体、微博微信、提示短信、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密集宣传,对此次"生命通道体验活动"的目的和内容、各阶段侧重、可参与活动要做到家喻户晓。
(二)利用3种形式举报隐患。引导公众对身边工作环境以及发现的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火灾隐患,通过火灾隐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的官方新浪微博也将专门受理此类隐患举报,同时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曝光台,组织媒体深入社会单位场所进行暗访,对严重妨碍安全疏散单位进行曝光;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报道,由防火处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设立专项奖金,发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员工曝光本单位存在的隐患。
(三)发动5类人群参与体验。在实践体验阶段,一是8月26日,全市每个区县要组织一名主管区县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最大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商场市场进行一次疏散体验,并邀请当地媒体广泛报道。二是9月13日,全市校园"消防日"要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校园疏散演练,以及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或教育馆。三是发动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对居民楼院、城中村、棚户区群众对周边环境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一次疏散体验,了解掌握疏散逃生的路线和注意事项。四是组织全市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开展一次弱势群体的疏散演练。五是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实践体验阶段全部演练一遍。
(四)展播1场消防逃生知识大赛。各大队要于"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实践体验阶段,联合当地媒体、学校、企业等策划1台消防逃生知识大赛节目,通过发掘各地在实施宣传发动、查改隐患阶段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以及发动报刊、网络邀请社会公众积极报名,分行业选拔选手,来参加有奖答题的形式,零距离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通过电视台制作相应电视节目并在相关频道进行展播。各大队也可组织开展类似的活动或者文艺演出、话剧等形式全面普及疏散逃生常识。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活动。要高度重视,将此次活动纳入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要内容。要结合实际,丰富活动形式,突出地方特色,落实职责分工,明确社会发动、举报投诉的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要组织党政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参与体验,扩大社会影响,集中开展时间要动用各类资源、措施,掀起活动高潮。实践体验阶段,xx局党委成员要分片包干、蹲点督导,确保实效。
(二)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各大队联合组织当地电视台各频道、广播电台各频率、报业集团各子报和网站的新闻、公益、科普等频道,对"生命通道体验活动"进行集中连续的宣传报道;手机电视、互联网站首页要滚动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总队新浪官方微博、腾讯官方微博将与"公安部消防局'生命通道体验活动'"新浪官方微博建立链接,进行实时的互动、转载,并及时发布全省各地工作进展。
(三)及时查处举报投诉。要借助此次活动,再次掀起对举报投诉电话的宣传和普及高潮,对群众通过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查处,并及时公布情况,落实奖励措施。
(四)加强各类信息报送。活动期间,各大队要及时提供新闻素材,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选派专人负责信息和新闻报送,负责人员名单,请于7月25日前报xx局宣传科,各阶段小结以及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