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领域监管安全重点工作方案
电动自行车领域监管安全重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市等三级安委会对于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切实履行好电动车安全监管中消防重点工作任务,有效提升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控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总结提炼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专项整治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从根本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解决消防安全难题,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监管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市安委会工作分工和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实际情况,现将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如下:
(一)生产源头环节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以及群众投诉举报、其他部门反馈等信息,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函告市场监管、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联查联治推动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积极提供消防技术支持。
(二)停放充电环节
一是配合住建部门,共同推动新建社区建设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满足自然排烟要求;具备条件的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监管,全市各大队要准确提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建设标准,提供技术支持,确保达标建设。要积极对接各地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结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逐年推动各地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纳入本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城镇小区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二是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聚焦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严格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与本地住建、电力、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共同推进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督促居住区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三)平台运营环节
一是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强化骑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二是积极主动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单车)的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停放、充电管理,提供消防技术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工作质量。各地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按照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保证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质量、加大惩处力度,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要跟踪各地执法情况。要强化火灾调查结果运用,对于电动自行车火灾要细致开展火灾调查工作,火灾调查情况要及时上报支队火调技术科。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情况,科学研判分析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排查整治精度。
(二)深化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大量典型事故案例,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风险的社会面宣传教育,不断强化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引导形成规范停放、充电的良好氛围。对于禁止飞线充电和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措施,要强化宣传教育、案例警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群众解释,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扎实有序推进。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地要在本地安委会的领导下,强化与本地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电力管理等部门和单位的协同配合,要与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等建立健全共治机制,有效利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联合惩戒、集中曝光、行刑衔接等手段,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提供消防技术支持,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齐抓共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