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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配合做好迎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查和满意度测评工作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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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配合做好迎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查和满意度测评工作行动方案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迎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查和满意度测评工作,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市总目标,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动性、创新性,推动重点任务落实,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同时,通过务实有效的行动,积极回应、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困难和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确保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达到90%以上,力争为2024年成功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X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法治教育大宣传行动

1.开设宣传专栏。县大数据中心、县融媒体中心要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专栏(专题),及时转载市融媒体中心"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专栏中刊发的新闻报道、评论员文章,大力宣传我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我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

2.营造浓厚氛围。在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商铺、车站、机场、银行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和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

3.编印学习资料。针对党员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基层群众,分类制定发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学习资料。

4.制作专题宣传片。全面收集、梳理、提炼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制作专题片和相关微视频。

(二)开展行政决策大规范行动

5.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及时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决策决定出台前应当按照规定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各单位要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

6.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贯彻《X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2021年以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台账,完善案卷。通过县政府网站等途径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及时开展决策后评估等工作。

7.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实施《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备案等程序,保障行政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性,重点加强起草单位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及时开展清理工作。

(三)开展行政执法大提升行动

8.强化学习培训。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坚持个人自学、集中培训、随机测试,引导机关干部熟练掌握行政执法相关业务知识和法规政策,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9.开展案件自查。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应诉等案件,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自查评查,确保案卷资料完整规范。聚焦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执法案件,重点评查查处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有逾期未查未决案件、案件卷宗制作是否规范标准。

10.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健全"互联网+监管"事项规范化和动态化管理机制,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执法监管方式,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11.做好案件回访。各部门要针对行政执法重点典型案件和2021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进行全覆盖回访,提高行政执法相对人满意度,并做好自查抽查和电话访谈相关工作。

12.加强信息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在信息平台集中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权责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裁量权基准、执法责任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信息。

13.打造特色亮点。重点执法部门至少要打造培育1项行政执法特色亮点工作和1个示范点位,做好迎接实地核查的准备。

14.归档指标资料。对照《全国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中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有关行政执法项目内容,全面收集整理涉及资料并归档。

(四)开展政务服务大优化行动

15.全面提升办事效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事项达100%,全程网办事项达95%以上,即办事项占比50%以上。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共享范围与亮证应用场景,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件结束时必须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并加盖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生成率、电子印章加盖率达到100%。

16.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对照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的"一件事一次办"指导清单,全面认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逐一对"一件事"的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证照发放等跨部门流程进行再造,编制发布"一件事"办事指南,实现100%网上可申报。做好咨询回复、申请受理、并行办理等工作,确保承诺时限内完成"一件事"办理。

17.全面深化网上群众路线。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人民网"领导留言板"、X日报"问政X"等各类政务新媒体和"政企沟通"机制,以及来信、来访等群众诉求渠道作用,对群众反映政务服务效能方面的问题第一时间受理、办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政务服务"堵点""痛点""难点"。

18.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全域通办"清单内同一事项在全县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积极推进线上"全程网办"和线下"异地代收代办",进一步深化"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在县市民之家显著位置设置"办不成事"反映专窗。对依法需要进行检验、检测、检疫、现场勘察、专家评审、社会听证等政务服务事项,必须明确相应辅助环节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操作流程、办理时限和办理标准,列入服务指南,纳入电子监控系统管理,并对外公开、接受监督。针对部分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没处办事"的情况,在医保、社保等群众需求迫切、办件频率高的办事窗口,结合实际推行延时错时预约等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9.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引导群众主动评价,好评率达到100%。

20.开展模拟办事督导。常态化开展实地模拟体验政务服务活动,加强对县市民之家线上线下功能设置、办理流程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情况的实时督导检查。

(五)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行动

21.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落实县级每月、乡级每半月、村级每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逐级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逐一销号调处化解,化解率达95%以上。对一时难以化解的复杂矛盾纠纷,实行县领导包案制,明确时限,安排专门人员及时处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做好稳控工作。

22.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全面梳理和分析研判2021年以来群众信访、投诉、举报等不满意事项,针对群众反映突出、集中的问题和矛盾,制定具体措施、形成专项方案,及时全面有效处理各类信访、投诉、举报事项,积极引导信访当事人息诉罢访或通过其他渠道依法处理。

23.切实加强诉源治理。健全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源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律师入驻法院值班达100%,做好诉前调解和案件处理疏导沟通工作。

24.做好跟踪回访工作。按照"谁调处、谁回访"原则,调处矛盾纠纷跟踪回访率达100%,督促矛盾各方及时履行调解协议;做好被处罚人和投诉(信访)举报人回访解释工作,加强情绪疏导和思想教育工作,防止"次生纠纷"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25.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对低收入人群的法律援助,依法保障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及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

三、组织架构

为做好配合迎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实地核查和满意度测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成立X县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迎评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小组成员由各乡(镇)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及县直有关部门主要(常务)负责同志组成。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结束后,工作小组自行撤销。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X同志任主任,X同志任常务副主任,X、X、X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内设9个工作组,按工作职责,抓好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负责示范创建工作部署、日常协调、会议筹备等工作;加强与市委依法治市办联络对接、沟通协调工作;指导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开展示范创建工作;调度各乡(镇)各单位示范创建工作情况;完成工作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指标资料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示范创建档案资料整理审核、网络检索等工作;完成工作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案卷评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提供各类案卷参考标准,指导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规范制作案卷;对2021年以来连号的行政执法案卷、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行政规范性文件案卷、行政复议案卷全面自查,完善案卷材料,确保案卷要素齐全、程序规范、事实清楚;加强对重点执法部门的督查指导,对行政执法案卷不少于5%的抽查;完成工作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督导问责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实施示范创建专项督察计划,通报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反馈问题清单;对重点执法部门的示范点位全覆盖检查;指导督促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并对各级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对工作小组安排部署任务未落实的单位及人员进行追责问责;督促和协调查处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发现需要追责问责的相关问题线索;完成工作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舆论宣传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制定创建工作宣传方案;协调各级宣传力量、各类宣传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创建宣传引导;制作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片;负责示范创建工作舆情管控、舆论引导、负面舆情处置等工作;编印示范创建应知应会手册;负责中央依法治国办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期间氛围营造和舆情处置;完成工作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访谈考试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提供2021年以来新任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初任公务员人员和全部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编制相关考试内容的应知应会题库;督促有关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做好应考准备;对所有符合参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分批次抽考;提供县政府领导、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执法对象访谈提纲,并准备好相应素材;配合实地核查做好现场访谈、考试组织、考场布置等工作;完成工作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测评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指导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做好执法司法案件当事人和投诉(信访)举报人的回访、沟通、疏导等影响群众满意度测评相关工作;做好涉企执法检查中影响满意度测评相关工作;协助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完成工作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信访维稳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期间维稳工作;完成工作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核查组在泰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会议会务工作;完成工作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单位的行动方案,组建工作专班,细化任务,明确分工,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实现创建目标。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逐一对照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提升措施,抓好各项规定任务的落实。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分解相关任务,督促协调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不折不扣完成本单位创建任务。要层层落实属地责任、单位责任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

(三)强化工作统筹。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统筹抓好示范创建工作,与中心业务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特别是要突出抓好各项惠民政策、惠民实事的落地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务实的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强化督查问责。强化明查暗访和常态化通报,县级督查问责组将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印发《督查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度依法治县考核。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影响示范创建工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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