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乡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有效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高〔*〕乡应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为,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处置。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森林火灾的性质、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各科室、村落实各项责任制。
2、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为,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森林消防指挥所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确定的职能,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乡人民政府要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并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物资储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4、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应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学指挥、合理用兵、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
(四)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引起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乡森林防灭火指挥所
〔*〕乡森林消防指挥所为全乡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乡人民政府乡长毛超彦担任总指挥,庄康男担任副指挥,乡班子成员为成员。
1、〔*〕乡森林消防指挥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完善全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有关预案、规定和制度;及时掌握森林火险等级变化和火情动态,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乡范围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处理其他有关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重要工作。
2、〔*〕乡森林消防指挥所办公室主要职责
乡森林消防指挥所办公室负责乡森防指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域发展办(农业),主任由区域发展办(农业)分管领导庄康男担任,负责乡森防指办公室统筹日常工作,副主任由区域发展办公室(农业)主任黄涌担任,协助做好乡森防指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现场指挥部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扑救工作需要,成立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科学扑救。
现场指挥部职责:实行统一指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组织领导扑救行动,开展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场气候和组织扑救情况,统一组织和调度扑救力量、扑火物资和后勤保障。落实扑救队伍通信联络、火场火势瞭望监测、部门之间协作等应急处置措施。
三、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一)预警
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4个预警等级。
2、预警发布
乡森防指办公室根据上级指示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全乡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统一发布预警信息。
3、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乡森防指办公室应密切关注天气等情况,密切关注森林火险预警变化,注意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检查反馈情况。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乡森防指办公室和各村护林员加强森林消防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消防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消防检查,并根据天气变化及上级指示,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森林消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
(二)林火监测
乡森防指在森林火险等级持续4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农事生产用火集中时期,以及清明、冬至、春节等习俗性用火集中时期,要严格管理和控制林区野外用火,积极消除林火隐患,要全面部署乡、村组织巡山护林员做好森林火灾的人工监测工作,指挥所办公室要利用上级有关部门卫星监测系统提供的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及时督促各村核查和反馈热点情况,掌握全乡火情动态。
(三)信息报告
对于着火面积不超过1亩的可控微小火情,乡森林消防指挥所自行处置;着火面积超过1亩的火情,要按照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将森林火灾信息及时上报,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乡镇(街道)森林消防指挥机构。
火情报告:出现以下火情之一,乡森防指在核准后,应立即报告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农业农村局,报告时间不超过30分钟。报告内容主要有信息来源、时间地点、受害情况、蔓延态势、组织扑救、现场指挥、安全措施等。
(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亩的森林火灾。
(2)30分钟内尚未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四、应急响应
(一)快速响应
火情发生后,乡森防指第一时间组织专业、半专业和义务森林消防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组织经过扑救训练的机关干部、职工和当地群众参与扑救。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在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工作,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应当加以劝阻。
(二)科学扑救
现场指挥部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地对火场各要素进行分析,迅速形成火灾扑救方案,果断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分区,分别任命分区指挥员,按照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全权负责本分区扑火的组织指挥。
乡森防指办公室要根据扑火实际需要,对全乡森林消防物资和装备进行科学有效地调配。发生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消防物资储备。物资储备不足时,调用乡级储备物资或其他村的储备物资。发生森林火灾需要飞机增援扑火时,由乡森防指向区森防指提出申请。
(三)妥善安置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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