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风廉政承诺书
局党风廉政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自觉廉政勤政,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主动接受各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成都市及邛崃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
二、坚持对党忠诚,严于律己,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三、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严格依法行政,忠于职守,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或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不参与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等。
四、密切联系群众,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党员干部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廉政勤政。
五、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六不准"、"六项禁令";自觉约束自身行为,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不做任何与"微腐败"相关事宜。
六、不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及其组织的活动,筑牢防线、不踩红线、守住底线,本着对党、对自身和对家庭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
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守职业道德,求真务实,自觉维护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不出现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不做任何有损环保形象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