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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局长和副局长讲话-43篇(第3/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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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酬勤,功不唐捐。2021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迎来了一个又一个"高光时刻"。

--全区"跨省通办"暨全区通办现场会在我市圆满召开,"跨省通办"改革惠民利企作为我市工作亮点之一,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

--"跨省通办"改革、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直接落地改革、政务服务"码"上告知、一窗通办(联合审验)+承诺制、新生儿"出生即入户"等入选2021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典型案例并在全区推广。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跨省通办、基层政务公开等多次全区性现场会上,我市都作了先进典型发言。

--在自治区2021年度"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基层案例评选活动中,市自然资源局《多举措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获优秀基层案例一等奖,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XX市在全区率先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业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腿"》分别获三等奖,市行政审批局《凝心聚力践初心 跨省通办暖民心》案例获优秀奖。

--在第二届全国信用承诺书示范性案例评选中,《广西XX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直接落地承诺书》获"全国信用承诺书示范样本"称号。

--市行政审批局被评为"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局市场服务审批科被评为"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

同志们,2021年政务服务各项成绩的取得,既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指导,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热情支持,更离不开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团结奋斗。正是大家夜以继日、舍身忘我的无私奉献,才支撑起不断赶超跨越的"XX速度";正是大家不避艰辛、敢闯敢拼的攻坚克难,才打磨出一系列全区领先的"改革样板";正是大家阳光自信、用心用情的奔走呐喊,才在更高更广的政务服务平台上传递出铿锵的"XX声音"。在此,我谨代表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对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无私奉献和辛勤付出,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机遇、形势和挑战

(一)自治区和XX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服务的最新要求

自治区层面,自治区党委刘宁书记在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加快"推进XX东融枢纽门户城市建设",后来又赋予XX"顺流而下立潮头,溯流而进争上游"的总体要求,并提出"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的重要指示。上月召开的全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工作会议,提出要以打造网上服务之区、网上办公之区、网上治理之区为目标,夯实数字政府基础,实现政务数据"一池共享"、高频事项"一网通办"、政务效能"一体优化"、行政审批"一体创新"、政府信息"一网通查"、群众诉求"一号响应"、政府监管"一网通管"。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于近期印发了《2022年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政务服务大厅"巡查周报"制度》。

XX市层面,XX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毫不动摇实施东融战略,大力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决策部署,蒋连生书记在广西广播电视台专访时提出"审批联通"的概念,并做出"一切盯着项目看、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扭住项目干"的指示要求。钟畅姿市长在"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专题行动动员部署会上,明确了开展"政策落实年、项目攻坚年、环境提质年、创新突破年"的主要任务,提出了"持续下大力气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好做足、做实做细服务企业工作"的要求。

这些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也是我们努力把政务服务做好做出彩的新机遇,为高水平政务服务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最新方向和具体指引。

(二)与各地市横向对比,认清全区政务服务工作态势

政务环境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各地市争先推出各项政务改革措施。如南宁市推进人社公共服务"免申即办"改革、柳州市创新"多测合一"模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自贸区南宁片区率先推行企业经营住所承诺制,自贸区钦州片区推行承诺审批改革等。目前,各地相继推出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在政务服务领域形成了新一轮竞相发展态势,我们面临着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形势。因此,我们作为政务服务工作者,一定要进一步扩大视野、深化思考,做到"跳出XX看XX""跳出政务服务看政务服务工作",善于从标杆榜样身上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先进经验,以他山之石,攻己之玉;善于从行业以外的角度审视自身定位和认清不足,避免闭门造车、掩耳盗铃;更要善于俯下身子倾听民生民意,从企业群众的"需求侧",把准政务服务改革的方向,获取创新创造的灵感。

(三)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审视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

XX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其中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占了很大的比重。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依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政务服务智能化效果不尽理想。电子证照的推广使用、审批数据的互动联通和应用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创新动能不够。近年来,我市虽然推出了一些政务服务创新举措,但一部分都是复制推广其他兄弟地市的改革经验,自主创新并取得较大成效的措施不多,没有形成政务服务改革品牌效应。三是宣传工作做得相对滞后。再好的改革措施,也需要及时宣传出去、宣传得好。如果宣传不及时,有可能我们率先开展的工作,就有可能被其他地市抢先宣传,就成了别人的经验。

我们既要从成绩中汲取把握机遇、砥砺奋进的信心,更要从差距中清醒认识到我们在各方面工作中存在的挑战和不足,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主动担当作为,在服务中心大局、提升品质效率、打造创新品牌等方面做出更大的成绩。

三、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今年,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打造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品牌和亮点,全面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五个部分的工作:

(一)服务中心大局,从"需求侧"出发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积极对标对表粤港澳大湾区,全面实施"审批东融"。加快与珠三角9市政务服务"结对""接轨",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拓宽"跨省通办"广度深度。各县(市、区)、各进驻单位、政务服务职能部门要按照"审批联通"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敢闯敢拼推出"联审联批"新举措、新亮点,力争全市"跨省通办"事项达250项以上,"全区通办"事项达850项以上,审批联通服务产业链通、交通联通、文化融通的作用更加全面、更富新意、更显成效。

二是聚焦"优质高效、便民利企",持续深化审批改革。各县(市、区)要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三化六通三提升"行动要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跨省通办"、全区通办,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公开提升"。坚持从"需求侧"出发,以"全链通办"为重点,同步深化"一门通办""一窗通办""一诺通办"等改革,力争全市可承诺审批事项达150项以上、不见面办事覆盖率达90%以上。在集成套餐服务数量、质量上再突破、再提升,力争在原有853个精品套餐服务基础上再增加250个"一件事一次办"精品套餐服务。

三是持续擦亮改革创新特色品牌,深入推进创新驱动。深化拓展"科长改革创新工程"活动,在市本级35个政务服务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鼓励"科长们"从导引优化、资源整合、事项并联、模式提效、服务延伸等5个"微切口"入手,破解企业、群众办事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下足绣花功"推进便民利民"微改革"走心走深走实。

(三)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扎根XX做大做强

一是深入推进"开办即开户",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强化政银合作,提前落实企业开户审查措施,畅通企业"开办即开户"服务通道。试点推行产业园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权属备案制,进一步精简企业开办登记材料。各县(市、区)探索推行企业开办"7+1+N"服务,依托企业开办专区代理代办服务优势,在企业开办7事项基础上,增加记账机构预约服务,逐步拓展企业开办"一条龙"服务范围。

二是进一步提升数字政务服务水平,便利企业经营生产。按照今年全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关于"构建行政审批'一体创新'"工作部署,各县(市、区)、各进驻单位要加快推进自治区电子证照系统应用试点工作,推出更多电子证照类型,拓展更多电子证照应用场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台电子营业执照在企业登记业务中的使用规范,在不同领域推广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逐步实现一证准营、一码覆盖和"不见面"审批。扩大企业电子印章应用范围,自治区目标要求是,2022年底前,推进全区30%的企业使用全区统一企业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我们市、县两级要以此作为保底目标任务。同时,还要大力推进审批全程电子化和政务服务"四免"优化,市行政审批局要在全市率先实现1/3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电子化审批、全程电子化归档。

三是推进涉企审批服务创新,打造更多"改革样板"。吸收借鉴肇庆市"双容双承诺"和南宁市2.0版本"拿地即开工"先进经验,持续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直接落地改革,在工程建设项目、企业登记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等重点热点领域,持续拓宽承诺审批事项范围,规范和优化承诺审批流程,实现企业群众急难愁盼事项"承诺即办"。试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与用地预审并联审批,提前介入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预先审查审批材料、预先告知办理流程,提高涉企审批效率。

(三)立足职能定位,全方位推动"放管服"提质增效

一是行政审批权限"应放尽放"。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相关要求,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同步编制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做好我市行政许可的取消、增设、承接、下放和调整工作。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事项一律不得进行行政许可审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四级十一同",力争多种渠道公布的实施清单一致率达100%。

二是事中事后监督"应管尽管"。持续完善我市审管互动信息系统,推进审批信息和监管信息互通互用,加强对审批业务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纠错,配合相关部门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全面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覆盖、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引入"智能辅助评标"系统建设,减少专家重复性评审工作量,降低评审出错率,消除评标过程中人为干预的可能性。持续完善承诺审批、容缺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加强对申请人违反承诺制情况的认定、警示、惩戒。

三是便民利企服务"应有尽有"。建立健全自然人和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企业从设立、运营到退出和群众从出生、成长到身后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事项套餐式办理,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高效协同、全周期提升服务。完善服务企业机制,加快实现组织涉企涉民事项内容、标准、区域、数据、评价集成化服务,组织"审批队伍精干力量,深入园区、企业、项目一线,送服务上门。

(四)延伸服务触角,以政务服务"再下沉"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下乡镇"。深入落实《XX市推行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实施方案》,在总结苍梧县木双镇、岑溪市筋竹镇、蒙山县新圩镇等8个乡镇试点经验基础上,将乡镇服务窗口的优化整合和服务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作为改革重点,大力推行乡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根据2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蒙山县、龙圩区要在9月底前完成所辖乡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12月底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都要完成"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

二是政务公开服务"入村社"。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2021年度XX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工作部署,把建设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政务公开体系纳入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覆盖。在巩固市县乡三级和试点村(居)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成果基础上,力争在2022年9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市县乡村四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加快推进各领域各环节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智慧政务建设"进家门"。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优化网上申请、网上办事服务,巩固和丰富拓展100%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成效。依托智桂通移动生态系统和"广西政务"APP,按照自治区要求,力争2022年底前,全市新增不少于20个政务服务便民移动端应用服务。推广"口语化"智能检索、"问答式"智能引导、"预约式"现场勘验等功能,拓宽群众手机应用"一键办理"事项范围,推动"网上办"向"掌上办"转变。

(五)加强软硬件建设,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一是加强政务服务联系指导体系建设。这次会议是近两年来第一次在全市层面召开的政务服务综合型工作会议,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要强化系统思维,坚持"一个系统一盘棋"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密切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对"1"个市政务服务中心+"6"个分中心+"7"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联系指导,集思广益谋创新、同心奋斗争先进,力争为政务服务改革提供更多首创经验和典型案例。

二是加强政务服务业务能力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政务服务工作的"生命线",筑牢筑实"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根基。通过红色教育、业务培训、技能竞赛、岗位交流等方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队伍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完善政务服务中心星级窗口和星级工作人员评比方案,探索推出真正有效的激励措施。以考核为导向,以标兵为引领,实现文明服务和规范服务新突破。

三是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实体大厅运行管理规范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四级十一同"、严格执行"巡查周报"制度、开展办件随机抽检试点工作。积极争创全区政务服务标杆大厅,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围绕大厅硬件设施、事项进驻、服务模式、改革创新、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升政务服务软硬件水平,努力实现全区政务服务标杆大厅"零"的突破。按照2021年12月24日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关于做好2021年第四批改革典型经验(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特色服务区,为企业全程开展导办、帮办、代办服务;编制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树,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可视化、便捷化的政务服务导办服务;搭建窗口工作人员智能化管理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管理平台上下班打卡等工作。去年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指标综合排名位列全区第5名,今年要在确保稳居全区第一方阵的基础上争取实现晋级升位。

四是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一方面要持续开展"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专题行动,把执行不执行、落实不落实,作为衡量干部思想政治和工作能力的第一标准;另一方面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律己、从严管队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市本级各分中心要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署要求以及履职担当尽责、服务群众企业等方面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全面排查,采取"六查三定"措施,进一步加强巡查内容规范、巡查结果报备、巡查问题整改,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大厅管理,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

同志们,在充满生机和希望的2022年,政务服务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和艰巨。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新的一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铆足虎劲、鼓足干劲,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实现新跨越,以实干实绩助力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XX",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XX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国生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活动新闻发布会发言稿

各位记者、市民朋友:

20XX年12月24日XX市机构改革后组建了XX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新组建的医疗保障局将打击医保欺诈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一年来,我市以更严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深入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宣传月活动,拉开全市专项治理的序幕

4月2日在少年宫希望广场举办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市政府金莉副市长赴现场并讲话。宣传月期间,在定点医药机构张贴宣传海报,循环播放动漫宣传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内容等,构建了"监管主体、医药机构、参保对象"三位一体宣传机制,累计发放宣传标语30000余副,折页15000余份,发放宣传单15000余份,海报5000余份,通过省、市、县报纸、电视台、电台对宣传月活动进行了集中报道,营造了"全民医保,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是出台政策措施,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年初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年度专项治理工作做了整体部署和要求。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XX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规定(试行)》,建立奖励制度和明确了奖励金额,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3月底制定了《XX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11月组织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深挖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一年中,市医疗保障局在全省率先印发了《协议管理办法》,统一制定了医保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建立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工作制度,落实了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上述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对规范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起到了极大地推进作用,巩固了专项治理行动高压势态,确保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金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4月10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医保工作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会议,金莉副市长到会做了重要讲话。4月29日,市医保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医疗保障业务工作培训会议。全市经办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共300余人参会。12月25日至26日,我市再次举办专项培训会议,邀请国家、省医疗保障管理、支付改革专家授课。通过培训,强化了定点医药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和诚信经营理念,提升了医保行政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对欺诈骗保、违反医保协议行为的查处能力。

四是确定打击重点,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

今年4月开始,启动了全市范围内的医保监督大检查,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重点查处定点医疗机构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串换医保报销项目、盗用医疗保险身份凭证和有组织诱导住院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截至目前,已完成了对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现场检查,取得了指导、检查、监督的综合成效,形成了对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是创新监管模式,重点查处重案要案

根据地区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抽调7名专业技术骨干,于20XX年8月成立XX市打击医疗欺诈骗保专案组,集中开展对欺诈骗保举报案件的查处,重点查办国家局和省局转交的案件线索,以及引起社会舆论关注的举报案件。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协议签订、案件查办、日常监督检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专项行动以来,完成了对973家定点医疗机构(包括173家住院医疗机构)、1040家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全覆盖。全年共处罚67家定点医药机构,其中中止协议4家,暂停协议3家,全年共追回医保基金261.54万元,处罚违约金408.92万元,行政罚款236.31万元,追缴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费用1115.31万元,总计:2022.08万元,有效震慑了欺诈骗保行为,打击欺诈骗保效果显著。

2020年,我们将继续坚持"欺诈骗保就是明偷暗抢、过度医疗就是谋财害命"的理念,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保护好群众的救命钱。

一是加强医保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实践,提高基金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力争让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是建立健全综合监控监管机制。加强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利用智能化监控平台,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排查问题线索,完成对各类大型医院的综合监督检查。

三是建立健全医药机构评价考核机制。细化服务条款及服务标准,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标准,建立"一票否决"的退出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第三方协查机制。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配合我们对定点医药机构达标和医保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五是建立诚信互认机制,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参保单位及个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

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

奖励规定情况介绍

XX市医疗保障局鲅鱼圈分局局长卜宪宇

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XX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XX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规定(试行)》。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奖励规定》明确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主要包括:

(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冒名顶替)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四)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五)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XX市医疗保障局投诉和举报电话:XXXXXXXX,地址:XX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19号,邮编:XXXXXX。

二、《奖励规定》明确举报方式和奖励措施

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对于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三个奖励等级:

一级奖励是指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

二级奖励是指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

三级奖励是指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者线索,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

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可视情形按涉案金额的20%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0元的,给予2000元奖励。

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可视情形按涉案金额的10%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

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可视情形按涉案金额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元的,给予500元奖励。

举报欺诈骗保行为不涉及金额,但举报内容属实、避免基金损失的,可视情形给予300元奖励。

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奖励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50%。

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奖励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30%。

每起案件奖励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出台《奖励规定》,能有效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医保基金安全共治,从而促进我市尽快构建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基金监管格局。

XX市招商局副局长贾兆贤党课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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