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149/280页)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10亿元,统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2亿元,统筹用于城市污水处置。
--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安排支出4.2亿元,用于专项债券利息和发行费用。
--提前下达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35.33亿元,全部用于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项目。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亿元。其中,国有企业上缴利润0.7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7亿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同时,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4亿元。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9.84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73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78.4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3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6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58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2.38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85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1.5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0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5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42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7.4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32.42亿元。
(四)2022年开发区预算草案
1.综改示范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13亿元,增长20.1%,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财力为81.3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1.33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亿元。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0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2亿元,全部为利润收入。预算支出安排0.02亿元,全部用于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中北高新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亿元,增长6%,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财力为2.1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13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2亿元。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62亿元。
以上有关预算草案安排明细详见《太原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表十一至表二十四。
三、完成2022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重大战略部署,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在全面完成各项预算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加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财政资金保障
一是组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投融资平台,根据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统一规划和投资要求,多渠道筹措资金100亿元,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启动区内部道路、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基础设施尽快建成投用,为产业项目落地提供有力保障。二是与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对接,按照总体规划分项目、分方式做好融资产品,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三是谋划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方案,以财政资金为牵引,吸引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为落地企业和高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四是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和财政承受空间支持,努力将尽量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为省级PPP项目。
(二)加大财政政策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构建多元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继续安排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及新动能发展专项资金,新增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采取股权投资、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传统产业主体装备大型化、智能化、高端化,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内涵集约发展。支持实施千亿产业培育工程。聚焦"六新"突破,紧紧围绕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链条、成集群、上规模,强化财政保障,完善财税政策安排,推动我市加快形成5-6个千亿级支柱产业集群。进一步加快太原产业投资基金运作,加强政府投资基金资产管理,提高政府引导资金使用效率,推动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通航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支持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新材料等新材料产业和信创、大数据、半导体等数字产业发展。支持实施全产业链培育工程。采取落户奖励、营收增量奖励等方式,培育引进一批头部企业、"链主"企业,助力打造重点产业链,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支持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坚持活水养鱼,聚焦助企纾困,认真落实中央大规模、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通过奖励、补贴补助和政府优先采购等方式,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创业创新平台和电商、文旅小镇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规模和效益倍增。继续对"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和"单项冠军"企业给予奖励。大力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加快提升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体育休闲、物流金融等服务业发展水平。鼓励扶持企业征信平台建设,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解决融资难题,推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成长。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打造一流创新生态
继续安排科技专项资金和人才专项资金,支持培优创新生态,创新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方式,着力打造创新和人才两个高地。全面落实各类财政奖补政策,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不断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继续支持第一实验室、可持续发展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流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优化科技投入结构,逐年提高科技研究与发展投入强度,支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投入。全力推动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加大支持高水平创新人才及团队、科研机构启动和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
(四)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扎实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持续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财政教育投入进一步向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教师队伍倾斜。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促进就业创业。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深入实施"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工程,着力稳定现有就业,增加新的就业,抓好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支持加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动态调整低保标准,同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制度,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强化养老服务保障,建立多元化参与和投入机制,大力实施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支持新建改造社区食堂,稳步推进康养小镇、康养社区建设,巩固拓展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