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148/280页)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36.8亿元,比上年预算(下同)增加17.71亿元,增长92.7%。主要包括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基本公共服务与管理部门的支出。重点安排人才专项资金10亿元,新增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13亿元。
--国防支出安排0.15亿元,与上年持平。主要为太原警备区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5.9亿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包括公安、司法等部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公安、司法等部门办案费和业务费2.96亿元。
--教育支出安排39.84亿元,增加5.21亿元,增长15%。主要包括教育部门及所属各类学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学校建设及设备购置、校舍维修经费等4.78亿元,公参民学校转公办办学经费补助1.12亿元,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城乡义务教育配套等政策性资金3.68亿元。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22.43亿元,增加1.74亿元,增长8.4%。主要包括科技、科协等部门科学技术管理、技术研究开发、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0亿元,用于支持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等创新主体培育、高标准推进第一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搭建、全面实施"揭榜挂帅"等创新机制完善,出资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成果转化基金和产业基金的市级财政配套资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5.92亿元,增加0.31亿元,增长5.5%。主要包括文化旅游、文物、体育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文化体制改革1.87亿元,文物保护及景区运行项目经费1.28亿元,体育场馆维修、运动员训练及体育竞赛、群众体育等项目经费0.43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32.11亿元,增加1.05亿元,增长3.4%,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残疾人事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养老保险基金补助14.34亿元,养老保险缴费6.3亿元,社区惠民项目及社区干部待遇市级补助2.81亿元,企业破产改制各项补贴及安置资金2亿元,就业补助2亿元,残疾人事业补助0.41亿元。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8.11亿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公共卫生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医疗保险补助3.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1.12亿元,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及改革补助0.98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配套资金0.92亿元,离休保健干部医疗补助0.5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6.77亿元,比上年增加0.34亿元,增长5.3%。主要包括环保部门运行及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省城环境综合整治及北方清洁取暖专项资金5亿元。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34.23亿元,比上年增加0.43亿元,增长1.3%。主要包括城建系统各部门运行及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养管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污泥、污水及垃圾处置补贴费用7.51亿元,城市基础设施日常养护维修和绿化养护经费6.86亿元,供热企业补贴5.5亿元。
--农林水支出安排9.24亿元,比上年增加1.7亿元,增长22.5%。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乡村振兴资金3.4亿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8亿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0.23亿元,水利发展资金0.14亿元。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0.83亿元,比上年增加2.71亿元,增长33.4%。主要包括交通运输管理和公共交通运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公交公司运营补贴及公共自行车运行补贴6.75亿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11.15亿元,比上年增加0.48亿元,增长4.5%。主要包括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及风险补偿0.2亿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0.12亿元,比上年增加61万元,增长5.5%。主要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运维服务经费0.02亿元。
--金融支出安排0.1亿元,比上年增加0.03亿元,增长46.1%。主要包括市级金融监管机构运行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我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系统重构及运维经费0.03亿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2.12亿元,增加0.16亿元,增长8.4%。主要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气象事务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规划指令性任务经费和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等支出1.12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7.85亿元,增加5.43亿元,增长224.4%。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和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支出增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按规定统一调整至住房保障支出科目。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0.35亿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主要包括重要商品储备、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粮食风险基金0.2亿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1.67亿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主要包括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矿山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消防业务费1.14亿元。
--预备费安排3亿元,比上年增加0.55亿元,增长22.4%。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灾害救治和应急维稳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支出安排42.39亿元,增加21.78亿元,增长105.7%。重点安排新动能发展专项资金(含双创)5亿元,政策性增资预留10亿元,省转贷政府新增一般债券安排的项目11.1亿元(主要用于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和其它社会事业类基本建设续建项目)。
--债务付息支出安排13.42亿元,比上年增加2.42亿元,增长22%。用于到期省转贷政府一般债券付息。
中央和省提前安排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共计44.7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9.8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89亿元。主要包括住房保障12.13亿元,卫生健康8.6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51亿元,教育5.54亿元等。
经汇总,2022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2053.3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28.06万元,下降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70万元,下降1.8%;公务接待费1597.27万元,下降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86.12万元,下降1.0%。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7.2亿元。其中,国土收入371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亿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2亿元。
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为保障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入中调出55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同时,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专项债券35.33亿元,纳入年初预算统筹安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67.53亿元。主要内容如下:
--国土收入安排支出316亿元。主要包括法定到期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6.86亿元,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资金15亿元,征地拆迁、成本性返还、乡村振兴、城市发展、公园建设等重点项目和续建项目264.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