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210/280页)
全省专利授权总量87.22万件,比上年增长22.9%,居全国首位;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10.29万件,增长45.5%。全年《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2.61万件,居全国首位。截至2021年底,全省有效发明专利量43.96万件,居全国首位。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4.89件。全年有10.27万家企业获得专利授权65.07万件,其中1.93万家企业有发明专利授权8.49万件。全年经各级科技行政部门登记技术合同42961项;技术合同成交额4292.73亿元,增长23.9%。
全省高新技术企业预计6万家;高新技术产品产值8.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5%。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30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714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8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434家。
全省有建成或在建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83个、省级授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228个。全省有在建的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7个,建成或在建的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21个;法定计量检定机构90个,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授权计量技术机构18个,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4个;标准化技术机构13个,在建和建成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6个、国家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2个。
截至2021年底,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4645家,获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大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分别为106578家、44732家和31646家,获得3C产品认证的企业17726家。
全省有天气雷达12部,卫星云图接收站点2个。有地震监测台站1488个,地震台网10个。全省近岸海域各类海洋观测、监测站点544个(含沿海各县局)。测绘部门共出版地图96种。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省有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公有制)76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44个,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50个,博物馆339个。全省有广播电台2座,电视台3座,广播电视台95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为99.98%。年末有线广播电视用户数1209.33万户,比上年末减少0.1%;IPTV用户数2034.51万户,增长5.9%;OTT用户数2.36亿户;4K用户数2527.28万户,增长7.6%。全年生产电视剧18部。全年出版报纸14.43亿份,各类期刊0.96亿册,图书(总印数)4.75亿册。全省共有综合档案馆144个。2020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6210.6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5.6%。
年末全省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8万个(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1761个、卫生院117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736个,妇幼保健机构130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2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8个,卫生监督机构151个、村卫生室2.5万个。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87.6万人,比上年增长5.3%,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32.1万人,注册护士40.2万人;拥有医疗床位58.9万张,其中医院47.9万张。全省1173家卫生院拥有卫生技术人员8.6万人,床位6.7万张;138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拥有卫生技术人员0.8万人;151家卫生监督机构拥有卫生技术人员0.3万人。甲、乙类传染病34.34万例,死亡1266人,发病率272.51/10万,死亡率1.00/10万。
全省体育健儿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获得104项次全国冠军,9人次世界冠军,破全国纪录8项次,破世界纪录3项次。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水资源总量1221亿立方米,比上年偏少24.9%。年平均降水量1358毫米,较常年偏少24.0%。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9279.60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0.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增长1.7%。全社会用电量7866.63亿千瓦时,增长13.6%。其中,工业用电量4637.44亿千瓦时,增长12.0%。
全省168个地表水省考监测断面中,Ⅰ~Ⅱ类水质的断面比例53.6%,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33.3%,Ⅳ类水质的断面比例10.7%,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1.2%,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1.2%。全省近岸海域海水质量达到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78.4%,二类海水占11.8%,三类海水占3.0%,四类海水占1.4%,劣四类海水占5.4%。
全省平均灰霾天气日数15.0天,比上年多1.7天;全年日照时数2058.8小时,较常年偏多17.0%。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年平均浓度分别为8微克/立方米、22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22微克/立方米、144微克/立方米、0.9毫克/立方米。21个城市二氧化硫(SO2)年均值达到一级标准;21个城市二氧化氮(NO2)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21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21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18个城市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达到二级标准;21个城市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达到一级标准。全省21个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4.3%。全省城市(县城)新增建成污水处理设施40座,新增处理能力190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95%。
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77.24千公顷,洪涝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31亿元。全省近岸海域监测到赤潮14次,赤潮面积累计约194.3平方公里。发生各类地质灾害3起,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万元。
全年完成人工造林1.33万公顷,当年新封山育林6.72万公顷,退化林修复2.34万公顷,人工更新2.44万公顷,中幼林抚育12.39万公顷。全省森林覆盖率58.74%。全省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33.66万公顷;国家级地质公园11个,面积10.96万公顷;省级以上地质遗迹类自然保护区6个,面积3.72万公顷。
全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124起,死亡2317人,受伤1843人,直接经济损失41448.4万元;其中,较大事故26起、死亡93人,重大事故1起、死亡14人,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8206起,比上年下降14.3%;死亡5371人,下降16.3%;受伤46652人,下降16.8%;直接经济损失10534.48万元,下降21.6%。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人数为1.47人。
注:
1.本公报中2021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速度按可比口径计算。
3.珠三角核心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东翼指汕头、汕尾、潮州和揭阳;西翼指阳江、湛江和茂名;北部生态发展区指韶关、河源、梅州、清远和云浮。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速为可比口径。
6.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标准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7.规模以上服务业范围是:(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