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211/280页)
8.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2013年起按照新的调查口径对外发布城乡一体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于新老调查方案在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城乡划分标准、样本抽选、计算和汇总方式、指标口径等方面变化较大,改革后新口径数据和旧口径数据存在不可比的差异。
9.2015年起,"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更名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各项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中,"单位存款"更名为"非金融企业存款"、"储蓄存款"更名为"住户存款"。
10.先进制造业包括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产业,先进轻纺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装备制造业包括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
11.高技术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化学品制造业。六大高耗能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2.基础设施投资包括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
13.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七大产业中的服务业相关行业。
14.高技术服务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与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63个行业小类。
1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包括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和其他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
16.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包括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平台、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和其他互联网服务等行业。
17.邮政行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
18.新增投产骨干电源装机包含核电、煤电、气电、风电和光伏发电。
19.货物贸易、吸收外资采用人民币计价。对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由于技术原因仍主要沿用美元计价。
20.全省近岸海域海洋观测站点的观测要素包括波浪、表层海流、表层水温、盐度、潮位等海洋观测要素。
21.IPTV用户数是指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开通用户数;OTT(OverTheTop)用户数是指互联网电视(OTT)服务的累计激活用户数量,2021年统计口径更改为全国有效用户数。
22.从2019年开始,已实现合并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纳入"广播电视台"指标统计,"广播电视台"包括省、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台。
23.部分卫生行业数据尚未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确认。
24.发电量数据为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
25.2016-2017年粮食生产数据已根据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修订。
26.根据教育部要求,广东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往年计入成人本专科学生,自2021年起计入网络本专科学生。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医疗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省财政厅;新增投产骨干电源装机来自省能源局;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数据来自省发展改革委;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据来自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建公路、港口万吨级码头泊位新增吞吐能力、公路运输、水运、港口货物吞吐量数据来自省交通运输厅;城市污水处理数据来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货物进出口数据来自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外商直接投资、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数据来自省商务厅;快递业务量数据来自省邮政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用户、电话用户总量、新建5G移动通信基站等数据来自省通信管理局;货币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上市公司数据来自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银行业利润、保险业数据来自广东银保监局;技术合同数据来自省科技厅;教育数据来自省教育厅;专利、质量检验数据来自省市场监管局;气象数据来自省气象局;地震数据来自省地震局;测绘数据、各类地质灾害数据来自省自然资源厅;农机总动力数据、水产品产量数据来自省农业农村厅;广播、电视数据来自省广播电视局;电影、报纸、期刊、图书数据来自省委宣传部;档案数据来自省档案局;体育数据来自省体育局;卫生数据来自省卫生健康委;低保人数、社会服务业机构、福利彩票、社会组织数据来自省民政厅;林业、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类自然保护区数据来自省林业局;志愿者数据来自团省委;环境监测、海洋数据来自省生态环境厅;水资源数据来自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农作物受灾面积、洪涝和干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据来自省应急管理厅;道路交通事故数据来自省公安厅;其他数据来自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2021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
2021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各项风险挑战,综合实力再攀新台阶,结构转型实现新突破,发展动能彰显新优势,构建新发展格局取得新进展,高质量发展展现新成效,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合
经济总量跃上新台阶。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6364.2亿元,迈上11万亿元新台阶,比上年增长8.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22.4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51775.4亿元,增长10.1%;第三产业增加值59866.4亿元,增长7.7%。全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4.1:44.5:51.4。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37039元,比上年增长8.3%。经济活力增强,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87622.2亿元,占GDP比重达75.3%,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私营个体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3.2%,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7.3%。年末工商部门登记的私营企业357.4万户,全年新登记私营企业64.0万户;年末个体经营户951.0万户,全年新登记个体经营户184.8万户。区域经济发展支撑有力,扬子江城市群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6.9%,沿海经济带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