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上的讲话
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旨在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安排落实我县机构改革工作。会后,全县机构改革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刚才,X同志宣读了市委、市政府批复的《县机构改革方案》,X同志宣布了县委关于部分部门(单位)负责人的任职决定。这里,向大家说明一下,这次宣布的任职决定,主要是机构改革涉及到有调整的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中,已经履行完干部任用程序的,宣布的是职务;没有履行完干部任用程序的,只作为主要负责人宣布,具体职务待相关程序全部完成后再宣布。
为了平稳有序推进这次机构改革,组织部、编办按照县委的要求做了大量充分细致的准备,相关工作从去年3月5号就开始谋划,改革方案前后经历了28次大大小小的修改。今年1月,市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过后,又对个相关县级部门的正副职进行了谈心谈话,充分听取大家的意愿和述求。可以说,县委从各个方面都作了很多思考,力图让大家都能圆圆满满、高高兴兴。全县上下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好头,以事业发展为重,自觉接受组织考验,正确面对个人的进退留转。"进"要在更大的舞台上展现才能、"退"要积极做好"传帮带"、"留"要为领导班子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作出努力、"转"要在新的岗位上创新业、立新功。在这个过程中,局X同志、X办X同志,高风亮节,主动退出领导岗位;X局X同志、X局X同志,顾全大局,志愿担任部门副职。这些同志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在机构改革中服从组织安排,以实际行动支持县委决定、支持机构改革,彰显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和崇高思想境界,值得我们尊重和学习。我提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做好全县机构改革工作,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坚定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对机构改革的部署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党中央立足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充分认识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发挥着体制支撑和保障作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优化党和国家组织机构,统筹设置党和国家机构,有利于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落到实处,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并作出战略部署,为推进地方机构改革明确了方向和根本遵循。确保全县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是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是推动X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理顺体制机制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契机。全县上下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在领会实质、结合实际、落到实处上下足功夫。
二是牢牢把握机构改革的政治性。党的XX大《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决定》还强调"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因此,这次改革,是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调高效为着力点,整个过程始终在习近平总书记直接领导下进行。总书记亲自组织研究论证、亲自决策拍板、亲自推动实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集中体现在"十个必须"上。即必须从体制机制上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作出制度安排;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进一步理清党政关系;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必须构建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必须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改革原则;必须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必须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必须处理好统和分、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大和小的关系。这些论述科学回答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等重大问题,是推动机构改革的方向和根本遵循,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严格落实好这项重大政治任务。
三是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XX大报告中就深化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遵循原则、改革方向作出系统部署。省委研究制定了省机构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以及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明确了全省机构改革的总体设计和施工图。省委、市委相继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对省、市机构改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重大部署和具体要求是我们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行动指南,全县上下要坚决落实改革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坚持对标要求与紧扣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突出X特色
这次机构改革,是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覆盖面之广、力度之大、触及体制机制之深,前所未有。因此,必须始终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推进,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各项部署要求。县委对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议、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多次研究有关重大问题。2月3号,年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复了《县机构改革方案》。今天上午,我们又召开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我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清单》等几个文件,对全县机构改革工作作出了系统性安排。这次改革,我们主要突出了五个方面特点。这五个方面,既是县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总体考虑,也是对抓好机构改革的具体安排。
(一)确保了上下贯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对标中央和省、市机构改革,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这次的机构改革,明确了20项规定动作,留给我们县一级"自由发挥"的余地不多。具体来说,主要是三个关键词:一是"对应"。在机构设置、职能优化方面,围绕加强党的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严守中央必须对应的机构设置、严守中央规定的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控制的政策底线,严守规范各类机构设置、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和"事业局"等刚性要求。对于中央要求改的,对标去改,中央没有改的,也对标,不随意改。严格保证了县级党委职能部门和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配置总体上与中央和省上基本对应、与市上有效衔接。主要包括:组建监察委员会,建立健全和优化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设置;加强党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强化县委对机构编制、新闻出版、民族宗教等工作的领导;与国务院、省政府组成部门调整相对应,新组建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9个部门,重新组建司法行政部门,优化审计部门职责;对应设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教体局等。二是"整合"。这次改革,省级党政机构限额有60个、市级党政机构限额有49个,而我县机构限额仅有37个。省、市、县的党政机构限额呈现"倒三角"趋势,无法一一对应进行设置。为确保主要机构及职能与市机构改革有效衔接,我们按照"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应合则合、宜挂则挂"的原则,对职能相近的机构尽量合并同类项。如,将扶贫开发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对应市扶贫开发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对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三是"四个统一设置"。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精神,持续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一设置行政审批局;落实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统一设置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农民工服务中心;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在乡镇街道统一设置便民服务中心;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在经济发达镇全面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体现了因地制宜。允许地方因地制宜优化机构设置是这次机构改革的亮点之一。为了突出X发展特色,我们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和关于推进中国科技城加快发展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委七届五次全会提出的构建"一核两翼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的决策部署,立足县委发展战略,在机构改革中充分体现了强化军民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切实保障民生的改革思路,以特色机构、特色体制促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整合军民融合发展职能、单设科学技术部门,构建推动科技创新和军民融合发展的机构职能体系,加快全面融入X科技城的发展步伐;二是强化经济发展和对外合作。优化第三产业机构和职能,形成统筹合力,促进全县第三产业宏观部署与微观抓手无缝衔接。整合投资促进职责,加强地区经贸合作;三是突出营商环境监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整合相关机构的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协调、行政效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职责,强化政府对营商环境建设的宏观把控;四是强化目标绩效管理,做实县委、县政府落实重点目标、重大工作的抓手;五是重视农民工服务保障。作为一个百万人口的劳务输出大县,我们在机构改革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做实了针对农民工的招引、培训、服务机构,着力为广大农民工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和人性化关心关爱。
关于因地制宜特色机构,在这里也向大家再说明一下,县委立足于省委"一干多支"和市委加快构建"一核两翼三区协同"的区域发展新格局作了很多思考,包括扶贫和乡村振兴、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医药管理等机构,我们都有过考虑。但是,我们既要体现地方特色,又要严格机构限额管理,更必须服从省、市的工作要求。所以,其他这些涉及到经济社会民生而本次在机构设置上没有争取到的,在今后工作中,要重点从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等方面入手,构建系统完备的运行机制。
(三)解决了我县机构设置和运转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当前,我县党委工作机构和政府工作部门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日常运行中还有很多与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个别党委办事机构设置不够规范,与建立健全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一些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不够合理,职能缺位和效能不高,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机构设置不规范,擅自设置内设机构,挂牌机构实体化运行,议事协调机构过多,代替部门履行职责;执法队伍力量分散,执法队伍种类繁多,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问题仍然存在;部分事业单位政事不分,承担了或多或少的行政管理职能,呈现行政化趋向。这些问题直接制约着我县各项事业发展的具体成效,是我们在机构改革过程中需要除弊革新、不断调整完善的短板。
(四)突出了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是深化机构改革的保障,也是铁的纪律,是对是否讲政治的一个重要检验。这次机构改革,严格实行机构限额管理,把党委机构和政府机构统一计算限额,严禁超限额设置机构,县级党委、政府不设部门管理的机构,从严从紧控制挂牌机构。这些都是中央和省、市划定的硬要求,我们都坚决予以了执行。一是严格在机构限额内设置党政机构。这次机构改革,市县的党政机构限额是中央编办直接核定,由省委、省政府通过《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下达。县作为全省67个大县之一,按照县级党政机构限额上限37个核定。按照《县机构改革方案》,我县设置党委机构9个(含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8个),政府工作部门28个,严格遵守了限额规定;二是规范其他各类机构。严格按照省、市要求,从严从紧设置县委工作机关挂牌机构12个、县政府工作部门挂牌机构7个。县委、县政府派出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不纳入党政机构限额管理,结合中央和省、市规范要求,持续推动改革、加强管理。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成立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从258个精简到126个,精简幅度达到51%。通过机构整合、优化职责等途径,对个别因历史原因遗留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进行了规范(台办、目督办、民生办等),具体工作交由相关部门承担。这里,再说一下,议事协调机构在组织协调跨部门、跨领域重要工作中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议事协调机构数量过多、组成部门过多、审批管理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也不容忽视。去年,中央第四巡视组专门向省委反馈了"议事协调机构多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因此,清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既是落实本轮机构改革的要求,也是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必要措施,更是提升行政效能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我们还将参照省、市即将出台的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程序、撤销条件和期限,可以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或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议事协调机构。要确保议事协调机构不能代替履行部门法定职责,部门也不能依此为平台移交工作、转嫁责任;三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强化编制总量控制,不突破总量增加编制,按照上级核定的全县各类编制总量,机构改革前后不增不减。严禁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严格编外人员管理,严禁超编进人,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核定领导职数。对新组建和整合调整较大的部门出现超编、超领导职数的情况,给予3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予以消化。统筹编制资源,重点保障新设立部门和重点部位、关键环境的编制需求。综合设置党政部门的内设机构,明确党委工作机关和政府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名称一般股、室,个数根据行政编制数和上级对应部门内设机构数进行科学确定,内设机构平均不少于2名编制,重点加强承担部门主责主业的内设机构。
(五)统筹了其他相关改革。坚持一个整体、一盘棋的改革思路,突出五项统筹,总体谋划、分步落实。一是统筹深化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对应中央和省、市要求,完善和优化人大、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推进其履职能力建设;二是统筹深化群团机构改革。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推动群团"去四化、强三性",完善和优化其组织体系、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三是统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将县委、县政府14个直属事业单位优化设置为11个。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机构改革范围统筹推进。有序推进其他事业单位改革,根除事业局。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局、委、办";四是统筹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整合优化乡镇、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及职能,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在经济发达镇探索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机制优服务。充分借鉴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条块协同。做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推进供水、供电、供气等群众经常打交道的公共事业部门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方便基层企业、群众办事;五是统筹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以集中高效审批、规范审批行为和加强监督管理为重点,构建相对集中的审批体系。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理顺体制机制,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