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集大家召开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决策部署,全面审视当前面临的形势与挑战,针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以及我区自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集中会诊、靶向施策,以决战决胜的姿态,部署推动所有问题见底清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岁末年终,正值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回顾即将过去的2025年,全区上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协同推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果。特别是面对艰巨的整改任务,各部门、各街道的同志们付出了艰辛努力。例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觛访问题,我们已经实现了100%的整改完成率;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国省考断面的优Ⅲ比例保持在100%,太湖〔*〕水域水质持续向好,首次实现全年均值达到Ⅲ类标准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
但是,成绩不能成为我们懈怠的理由,问题才是我们工作的导向。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生态环境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文明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如同"冰山"一样,浮在水面上的只是少数,更大部分隐藏在水下,需要我们去深挖、去攻克。召开此次会议,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动员全区上下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坚决打赢这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攻坚战、歼灭战。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仅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更是对我们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大考验。
首先,这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中央反复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是具体的"国之大者"。中央和省级的环保督察,本质上是政治督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思想和决策部署情况的全面检阅。督察反馈的问题,就是政治"考卷"上的必答题,容不得半点含糊、打任何折扣。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将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决拥护和忠实践行。
其次,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区域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作为一个中心城区,〔*〕区的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传统的、粗放式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已经从"盼温饱"转为"盼环保",从"求生存"转为"求生态"。如果我们的环境脏乱差,空气不清、河水不净,就无法吸引高端人才、留住优质项目,更谈不上提升城市品位和居民幸福感。因此,必须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把整改成效与高质量发展考核紧密关联起来,通过解决一个个具体的环境问题,补齐生态短板,厚植发展优势,为〔*〕区的老城厢复兴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
再次,这是履行依法行政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定职责。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很多都与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监管责任悬空有关。更有甚者,个别领域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下周,即2026年1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将正式施行。这部法规对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全过程管理、数据质量保障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更为严格、更为系统的规定。这预示着国家对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要求。面对新的法规和更高的标准,任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做法都将无所遁形,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将被严肃追究。各单位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整改工作的全过程。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攻克整改工作中的堵点难点
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整改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越到最后关头,剩下的越是难啃的"硬骨头"。我们必须拿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敢于较真碰硬,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过、一个堡垒一个堡垒地攻。
第一,要坚决克服"闯关"心态,在整改的彻底性上下功夫。从前期的工作进展看,部分整改任务存在"头重脚轻、前紧后松"的现象。有的单位在督察组进驻期间,雷厉风行、立行立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紧迫感有所减弱,整改标准有所降低,甚至出现了"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的苗头。必须明确,整改不是为了应付检查,销号更不是终点。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经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要定期进行现场核查,坚决严防问题反弹回潮。特别是针对太湖治理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水利、城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协同作战,不仅要完成水面上的清污,更要做好岸上的溯源、管网的排查、排口的整治,确保每一项治理工程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第二,要坚决打破部门壁垒,在整改的协同性上下功夫。生态环境问题具有综合性、复杂性和关联性的特点,污染在水里,根子在岸上;问题在表现,根源在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单靠一个部门、一个街道单打独斗,往往是事倍功半,甚至劳而无功。例如,一条河道的治理,涉及区水利局的清淤疏浚、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的管网建设、生态环境分局的污染源监管以及沿线街道的日常巡查,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会上通报的一些整改推进缓慢的问题,根源就在于协同不足、联动不够,存在责任界定不清、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会后,攻坚办要牵头,对所有跨部门、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建立"第一时间会商研判、协同解决"的工作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城发集团、文旅集团等区属国企,也要主动承担起在项目建设、园区管理中的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发挥国企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三,要坚决摒弃"粗放"管理,在整改的精细化上下功夫。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治理工作已进入"微克级"的精细化管控时代。过去那种"大水漫灌"式的工作方式已经行不通了。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PM2.5浓度每降低一个微克,都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这就要求我们的管理必须更加精细、措施必须更加精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扬尘管控,区教育局要抓好学校食堂的油烟净化,相关街道要加大对餐饮企业、汽修行业的日常监管。必须完善整改工作台账,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项目、具体点位,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动态更新、办结销号,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三、健全长效机制,系统提升全区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既要立足当前,打好歼灭战;又要着眼长远,打好持久战。必须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长效常治机制。
一要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直至"神经末梢"。要进一步明晰各部门、各街道的责任分工,特别是要厘清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职责清单。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出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中的权重,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二要健全源头防控机制。最好的治理是防患于未然。必须把功夫下在平时,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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