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专项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专项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专项巡察集中反馈会议。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部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县级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精神,集中通报本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专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并对下一步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服务保障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管好用好"三资",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是否稳固,关系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水平。县委决定开展这次专项巡察,正是基于对这项工作极端重要性的深刻认识,旨在通过一次全面、深入的政治体检,精准发现问题、有力推动解决,切实维护好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刚才,巡察办的同志已经向大家通报了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点得准、点得实,为我们下一步的整改工作指明了靶向。下面,我代表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如何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此次专项巡察,是县委交给巡察组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对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政治担当和履职能力的一次集中检验。从巡察反馈的情况来看,近年来,我县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例如,我们建立了以乡镇为单位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并推行了财务委托代理制度。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巡察发现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有些问题甚至相当突出,令人警醒。
巡察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在"三资"管理上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管理使用不规范、财务收支程序混乱、白条入账、坐收坐支甚至设立"小金库"等现象。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底数不清、台账虚设、家底不明的问题,部分村庄的集体资产长期不盘点,上级拨付的固定资产、历史遗留的校舍等未能及时入账,导致资产存在流失风险;更有甚者,随意处置集体资产,搞无评估、无竞标的"一言堂",导致集体资产被低价承包或无偿占用。在资源管理方面,存在村集体土地出租不合规、租期超长、租金过低,以及矿产、水域等重要资源登记不到位等问题,造成了集体资源的无形流失。这些问题的产生,表面上看是制度执行不力、监督管理缺位,但深层次根源在于部分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悬空,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强。
这些问题,每一个都像一根针,刺痛着群众的心,侵蚀着党的执政基础。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正视这些问题,绝不能有任何的讳疾忌医和遮掩护短。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各涉改单位必须拿出刮骨疗毒、猛药去疴的勇气和决心,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要逐一对照认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各乡镇、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整改的政治责任,把巡察反馈的问题当作一份必须完成的"政治考卷"。要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分析,不回避、不遮掩,主动认领、诚恳接受。要建立详尽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的具体内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有人管、有人抓,形成"一本账"管理。
二要全面摸清家底,夯实规范管理基础。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彻底的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回头看"。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核查、登记、造册,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特别是对那些历史遗留的产权不清的资产、未纳入有效监管的资源,要下决心厘清权属、明确责任,彻底解决"家底"不清的问题。这项工作,不仅是为了整改,更是为了今后能够轻装上阵,为盘活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打下坚实基础。
三要强化靶向施治,确保整改见底清零。整改工作不能"雨过地皮湿",必须动真格、求实效。对于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立即纠正,该追回的坚决追回,该完善手续的立即完善;对于侵占挪用集体资金、设立"小金库"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巡察期间移交立案的案件必须一查到底。对于集体资产违规处置、合同不规范的问题,要组织专业力量进行评估,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最大限度挽回集体损失。对于资源登记不完善的问题,要协调自然资源等部门,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防止集体资源流失。整改过程要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所有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压实各方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巡察整改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如果责任悬空,再好的方案也只是一纸空文。我们必须构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高效、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强大的整改合力。
一是要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是巡察整改的责任主体,必须当仁不让地扛起这副重担。乡镇党委书记作为"一线总指挥",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把整改责任压实到每一个人、每一个环节。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在党内进行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二是要履行行业主管的监管责任。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次整改工作中肩负着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和业务指导作用。一方面,要加强对各乡镇、村社整改工作的专业指导和政策支持,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全县层面的指导性意见,为基层提供清晰的整改路径和标准。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整改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要及时预警、通报,确保整改质量不打折扣。
三是要强化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责任。农村"三资"管理涉及面广,不是哪一个单位能够包打天下的。组织、财政、自然资源、水利、民政等相关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县委组织部要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集体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和业务指导,规范财务管理。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集体土地、山林、水域等资源的清查和确权工作。民政部门要指导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各部门要摒弃本位主义,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良好局面。
四是要扛起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要切实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要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进度、整改效果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要将整改成效与干部的考核、任用、奖惩挂钩,树立起"整改不力就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的鲜明导向。
三、深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巡察的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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