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3篇(第2/2页)
4.请上级领导讲话。
5.党委书记作总结讲话。
(三)会后整改
1.及时报送专题报告(2021年2月15日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形成专题总结报告,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报送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就本人重大事项报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问题形成单项书面材料,经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同意后,分别报区纪委机关、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党员领导干部发言提纲及相互之间的批评意见同时上报。
2.切实做好问题整改(2021年3月10日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把存在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到位。党员领导干部对整改措施进行分解和细化,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四、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从严从实抓好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委书记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作用,亲自安排推动,层层传导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