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副主席关于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视发言材料
市政协副主席关于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视发言材料
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安排部署,围绕这次民主生活会主题,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对照"四个带头",并以以某民族宗教项目中的违纪案例为例,联系思想和分管工作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挖问题产生根源,全面抓好整改提升。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的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存在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情况。如在学习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重要论述时,未能充分结合我市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导致在相关工作中对政策的把握不够精准,影响了工作的推进效果。二是政治敏锐性需提高。在面对一些复杂多变的社会思潮和网络信息时,政治鉴别力不够强,未能及时准确地识别和抵制一些错误观点和不当言论。比如,在港澳台侨(外事)工作中,对于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在网络上传播的不实信息,未能迅速做出有力回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舆论引导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贯彻落实不够坚决。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决策部署时,有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如在推动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普及工作中,由于协调沟通不够顺畅,导致部分地区的宣传活动未能按计划全面展开,影响了政策的知晓度和落实效果。四是大局意识有待加强。在工作中有时过于关注本部门的利益和工作任务,缺乏从全市大局出发的整体观念。例如,在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的一些调研活动中,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不够紧密,未能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影响了调研成果的质量和转化应用。
(二)在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修养不够纯粹。在面对一些复杂问题和利益诱惑时,党性原则不够坚定,有时会出现犹豫和动摇。比如在处理港澳台侨胞投资项目的相关问题时,受到一些人情因素的干扰,在坚持原则和维护关系之间权衡不定,影响了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二是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不够彻底,在公务接待等方面有时存在超标准、超范围的现象。据统计,今年在个别接待活动中,接待费用超出预算标准约10%,反映出在纪律执行上还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的问题。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倾向,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如在民族宗教委员会组织的一些文化交流活动中,过于注重活动的形式和场面,而对活动的实际效果和文化内涵的挖掘不够深入,导致部分活动看似热闹,但未能真正达到促进文化交流和民族团结的目的。四是廉洁自律存在隐患。虽然能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但在一些细节方面还不够注意,存在一定的廉洁风险。例如,在与企业界的政协委员交往过程中,对于一些礼品和宴请的拒绝不够坚决,虽然没有涉及到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但也反映出在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行动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在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担当意识不够强。在面对一些难度较大、风险较高的工作任务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主动担当的勇气和决心。如在推动人口资源环境领域的改革创新工作中,对于一些涉及多部门协调的复杂问题,担心承担责任,未能积极主动地牵头组织协调,导致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在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遵循传统的工作模式和方法,缺乏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以港澳台侨(外事)工作为例,在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活动时,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未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媒体平台等创新手段,拓展交流渠道和合作领域,影响了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三是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在推动一些重点项目和改革举措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评估不够充分,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如在民族宗教领域的一些文化项目建设中,由于对市场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的预判不足,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了项目的顺利推进和预期效益的实现。四是基层减负落实不力。虽然深知基层工作的辛苦,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必要的会议、文件和检查等,给基层增加了负担。据基层反馈,今年因参与市政协组织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平均每个基层工作人员每月要花费约20%的工作时间,影响了他们正常的业务工作开展,反映出我们在为基层减负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四)在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管党治党力度不够。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如在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和港澳台侨(外事)及民族宗教委员会中,个别党员干部出现了迟到早退、工作敷衍等现象,反映出在日常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漏洞。二是纪律教育效果不佳。开展纪律教育的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多样,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的认识不够深刻,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不够高。据问卷调查显示,约有40%的党员干部认为目前的纪律教育形式单一、内容枯燥,难以引起他们的学习兴趣和重视程度。三是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有时过于注重学历和资历等因素,而对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担当精神考察不够充分。如在民族宗教委员会的一次干部选拔中,有一位工作能力较强但学历稍低的同志未能得到充分重视,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四是监督执纪不够严格。对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查处不够及时、严肃,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况。例如,在港澳台侨(外事)工作中,发现个别干部在与侨胞交往过程中存在违规接受礼品的行为,但在处理时仅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未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未能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五)在围绕典型案例以案促改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对本领域违纪行为典型案例的学习和反思不够深入,未能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如在学习某民族宗教活动场所违规使用资金的案例时,只是简单地了解了事件的经过和处理结果,而没有从思想深处剖析其背后的原因和教训,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警惕性不够高。二是风险防控意识不足。未能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自身工作中潜在风险的排查和防控。以人口资源环境领域为例,在一些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虽然没有出现类似的违规行为,但也存在一些制度不够完善、监管不够到位的情况,如部分项目资金的使用缺乏明确的绩效评估指标,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三是自我约束不够严格。在对照典型案例查找自身问题时,存在避重就轻、自我原谅的情况,对自身的要求不够严格。例如,在学习某港澳台侨胞捐赠资金管理不善的案例后,虽然意识到自己在相关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类似的问题,如对捐赠资金的使用跟踪监督不够及时等,但在整改过程中未能真正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导致一些问题未能得到彻底解决。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方面。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和主动性,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学深悟透。在学习过程中,往往满足于一般性的了解和表面的掌握,没有深入思考理论背后的内涵和实质,导致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时存在差距。二是政治站位不够高。缺乏从政治高度看待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重大方针政策理解不够深刻,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协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而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贯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三是党性修养有所放松。随着工作经历的增加和职务的提升,在思想上对自己的要求有所降低,没有时刻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忽视了党性修养的不断提升,导致在面对各种利益诱惑和复杂问题时,党性原则不够坚定。
(二)工作作风方面。一是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没有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责任感,没有充分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期望,导致工作与群众实际需求脱节,影响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务实精神不够强。在工作中存在浮躁情绪和功利主义思想,过于追求表面的成绩和短期的效果,而忽视了工作的质量和长远发展。缺乏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有效的解决措施。三是创新意识不够足。习惯于按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开展工作,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深入,缺乏创新的勇气和动力。在面对新时代政协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挑战时,不能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导致工作效率不高、质量不优。
(三)能力素质方面。一是专业知识更新不足。随着人口资源环境、港澳台侨(外事)和民族宗教等领域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变化,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未能及时跟上时代的步伐。对一些新政策、新法规和新技术的学习不够及时,导致在工作中出现了知识老化、能力不足的问题,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和决策的科学性。二是综合协调能力有待提高。政协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需要与各方面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但在实际工作中,自身的综合协调能力还存在不足,在与其他部门、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政协委员的沟通协作方面还不够顺畅,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协同效应的发挥。三是应对风险能力不足。在工作中缺乏对潜在风险的敏锐洞察力和科学预判能力,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准备不足。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时,缺乏有效的应对策略和措施,导致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被动局面。
(四)制度执行方面。一是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在一些工作领域,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存在制度漏洞和空白。如在人口资源环境项目管理、港澳台侨胞捐赠资金监管以及民族宗教活动规范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二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对已有的制度执行不够坚决有力,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导致一些制度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的约束作用。三是制度宣传不够到位。对一些重要制度的宣传解读不够深入,部分党员干部对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了解不够全面准确,影响了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效果。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政协工作、人口资源环境、港澳台侨(外事)和民族宗教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通过参加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增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二是增强政治意识。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工作中,始终从政治高度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自觉把政协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确保政协工作的正确方向。积极关注国内外形势和社会热点问题,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不当言论。三是加强党性锻炼。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定期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一是树立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时,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工作符合群众利益和实际需求。二是弘扬务实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工作中,注重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际情况,找准问题的关键和症结所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加强对工作的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三是增强创新意识。积极适应新时代政协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挑战,勇于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和应用,不断拓宽工作视野和渠道。鼓励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积极探索创新,在协商议政、民主监督、提案工作等方面推出更多富有创新性和实效性的举措,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能力素质,增强工作实效。一是加强专业学习。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加强对人口资源环境、港澳台侨(外事)和民族宗教等领域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更新。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注重学以致用,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二是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协调,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和协作机制。在工作中,注重倾听不同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协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政协委员的组织引导,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共同推动政协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是增强风险应对能力。加强对各类风险的分析研判和预警防范,提高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在工作中,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风险,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