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党组班子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县人民法院党组班子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县委关于召开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县法院党组班子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系列文件规定,在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了班子在严肃换届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方面
党组班子虽然组织了多次学习,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仍存在差距,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一是集体学习的深度和转化效果不佳。党组中心组学习多以通读文件、传达精神为主,开展专题研讨、互动交流、联系实际谈认识谈体会的环节较少。对总书记重要指示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如何有效转化为指导法院换届工作的具体思路、原则和举措,班子的集体思考不深、拿出实招不多。存在"学习归学习、工作归工作"的"两张皮"现象,未能完全将理论学习成果内化为班子成员统一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二是对全院干警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发动不够到位。班子在组织开展全院范围的学习教育时,方式方法较为传统,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干警的关注点、疑惑点把握不准,导致宣传阐释的精准性不足。部分干警对换届工作的政治意义、纪律要求理解不深,存在"与己无关"或"被动应付"心态,这与班子在思想引导上用力不够、氛围营造不浓有直接关系。
三是理论研究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对于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如何结合法院"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建设要求进行具体化、指标化,班子缺乏系统研究。例如,政治标准如何量化考察?业务能力如何与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综合评判?在这些关键问题上,班子的思考和指导不够清晰,导致实际操作中有时难以精准把握。
(二)在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方面
党组班子在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时,存在一定的机械性、被动性,结合法院实际的创造性落实不足。
一是政策落实的"温差"依然存在。班子对上级换届政策和要求是重视的,但在向各庭室、各部门传导过程中,压力层层递减、标准层层降低的现象未能完全杜绝。部分中层干部对换届的具体程序、操作规范、时间节点掌握不准,班子对此的针对性培训和督促检查不够。对于派出法庭等相对偏远单位的工作指导不够及时、有力。
二是工作推进的精细化程度不够。在制定本院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时,虽然涵盖了主要方面,但在风险排查、应急处突、思想引导等细节方面,预案不够周密、操作性不够强。例如,对于可能出现的涉及法院干警的涉换届网络舆情,如何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缺乏详细的应对流程和责任分工。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在换届中的运用,机制不够健全。
三是统筹兼顾的能力有待提升。面对换届和审判执行、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等多项重要任务叠加的形势,党组班子在统筹摆布、弹好"钢琴"上显得力不从心。有时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比如在换届考察的关键期,对审判工作的调度有所放松;或在清理积案的攻坚期,对换届纪律的日常监督提醒有所疏忽。缺乏一项长效的、一体推进的机制。
(三)在领导班子换届中认真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有关要求方面
班子在引导全院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方面,工作还不够深入、有效。
一是对正确政绩观内涵的解读和宣传不够清晰。班子成员自身对"功成不必在我"与"功成必定有我"的辩证关系理解还不够透彻,导致在向全院干部传导时,容易出现偏差。有时强调显性业绩多,强调打基础、利长远、解难题的隐性业绩少;强调审判数据排名多,强调办案效果"三个统一"少。这种导向容易滋生急功近利、数据造假的苗头。
二是在干部推荐和使用中体现正确政绩观的导向不够鲜明。虽然口头上强调,但在实际操作中,推荐干部时,优先考虑的往往还是那些在"大要案"中出彩、在上级考核中"加分"多的干部,对那些长期在信访接待、基层法庭、综合行政等"苦累繁艰"岗位上默默奉献、实绩突出的干部,有时关注不够、推荐力度不大。对个别干部身上存在的重办案数量轻质量、重判决轻调解、重结案率轻服判息诉率等错误政绩观苗头,批评教育和纠正不够及时有力。
三是学习教育的形式和效果有待提升。对干部进行正确政绩观教育,主要依靠开会、发文件,很少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深度剖析和警示教育。例如,很少组织学习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对照反思自身差距;也很少对系统内因错误政绩观导致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或数据造假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通报和剖析,未能起到应有的震慑和镜鉴作用。
(四)在严守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方面
党组班子在带头严守纪律和履行监督责任上,标准还不够高、措施还不够硬。
一是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提醒不够经常。班子成员之间在涉及换届纪律问题上,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对他人工作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或不当行为,不愿、不敢、不善于提出批评和提醒。民主生活会上提意见"蜻蜓点水",日常工作中更是顾忌情面。班子的整体监督合力未能有效发挥,存在监督盲区。
二是风险排查和防控体系不够严密。对换届期间可能出现的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深入。相应的防控措施缺乏针对性,有的过于笼统。比如,对于如何防范班子成员或部门负责人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说情打招呼",缺乏具体、可操作的禁止性规定和报告制度。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谈话提醒不够到位。
三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偏软。虽然强调了"零容忍",但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接到的一些反映,核查不够深入,多以提醒谈话了事,未能形成强大震慑。对违反会议纪律、保密纪律等看似"小节"的问题,批评教育多,严肃处理少,导致纪律的刚性不足。
(五)在落实换届工作责任方面
党组班子在责任落实上存在"上紧下松"、"权责不一"的问题。
一是责任清单不够细化,压力传导有衰减。虽然明确了党组的主体责任,但在具体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每个职能部门时,责任内容较为宏观,缺乏量化标准和追责依据。比如,"加强思想教育"的责任,效果如何衡量?"做好风险排查",排查到什么程度算到位?缺乏明确界定,导致责任容易虚化。对一般干警的责任要求更是模糊,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氛围不浓。
二是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庭室负责人在换届期间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督促检查不够经常、严格。对他们的思想动态、行为表现掌握不够及时全面。当发现他们存在责任落实不力或自身纪律松弛等问题时,往往碍于情面或考虑部门稳定,批评教育多,调整追责少。
三是责任追究的常态化机制尚未建立。对于换届工作中出现的失误或问题,习惯于"就事论事"处理,很少倒查班子或相关成员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导致部分班子成员认为责任是"软"的,只要自己不出事就行,对分管领域的人和事疏于管理。未能形成"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常态化机制。
二、原因剖析
上述问题的产生,根源在于班子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在抓换届工作时,虽能认识到其政治性,但未能始终站在"国之大者"的高度来审视和推进。对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学习理解不够系统深入,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导致在复杂情况和具体问题面前,有时政治嗅觉不灵敏,政治立场不够坚定鲜明。
二是思想理论武装不够扎实有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系统学习、跟进学习、联系实际学习抓得不够紧、不够实。理论学习与法院换届工作实践结合不够紧密,未能真正做到用科学理论指导分析问题、解决难题。班子集体学习的针对性和研讨深度不足,思想碰撞和统一思想做得不够。
三是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够牢固。班子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在换届这个特殊敏感时期,"严"的主基调坚持得不够彻底,存在一定的迁就和侥幸心理。对干警队伍中可能出现的"换届综合症"预判不足、应对不力,反映出班子在严管厚爱结合上做得不够好。
四是担当作为、较真碰硬的精神有所弱化。面对换届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班子整体存在一定的求稳怕乱、怕担风险的"守成"思想。在处理违纪苗头、推荐"非主流"优秀干部等问题上,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缺乏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担当的勇气和魄力。对不良风气和错误言行,有时批评不够尖锐、抵制不够坚决。
五是制度机制建设和执行存在短板。虽然建立了一些换届纪律相关的制度,但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待提高。已有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稻草人"现象,执行不够严格、检查不够到位、问责不够有力。制度的笼子扎得不够紧密,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
三、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院党组班子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圆满完成。
一是强化政治统领,提高站位抓整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党组中心组每月至少安排2次专题学习研讨,每次明确一个主题,结合法院实际深入交流。年底前,班子成员每人至少撰写一篇高质量的理论学习文章或调研报告。坚决把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思想统一
开通会员或付费后下载完整纯净原版文档,支持自由下载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