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副主任关于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视材料(第2/2页)
(三)担当精神不够强烈。一是责任意识不够强。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认识不够深刻,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在工作中,有时会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没有真正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对待,缺乏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这种责任意识的缺失,导致自己在面对一些工作任务时,缺乏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精神,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工作能力不足。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自己在工作能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在面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时,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工作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这种能力上的不足,导致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不敢大胆地承担责任,影响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三是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在机关内部,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对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干部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导致部分干部职工在工作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对一些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也缺乏相应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和战斗力。这种激励机制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自己担当精神的发挥。
(四)纪律约束不够严格。一是纪律意识淡薄。在思想上对党的纪律和规矩还不够重视,纪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在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忽视了纪律的约束,出现违反纪律的行为,如偶尔的迟到早退、在非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等。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实则反映出自身纪律观念的松懈,长此以往,容易侵蚀纪律的严肃性,给工作和组织带来负面影响。二是监督机制缺失。在日常工作环境中,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存在漏洞,不够健全完善。一方面,内部监督多依赖于定期检查、领导抽查等传统方式,难以实现常态化、全方位覆盖,使得一些违反纪律的行为有机会隐匿其中,未被及时察觉;另一方面,外部监督渠道不够畅通,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未被充分调动,监督反馈机制滞后,导致无法形成内外联动的有效监督合力,让纪律监督的效力大打折扣。三是惩戒力度不够。当发现违反纪律的行为时,惩戒措施往往不够严厉,未能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有时出于"老好人"思想或担心影响单位形象等顾虑,对违纪人员只是简单批评教育,未严格按照纪律规定给予相应处分,使得违纪成本过低。这种宽松的惩戒氛围,不仅不能有效遏制违纪行为的再次发生,反而容易让一些人滋生侥幸心理,进而漠视纪律的权威性,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一是端正学习态度。摒弃功利主义思想,真正将政治理论学习视为提升自我、锤炼党性的关键途径,把学习当作一种终身追求,树立起主动学习、持续学习的意识。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每天都有固定时段用于研读经典著作、领会最新政策精神,无论工作多忙,都不轻易中断学习进程,切实提高学习的积极性与自觉性。二是优化学习方法。突破传统单一的学习模式,探索多元化学习途径。除阅读文件、听取报告外,积极参加线上线下专题研讨、专家讲座、实地调研等活动,拓宽学习视野。注重学以致用,每次学习后都结合人大当前工作任务深入思考,撰写学习心得,努力将理论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与举措,切实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加深对理论内涵的理解与把握。三是增强学习动力。深刻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对于应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挑战、提升履职能力的极端重要性,时刻保持知识恐慌、本领恐慌的紧迫感。将学习成果与个人工作绩效、职业发展紧密挂钩,以实际成效激励自己不断奋进。定期回顾总结自身理论水平提升情况,找差距、补短板,形成自我驱动的学习动力机制,持之以恒地提升政治理论素养。
(二)加强党性修养,坚守初心使命。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时刻重温入党初心,回顾党的光辉历程,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中汲取精神力量,筑牢信仰之基。面对困难挫折时,主动对标先进模范,以他们为榜样激发攻坚克难的斗志,坚定对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念,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迷失政治方向,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二是强化宗旨意识。工作中全方位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在制定政策、推动工作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以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建立群众意见反馈快速处理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跟进解决,切实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让人大工作真正服务于民、取信于民。三是严格自我要求。时刻以党员的高标准严格约束自己,克服懈怠情绪,增强对利益诱惑和不良风气的抵抗力。定期开展自我批评,反思自身在思想、工作、生活中的不足,及时加以纠正。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将监督作为提升自我的外在动力,在监督中不断完善自我,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三)勇于担当作为,推动工作创新。一是增强责任意识。深刻领悟自身肩负的人大工作职责对于地方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将工作视为事业,培养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面对每一项工作任务,主动请缨、积极谋划,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以"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担当精神全身心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为人大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二是提升工作能力。紧跟时代步伐,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适应人大工作新要求。针对自身短板,制定个性化学习提升计划,如加强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人大工作应用方面的研究,提升信息化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交流研讨活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人大工作经验,拓宽工作思路,增强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本领,为担当作为奠定坚实能力基础。三是完善激励机制。推动机关内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一方面,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勇于担当、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包括物质奖励、晋升机会倾斜等,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另一方面,明确对不担当、不作为行为的约束与惩戒措施,如进行通报批评、扣减绩效分数、影响职务晋升等,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氛围,为自身及全体干部担当精神的发挥提供制度保障。
(四)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作风建设。一是增强纪律意识。将纪律意识内化于心,把党的纪律规矩作为行为准则的底线,时刻保持警醒。通过参加纪律专题培训、学习违纪案例通报等方式,深刻认识违反纪律的严重后果,从思想根源上杜绝侥幸心理。日常工作生活中,从小事做起,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如按时出勤、规范言行,以实际行动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协助完善单位内部纪律监督体系,实现日常监督常态化,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纪律监督平台,实时跟踪干部纪律执行情况;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开通网络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监督,对举报信息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结果,形成内外结合、全方位覆盖的监督网络,确保纪律监督无死角。三是加大惩戒力度。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格按照党纪国法规定进行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建立纪律惩戒公开通报制度,对违纪案例及处理结果及时公开,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让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纪律红线不可触碰,以强有力的惩戒维护纪律的权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五)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工作效能。一是立法工作精细化。在人大立法职能履行上,深入基层调研,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涉及民生领域立法,确保法规草案充分反映群众诉求。加强立法专家团队建设,引入专业法律、行业技术等多领域专家参与立法论证,提高立法科学性。建立立法后评估机制,定期对已出台法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根据反馈及时修订完善,让法规真正落地生效,为地方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是监督工作精准化。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专题询问、第三方评估等手段,精准聚焦政府重点工作、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如对教育医疗资源均衡配置、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持续性、深层次监督。建立监督问题清单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加强跟踪问效,确保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政府工作改进提升。三是代表工作规范化。强化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制定系统培训计划,涵盖政策法规、履职技能等多方面内容,提升代表综合素质。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搭建线上线下多元化沟通平台,方便代表收集民意、反映民声。规范代表建议办理流程,建立建议办理全程跟踪督办机制,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在联系群众、推动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夯实廉政根基,树立良好形象。一是深化廉政教育。丰富廉政教育形式,组织观看廉政教育影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浓厚廉政氛围。将廉政教育纳入日常培训体系,定期邀请纪检监察专家授课,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剖析典型案例,让廉政意识深入人心,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二是强化权力监督。对人大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如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行使过程,建立严格的监督制衡机制。实行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将重大决策、人事任免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防止权力寻租,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严肃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无论涉及何人,坚决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对严重违纪问题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严明纪律打造廉洁人大机关,树立人大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以上对照检查,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