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法委书记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四个带头)
区政法委书记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四个带头)
依据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相关部署,我围绕会议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内容,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新的收获。在学习的基础上,我依据"四个带头"的具体要求,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动态、日常生活以及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对标对表、盘点检视,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进而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未来的努力方向,旨在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养与工作能力。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详细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
理论学习深度与系统性不足。身为区政法委书记,我深知理论学习的重要性,也一直积极参与各类学习活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行学习,对"六大纪律"有了一定程度的理解。然而,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学习的持续性难以保障,常常被日常繁杂的事务打断,导致学习计划无法顺利推进,知识的积累缺乏连贯性。在学习时,心态较为浮躁,难以静下心来深入钻研,学习内容也只是浮于表面,缺乏深度和全面性。这种碎片化、浅层次的学习方式,使得知识点之间无法有效整合,难以构建起系统、科学的知识体系。对理论原著和原文的研读不够深入,未能精准把握其中的核心要义与深层内涵。在实际工作中,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存在着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的现象,过于注重工作的实际操作,而忽视了理论武装对工作的引领作用。
政治站位高度与全局视野欠缺。在大是大非面前,我始终坚守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着坚定的政治信念。但在具体工作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不够到位,从政治高度和全局视角谋划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思考全区政法工作时,缺乏深度和广度,整体统筹规划能力不足,工作方法较为传统,创新性欠缺。在工作执行过程中,存在着重任务下达与考核,轻策略谋划与具体实施的问题,导致工作推进不够灵活、精准。有时存在"自保"心理,仅满足于不违反纪律规定,缺乏主动担当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没有充分认识到自身在推动全区政法工作整体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在强化政治担当和提升宏观把控能力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政法领导专业素养亟待提升。面对中央、省市区各级关于政法工作的部署,我能够按照既定流程积极推进,明确工作任务并努力落实。然而,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社会治理难题时,暴露出了能力短板。随着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我在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方面的不足愈发凸显。在处理复杂多变的社会治理问题时,难以灵活运用法治手段,无法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在领导能力提升方面,需要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方法、新模式,增强政法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有效性,以更好地推动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
党性锤炼的主动性与实效性不足。我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党性锤炼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参与党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时,主动性、积极性和紧迫性明显不够。往往是被动地参与,机械地完成组织安排的任务,缺乏主动思考和深入研究的热情。由于日常工作繁忙,将其作为借口,导致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不高,严肃性和实效性大打折扣。在组织生活会中,对会议要求执行不够严格,节奏把控不当,有时过于紧凑,使得党员没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深入思考和交流;有时又过于松散,影响了会议的效率。党员个人对照检查剖析不够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存在"走过场"的现象,要么避重就轻,要么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自我净化和自我提升效果,与党组织生活的高标准、严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工作标准与进取精神下滑。在全区政法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习惯于按部就班地开展工作,缺乏对工作的深入研究和创新谋划。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缺乏"说了算,定了干,马上办"的果敢作风,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思想上逐渐趋于保守,安于现状,满足于工作不出差错,忽视了对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更高追求,与新时代对政法党员干部的要求渐行渐远。这种工作状态不仅导致工作进展缓慢,效率低下,也限制了自身能力的提升和政法事业的发展。
宗旨意识的弱化与服务能力欠缺。在实际工作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薄,对"人民至上"理念的理解不够深刻,对"四下基层"优良传统的践行不够到位。在面对群众上访等问题时,没有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去思考问题,深入了解群众的真实诉求,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在日常工作安排和落实过程中,亲自参与和实地调研不够,更多地是通过电话或口头询问了解工作进展,缺乏深入基层、亲身体验群众生活的行动。实地调研工作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没有真正深入群众一线,倾听群众的声音,了解群众的疾苦,导致工作与群众的实际需求脱节,无法有效满足群众的期望,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在提升宗旨意识、优化工作作风和服务群众能力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加强。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
担当作为的勇气与锐气减退。在扫黑除恶、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重要工作任务面前,我逐渐失去了以往的斗志,不敢动真碰硬,不敢直面挑战。工作部署仅仅停留在表面,缺乏深入的研究和有效的跟进措施;理论研究脱离实际,无法为实践提供有力的指导;任务分配不够合理,对工作的指导和帮扶不足。在今年处理〔...〕非访问题时,工作态度犹豫不决,处理问题不够果断,回避矛盾核心,害怕面对群众的诉求,导致官僚作风滋生,党群关系受到影响,严重违背了党员干部的职责担当,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公信力和形象。
创新思维的局限与格局狭隘。面对全区政法工作的战略布局和发展需求,我缺乏"一盘棋"的大局意识,视野不够开阔,思维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对新政策、新精神的学习不够深入,只是浅尝辄止,习惯于依赖以往的经验,对前沿趋势的敏锐洞察力和深度研判能力不足。在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时,过于因循守旧,缺乏创新性和灵活性,没有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创新举措,导致政法工作难以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复杂多变和多元化需求,始终在低水平徘徊。
学用转化能力的不足与实践困境。对区委的战略优势认识不够深刻,对发展路径的把握不够清晰,存在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在学习全会精神等重要内容时,没有精准把握其核心要义,无法将学习成果有效地转化为推动产业升级、动能转换的实际举措。在运用新理论、新思想优化社会治理模式、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方面,方法单一,能力不足,难以应对新时代社会治理中出现的新挑战和新问题。需要在学习方法、实践应用和创新思维等方面进行全面突破和提升,以适应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四)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党建与政法业务融合的深度与协同性不足。在实际工作中,我严重缺乏将党建工作与政法业务协同推进的系统思维和整体布局意识。没有将党建工作有机融入政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对党建工作与政法业务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契合点缺乏深入的分析和把握。在探索两者有效融合的路径和模式时,思维局限,谋划不足,导致在具体工作中,党建工作和政法业务相互脱节,各自为政,无法形成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协同效应,出现了"两张皮"的现象。这种脱节不仅削弱了党建工作对政法业务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也限制了政法工作在党建引领下的高质量发展,影响了政法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的提升,无法满足新时代党和人民对政法工作的更高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力度与实效性欠缺。通过学习相关书籍、研究网上典型案例以及参加区里组织的培训等方式,我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也时刻提醒自己要坚守廉洁底线,抵制各种诱惑。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满足于工作中不出现大的差错,忽视了从细微之处抓起,在防微杜渐方面的自觉性不够。日常监管工作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对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治决心不够坚定,措施不够有力。在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文件要求时,过于注重表面形式,而忽视了实际效果;注重工作任务的布置,却轻视了现场监督检查和跟进指导,缺乏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这种思想上的懈怠和工作上的敷衍,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为腐败问题的滋生提供了可能,削弱了政法队伍的纯洁性和公信力,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了潜在风险。需要从思想根源、制度机制、执行力度等多个层面进行深刻反思和全面整改,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政法队伍风清气正。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想信念根基出现松动
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秉持着坚定的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原则底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面对外界纷繁复杂的环境和各种诱惑,内心的坚守逐渐受到侵蚀。年龄的增长和工作经历的积累,使我在思想上产生了一些变化,曾经的理想信念热度有所下降,工作动力也不如从前。精神上出现了浮躁和麻痹情绪,心理上产生了失衡和落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在不知不觉中受到影响,理想信念的根基出现了松动,为后续的思想和行为问题埋下了隐患。
(二)党性修养锤炼不够重视
作为领导干部,我没有充分认识到党性锤炼对于党员成长和工作的关键作用。在工作中,惰性逐渐滋生,常常以工作繁忙、压力大等为借口,不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加强党性修养。错误地认为政法工作的实际成果才是最重要的,而党性教育是次要的,导致在世界观的塑造上出现了偏差。在参加党内活动时,批评与自我批评没有真正触及灵魂,只是流于形式,没有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使得党性修养难以得到有效提升,无法成为抵御不良作风的坚实屏障。
(三)自我约束标准逐渐降低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能够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公私界限,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确保各项政策得到有效执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对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警惕性逐渐降低,从最初的抵制到后来的习以为常,甚至产生了厌倦和懈怠情绪。自我要求的标准逐渐放松,曾经的严格要求被抛在脑后,对自身行为的约束越来越弱,在思想上为不良行为打开了缺口,个人的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面临严峻考验,逐渐偏离了优秀党员干部应有的标准,需要深刻反思并努力改正。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一)强化理论学习,筑牢信仰之基
深刻认识强化理论武装对于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性,将其摆在首要位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使其真正成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从思想深处唤醒党性修养的自觉,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学习过程中,注重提升综合素质,坚定理想信念,锤炼精神品格。通过持续学习,校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坐标,确保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落实惠民举措时,不打折扣、不搞形式主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让理想信念转化为实际行动的强大动力,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
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学习的持续性和系统性。每月至少安排〔〔...〕〕天的集中学习时间,深入研读经典著作和重要文件,撰写学习心得。同时,加强与同事的交流研讨,分享学习体会,共同提高理论水平。积极参加各类专题培训和讲座,拓宽学习渠道,丰富知识储备。注重学以致用,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在工作中检验学习成果,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勇担时代使命,开创政法新局面
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政法工作的核心任务和时代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构建"学、用、做"一体化的长效机制,将科学发展理念融入政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分析,精准找到社会治安稳定与人民幸福安宁的结合点,全力推动社会治理向现代化、法治化、智能化方向迈进。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与社区、企业、社会组织等的合作,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高矛盾纠纷的化解效率和质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预警和打击能力。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舍我其谁的责任感,不断提升平安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让政法工作成为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实后盾。
每年确定〔〔...〕〕个重点社会治理创新项目,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策划、实施和评估。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创新项目的宣传推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推动全区社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严守纪律底线,践行务实作风
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将纪律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始终。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在工作中坚持从严从实的管理标准,从细节入手,防微杜渐。以"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硬"字支撑的工作态度和措施,全面推进政法工作深入开展。
传承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用心倾听群众的声音,了解群众的需求,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坚决抵制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等不良风气,杜绝歪风邪气的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诱惑,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职业操守。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努力成为清正廉洁、务实高效、服务群众的表率,展现新时代政法干部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政法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的不良行为。每季度组织一次廉政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法队伍的纯洁性和廉洁性。同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定期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基层工作的实际困难,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推动基层政法工作更好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