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根据《关于认真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市委、区委有关要求,我在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诚恳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对照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五个带头",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及各类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我始终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工作、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对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的5个方面11项问题、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涉及分管领域的问题,以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查摆的持续性整改事项,均建立了专门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落实。截至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均按既定时间节点推进,大部分已完成整改并转入常态化坚持,个别长期整改事项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强化理论武装方面,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课主课,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做到了反复研读、常学常新。全年参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主持区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22次,带头交流研讨9次,努力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有所提升。
在履行监督首责方面,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在〔*〕的落实情况,围绕市委"十项行动"和区委中心工作,细化政治监督清单,加强监督检查。针对上年度查摆的"对重点领域监督穿透力不足"问题,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国资国企等领域专项监督,推动完善制度机制27项。
在深化正风反腐方面,深刻汲取区内典型案件教训,将沙润明等风腐一体案件作为警示教育重点,牵头制定并推动落实以案促改促治工作方案。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顽疾,加大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力度。2025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持续释放从严信号。
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针对"队伍专业化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实施全员培训计划,开设"清风讲堂",推行"以干代训、跟案锻炼",队伍履职能力得到锻炼。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个人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如实报告。
二、对照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对照"五个带头"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总体能够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对照更高标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治判断力的敏锐性有待加强。对社会上一些错误思潮和模糊认识,有时仅满足于自己不传不信,从政治高度主动进行辨析、批驳和引导不够。比如,在监督中发现个别干部存在"经济发展要上、纪律规矩要让"的片面认识,虽然进行了纠正,但对其背后反映出的政绩观偏差可能产生的政治危害,剖析和警示的深度还不够。二是政治领悟力的穿透性有待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进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等战略部署,虽然能够组织学习传达,但结合〔*〕区作为经济大区、城乡融合区的实际,进行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研究思考还不够深入。有时满足于"上级部署已落实",在创造性转化、形成具有〔*〕辨识度的监督保障成果上,招法还不够多。三是政治执行力的刚性有待提升。在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有时存在"重有形覆盖、轻有效覆盖"的问题。比如,围绕保障"十五五"良好开局,对重大项目落地开展嵌入式监督时,更多关注程序合规和廉洁风险,对项目是否真正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否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从政治效果层面进行综合研判和监督推动的力度还需加大。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能够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但深刻反思,党性修养的"炉火"仍需持续加温:一是理论武装"融"的深度有差距。存在"用到才学、急用才学"的情况,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整体把握、融会贯通还有不足。有时把学习当作"软任务",集中学习参与多,个人静心钻研少;读原文原著多,联系纪检监察职能职责进行"靶向式"思考少。学用结合不紧,比如,在运用"六个如何始终"等重要论述来剖析我区政治生态深层次问题、指导以案促治工作时,思路还不够开阔,措施针对性有待加强。二是党性锤炼"淬"的硬度有不足。随着职务提升和工作繁忙,有时不自觉地以事务工作代替党性锻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时流于形式,与支部普通党员思想交流不深。在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淬火"的意识有所淡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用得不够经常、不够锋利,尤其是在非民主生活会场合,对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同志"拉拉袖子、提提醒"做得还不够主动、不够直接。三是理想信念"守"的纯度有考验。虽然能够坚守廉洁底线,但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自我革命的精神有所减退。有时觉得身处监督岗位,自身要求已经较严,在抵制社会上一些庸俗关系、人情往来方面,警惕性有所放松。对网络上一些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言论,虽然能做到不信不传,但缺乏旗帜鲜明进行斗争的锐气。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能够牢记权力来自人民,自觉遵守组织原则和纪律规矩。但对照"三个敬畏"的严格要求,仍有提升空间:一是践行群众路线"下"得不够彻底。虽然落实了"四下基层"制度,但有时"走马观花"多于"下马看花"。比如,到街镇、村居调研,提前打招呼、按安排路线走的情况多,随机走访、直插现场了解原汁原味情况少。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倾听心声、唠家常的时候不多,对群众反映的某些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有时认为是共性问题或历史问题,推动"案结事了"力度大,但举一反三、推动系统治理的韧劲还不足。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度"的把控不够精准。在区纪委常委会决策时,虽然能遵守议事规则,但在一些非紧急事项上,有时会前酝酿沟通不够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有时不够全面。在推动一些自认为重要的工作时,可能存在"先入为主"的情况,虽然最终程序完备,但充分激发集体智慧、凝聚最大共识方面可以做得更好。在落实组织决定上,有时存在"本本主义",结合纪检监察实际创造性落实的思考不够深入。三是恪守法纪底线"严"的标准不够均衡。作为纪委书记,对自身和家人的要求是严格的,但在履行"严管所辖"责任时,存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倾向。对于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干部,有时考虑到工作辛苦、任务重,在管理上"慈"多"严"少,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力度不够大。对社会上一些"小节无碍"的模糊认识,敏锐性、警惕性需要时刻保持,在监督执纪中,对风腐一体问题的规律性把握和深挖彻查能力还需提升。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能够立足岗位职责,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仍需提振:一是政绩观有时出现"偏差"。在推动工作时,有时过于追求"显绩",比如查办案件数量、信息采用排名等,对于需要久久为功的"潜绩",如政治生态修复、廉洁文化建设等,投入的精力相对不足。在服务保障"三新""三量"工作等中心任务时,有时思考如何"监督保障"多,思考如何"促进完善"少,立足监督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消减。面对一些历史遗留的复杂信访举报、利益纠葛深的"硬骨头"案件,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求稳心态,怕引发不稳定因素,攻坚突破的决心和策略不够有力。在推动大数据监督等新型监督模式探索上,虽然有部署,但亲自研究、协调资源、破解技术难题的力度不够大,进展不如预期。面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有时习惯于等上级政策、看周边做法,敢闯敢试、先行先试的魄力不足。三是斗争精神的"艺术"有待提升。在监督执纪执法中,坚持原则、敢于斗争是能做到的,但有时方式方法简单,思想政治工作不够细致入微。在运用"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方面,虽然建立了机制,但在具体案例的精准把握和果断认定上,有时顾虑较多,怕引发争议,导致政策效应未能充分释放。在反腐败斗争中,对于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的规律研究和斗争策略储备还不够充分。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能够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但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仍有薄弱环节:一是压力传导存在"温差"。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谈话提醒多,但动真格、见真章的问责追责相对较少,导致个别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推动"四责协同"上,虽然明确了责任清单,但常态化、精准化的协同监督、会商研判机制运行不够顺畅,合力尚未完全形成。二是日常监督存在"短板"。监督方式有时还是依赖于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受理信访等传统手段,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对"关键少数"特别是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办法不多、力度不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对监督检查中可能存在的"文来文往"、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自身警惕性不够高,有时也习惯于搞"材料监督"。三是"三不腐"一体推进的"系统思维"不够强。在查办案件后,虽然做到了"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但推动以案促改促治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满足于案发单位整改,从个案到类案、从局部到全域的拓展延伸不足。比如,针对沙润明案暴露出的政商关系不清、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推动在全区层面开展系统性排查整治、完善长效机制的力度和效果,与预期目标还有差距。廉洁文化建设创新不足,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待增强。
(六)反面典型案例剖析
根据要求,我选取本区查处的〔*〕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沙润明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深刻剖析。该案是风腐一体、由风及腐的典型,沙润明长期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赠送的礼金、购物卡及高档礼品,最终滑向犯罪深渊。
教训一:"小节"失守是"大祸"开端,作风建设须臾不可放松。沙润明的腐化堕落,始于对"小节"的麻木不仁,将年节收礼视为人情往来,在推杯换盏、礼尚往来中逐渐被"围猎"。这警示我们,作风问题无小事,腐败问题常起于"四风"。作为纪委书记,我深感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必须保持更高警觉,不仅要紧盯个案查处,更要注重从日常监督中捕捉"四风"苗头,严防由风及腐。
教训二:权力缺乏约束必然导致腐败,监督必须紧盯"关键少数"。沙润明案暴露出发案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严重缺失,对"一把手"的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督,使其在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滥用职权。这反映出我们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机制还不够健全、措施还不够硬。作为监督专责机关负责人,我必须带头思考、探索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同级监督的有效路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教训三:政治生态污染危害深远,以案促改必须走深走实。此案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污染了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我们虽然开展了警示教育,但反思自身,在以案促改促治上,推动发案单位"亡羊补牢"做得多,但从全区层面"举一反三"、开展系统性治理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必须更加注重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联系自身反思:此案也照出了我个人工作中的不足。例如,在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对城管、住建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的日常监督,虽然有所部署,但精准"排雷"的前瞻性不足;在收到相关信访反映时,虽然按程序处置,但敏锐性和深挖彻查的韧劲有待加强。这警示我必须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将监督探头擦得更亮,将制度笼子扎得更紧。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深刻反思以上问题,根源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武装"浅尝辄止",理想信念"根基松动"。根本原因在于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系统,满足于"学过了""知道了",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未能完全做到内化为坚如磐石的信仰、外化为毫不偏移的行动,导致政治"三力"的提升未能跟上形势任务的需要。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拧得不够紧,有时不自觉地用事务主义冲淡了党性修养,导致在复杂情况和诱惑考验面前,政治定力和纪律定力偶有弱化。
(二)政治站位"高度不足",大局意识"融合不够"。思考谋划工作时,有时未能始终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的高度来审视和推进〔*〕区的纪检监察工作。将纪检监察职责融入全区高质量发展"一盘棋"的主动性、创造性不足,存在一定的"部门思维"。对"国之大者"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把握不够精准,导致在履行政治监督职责时,有时视野不够开阔,聚焦不够精准。
(三)群众观念"有所淡薄",斗争精神"有所弱化"。随着职务变化和环境改善,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时间相对减少,"公仆"意识有所淡化。未能始终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导致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有时用力不均。在长期的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下,产生了"歇歇脚""松口气"的潜意识,攻坚克难的锐气和"敢啃硬骨头"的担当精神相较以往有所减退。
(四)本领恐慌"应对不足",创新意识"有待加强"。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腐败手段隐形变异带来的新挑战,有时感到知识储备、能力结构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存在差距。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的紧迫感不够强,导致在运用信息化手段、大数据技术赋能监督等方面进展缓慢。思想上存在一定的守成心态,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