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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手册(第2/3页)

admin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共计21962个字,预计阅读时长74分钟

一、开放总体要求

(一)坚持常态防控。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明确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二)坚持科学防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对经营单位开放承载量和接待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当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分级管理,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疫情高风险地区经营单位该暂停运营的要立即暂停运营。旅游经营单位游客接待上限由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确定,不搞"一刀切"。

(三)坚持精准防控。要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补上短板漏洞。继续面向公众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预约旅游、厉行节约等宣传引导,强化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培育文明旅游、预约旅游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

(四)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要关心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及时做好疏解疏导。

(五)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加强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知识,提高员工对出现异常情况的敏感度和处置能力。

(六)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三、做好公共卫生和场所防控

(七)加强清洁消毒。应及时对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经营单位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和免洗消毒液。做好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设施及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内清洁卫生,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取密闭化运输。

(八)强化重点环节管理。应根据实际,结合区域功能和项目类型,加强对游客中心、演艺场馆等重点场所和游船、交通车辆、索道、游乐等重点设施的精准防控,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要强化室内表演场馆管理。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要加强防控宣传。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出现疫情疑似症状时,应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健部门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做好安全保障。要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要做好医务服务,不具备条件的应当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要确保设备安全,应对交通和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符合恢复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重要节假日、大型活动前,要组织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防控漏洞和风险点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强化游览管理

(十)加强流量管理。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动态调整防控策略,严格控制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演艺场馆应实施专门预约管理,合理设置观众最大接待量和观看演出时观众的间距。有效采取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

(十一)落实实名登记。应实行实名制购票,做到可查询可追踪。鼓励景区积极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

(十二)加强入口管理。应对进入景区等场所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正常者方可进入。要结合实际科学设置查验区域,加强秩序管理,避免造成人员车辆拥堵。对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三)加强游客防护。鼓励采取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扫码支付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落实扫码、测温、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密闭场所、人员密集的室外场所,游客均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保持交通、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落实"一米线"要求。

(十四)防止人员聚集。应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安排游客入园。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狭窄通道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游客秩序管理。优化设置游览线路,避免瞬时拥堵。景区内密封场所减少举办聚集性活动。

(十五)优化游览环境。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或使用一次性无污染餐具。

(十六)加强现场巡查。应配备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切实维护好景区游览秩序。演出时场馆内应设置专门人员,提醒观众、服务员、演员规范佩戴口罩。

(十七)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提旅游度假区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发布经营单位恢复开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加强秋冬季游客健康知识宣传,帮助游客掌握防护要点,引导游客增强防护意识、配合防控工作。

五、强化组织保障和应急处置

(十八)落实主体责任。旅游景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旅游景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要求,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保障游客安全有序游览。

(十九)加强沟通联动。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二十)做好应对处置。应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发现疑似症状员工或病例的经营单位,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工作,按照辖区党委政府要求,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二十一)当国家和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时应及时作出动态调整。

星级饭店、绿色旅游饭店、等级民宿

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落地检"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措施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导全省星级饭店、绿色旅游饭店、等级民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坚持常态防控。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二)坚持科学防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对开放承载量和接待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当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分级管理,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疫情高风险地区该暂停运营的要立即暂停运营。接待上限由各地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确定,不搞"一刀切"。

(三)坚持精准防控。要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补上短板漏洞。继续面向公众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强化公众疫情防控意识。

(四)坚持隔离能力储备。要加强隔离能力储备,预先做好协商,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储备足够隔离房间,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建立隔离点调度和梯次启用机制,配合做好隔离储备相关工作。

二、员工管理

(五)基本管理。员工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位员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到岗前7天出行信息、疫情接触史,坚决杜绝排查不到位人员上岗。工作人员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建立工作人员体温监测登记本,保证入库率、检测率100%,疫苗加强针接种要做到应接尽接。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不得带病上班,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工作人员在为宾客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六)工作期间。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应每日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三、客人管理

(七)门岗值守。加强通风消毒,合理安排消毒频次,提供足量免洗消毒液,严格落实"两查一检"措施。在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岗,设专人为入住人员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时,员工必须做好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和手套。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宾客,应应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八)信息登记。实行入住人员信息登记全覆盖,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妥善保存登记信息,以备相关工作部门随时调阅。问询客人7天内曾到访的地区,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

(九)防疫提醒。在人员较多、较为密集的室内公共区域活动时,要提醒宾客佩戴口罩。提醒宾客注意保持手部卫生,不要触碰口、眼、鼻。接触口鼻分泌物和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提醒客人尽量避免乘坐厢式电梯,乘坐时要提醒宾客佩戴口罩。

(十)人流管控。加强吉祥码和通信行程卡查验,严格落实住宿人员实名登记和测温查码措施,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有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尽早落实管控措施。对省外的住宿人员要查验其"落地检"证明。

四、环境卫生管理

(十一)公共区域。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地面、墙壁、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消毒,次数不少于2次。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在大厅、电梯厅、宴会厅、餐厅等公共区域准备免洗消毒洗手液。

(十二)用车管理。车辆内部及门把手应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应班车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十三)后勤保障。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

(十四)垃圾清理。增设有害标识垃圾桶并及时清理垃圾。摘口罩前后需做好手部卫生,废弃口罩应放入有害标识垃圾桶内,并按照要求统一回收处理,每天至少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垃圾房进行消毒处理。日常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处理,封闭储存。

五、布草管理

(十五)布草包装。整理布草时需装袋处理,将污渍部分包在布草内,每次装载量不超过洗衣袋的2/3。如外包处理,需用防漏袋包装脏布草,用绳紧紧系住包装口处。

(十六)布草清洗。可洗物品包括床单、枕套、毛巾和棉毯。严格按照预洗、主要清洗、漂洗程序,对布草进行洗涤。

六、餐厨及食品卫生管理

(十七)餐厅。餐厅尽量采取分餐、送餐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餐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避免食用高风险食品,应营养配餐,清淡适口。餐(饮)具严格执行消毒清洗标准,进行操作。

(十八)厨房。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保持厨房用具的清洁,妥善做好垃圾处理。食品操作人员需注意个人卫生,始终保持身体各部位的清洁。避免徒手直接接触食物,需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疫情期间,应不碰现宰杀的肉禽类生鲜,应增加相应的冷冻采购。

(十九)食品卫生。食品应从经批准或信誉良好的来源供应,收货后立即转移到适当的储存区域并做好记录,便于在发生召回或食品事件时追踪产品。酒店要安排专人负责冷冻食品加工、保管,并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冷冻食品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进口冷冻食品,酒店餐饮负责人要和辖区街道市场监管具体人对接,供应商必须是政府指定的首站冷库供应商。食品在冷却、储存、展示、运输和服务的过程中应保持适当的温度,防止食品中的细菌繁殖到不安全的水平。冷冻柜温度应保持在-18℃或以下,并定期检测温度,防止细菌在设备、用品和人员间出现交叉污染;冷冻食品应彻底解冻,尽量减少食物中毒细菌和毒素的产生和增长;食物应彻底煮熟,以杀死任何引起食源性疾病的细菌,确保食品安全。

七、邮件管理

(二十)邮件处置。酒店收到邮件后,要设置专门存放区域并及时采取消杀措施。往邮件上喷洒75%的酒精或者用84溶液喷洒邮件外包装可以有效杀灭病毒。

八、送餐管理

(二十一)送餐人员管理。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工作过程采取非接触方式进行,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

九、通风管理

(二十二)基础保障。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每日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中央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正常使用时,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关断新风排风系统,同时进行消毒。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

(二十三)通风原则。空调送风口、风管每日消毒1次;空调水系统每日消毒1次;风机盘管回尘网每月消毒1次;高空气湿度、死水、充满灰尘的过滤器和被湿气损坏的建筑结构,都为病毒生长提供了有利条件。应在通风装置中使用高效过滤器,从通风系统中去除空气中的微粒和微生物孢子。清除可能促进病毒生长的潜在水源,尤其是通风系统中的死水。维修和维护所有水管和排水系统。修复受渗透影响的区域。移除并更换受污染的多孔材料,如:严重沉积的通风装置过滤器、发霉的天花板瓷砖和发霉的地毯;提供除湿装置,将湿度控制在最佳范围内;定期监测冷却水特定水质参数,提前检测异常情况的早期信号。

十、供应商及配送货管理

(二十四)供应商。各类设备设施服务、维保供应商人员、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做好人员登记管理,保存该类人员7天内是否途径、来自疫区的记录;在疫情爆发的情况下,空调、新风系统、电梯等关系全设施空气流动和清洁的设备,若需维护保养,必须经应急处置小组同意。

(二十五)配送货。配送货应在指定时间到达,并按要求送到指定地点;每日应对货品存储进行日常巡查,并做好记录;货品应具备一切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如进货渠道、生产时间、保存要求等。

(二十六)当国家和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时应及时作出动态调整。

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落地检"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措施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防控工作的通知》、《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五版)》,切实做好全省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特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结合团队旅游涉及范围广、流动性大、链条长等特点,强化关键环节管理,慎终如始做好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精准防控。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旅行社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根据最新风险区划定管理办法,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原则上不对全行业实行"一刀切",不得"层层加码",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

二、行前管理

(三)加强风险研判。旅行社要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合作商,确认防疫要求,明确各方权责,满足安全条件。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风险等级及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情况,做好线路设计、产品对接和预订等工作。不组团前往高风险区旅游,不承接高风险区旅游团队,不组织高风险区游客外出旅游。相关区域列为疫情高风险区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明确双方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团队旅游平稳、有序、安全。

(四)控制组团规模。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防控要求,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要强化数据分析,科学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

(五)配备防护用品。旅行社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为司机、导游和游客提供必要的防护保障。要正确储存和使用消毒物品,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换。要督促供应商、合作商对旅游包车、酒店客房、餐厅等接待设施和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清洁。

(六)加强宣传引导。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团队旅游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各方权责。要开好行前说明会,提示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发布游客出游防控注意事项。要提醒游客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积极配合旅行社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七)加强行前排查。旅行社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报名时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出示健康码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对没有通过健康码核验的游客要做好解释说明和劝阻工作。要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劝导其就医检查并做好登记。需提醒跨省游客凭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跨省交通工具。

三、行程管理

(八)加强行程管理。旅行社在行程中要持续关注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信息。相关区域列为疫情高风险等级时,已经在该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旅行社要进一步落实《旅行社服务通则》《导游服务规范》等标准,明确各方责任,履行合同约定,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提示和行程管理。应注重防疫措施的反馈完善,不断改进服务漏洞,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九)落实防控措施。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督促供应商、合作商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要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督导旅行社继续落实好日常防控措施。要加强对游客的体温检测,游客乘坐汽车等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限量、预约、错峰"等措施,主动配合接待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按照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要求,积极引导游客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推动防控关口前移。

(十)规范导游防护。导游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导游应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时,须及时就医,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导游在上岗前要核验游客健康码,随团配备充足的防护用品。工作期间科学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保持手卫生,接触污染物品后或就餐前,要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去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好游客在乘车、入住、购票、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

(十一)倡导文明旅游。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文明旅游宣传,督促和引导旅行社把"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理念嵌入旅游产品设计和服务中,避免团餐浪费。提醒游客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分餐制、公筷制等卫生习惯,推广"无接触"服务等健康旅游新方式。要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引导,倡导讲究卫生、拒绝野味、理性消费,提醒游客规范处理垃圾,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四、企业内部管理

(十二)加强场所管理。旅行社要落实防控责任,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卫生清洁、消杀和通风等工作。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将日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旅行社应按要求对到访游客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进行核验。

(十三)做好员工监测。旅行社工作人员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旅行社要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定期组织导游等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时,须及时就医,坚决杜绝带病上岗。要在导游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核验,要求导游科学佩戴口罩。

(十四)加强教育培训。旅行社应当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项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要督促员工掌握疫情防控、个人防护、卫生健康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员工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压实导游责任,细化岗位职责,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十五)建立工作台账。团队旅游行程结束后,旅行社要做好旅游团队档案整理,妥善保管游客和员工的健康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可查询可追踪。要建立和完善游客投诉登记记录,认真听取各方意见,适时对自身的旅游产品进行回访、评价,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

五、应急处置

(十六)建立协同机制。旅行社应当预先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卫生健康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并确保导游等服务人员知晓。要加强与合作商、供应商的协调联动,抓住关键环节,注重衔接贯通,特别是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疑似疫情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部门报告。

(十七)做好应急处置。旅行社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完善企业经营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旅游团队如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旅行社要立即停止该团旅游活动并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和防控措施。旅游团队中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旅行社要立即落实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当地有关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患者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六、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之间的联动,强化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恢复经营工作平稳有序。

(十九)加强监督检查。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要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维护市场秩序。

(二十)加强日常调度。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按照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有效处置。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二十一)当国家和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时应及时作出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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