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配置基本管理办法(第2/9页)
年月日至年月日
流动去向(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日期
(终止合同日期)
养老保险金缴纳情况
解除劳动合同时薪金发放情况
员工个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工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人力资源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公司领导意见:
年月日
备注:此表签字即生效。
彬煤公司员工辞职申请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申请辞职时间
本单位工作年限
现任何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请辞理由或原因
员工个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人力资源部(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公司领导(批准)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对公司生存与发展的意见或建议,可另附文字说明。
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规范管理程序,提高管理人员队伍素质,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及科技兴企、人才强企战略的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人员是指在管理岗位上从事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管理和专业技术管理并能够胜任管理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聘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杜绝任人唯亲,真正做到好中取优,择优录用,讲求质量,宁缺毋滥。
第二章管理人员聘任条件
第四条根据公司管理人员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发展要求,参加竞聘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且在岗位编制许可的情况下,方可竞聘。因用人单位确需,本人工作能力突出,也可破格聘任。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
2、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事业心强;
3、热爱煤炭事业,热爱企业,具有一定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班组干部,必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区队以上管理干部,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各级管理干部应当具有相应管理岗位必须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管理人员聘任程序
第五条公司机关及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有编制、有定员、有岗位的前提下,按照公司批准的定岗定员方案及聘任条件,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开展聘任工作:
1、公司中层管理干部。根据考核依据,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双代会"聘任;
2、班队以上管理干部。根据定岗定编方案,由各基层单位办公会议研究聘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3、公司机关管理人员。由竞聘人员述职答辩,评委现场打分,报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人力资源部发文聘任;
4、各基层单位机关管理人员。由各基层单位组织,竞聘人员述职答辩,评委现场打分,经所在单位办公会议研究聘任,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六条坚持竞聘结果公示制度。各职能部门要做好公示期间来电、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对群众意见大的人员,要进行深入考察,确实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
第四章管理人员考核
第七条管理人员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方式分为述职总结、民主测评、考评领导小组认定相结合三种形式。
1、述职总结。管理人员要对年度个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以书面形式递交考评领导小组存档。
2、民主测评。员工以无记名划票方式,对管理人员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测评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类别。
3、考评领导小组认定。考评领导小组根据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述职情况、民主测评结果等,对其进行工作认定。
第八条考评领导小组认定的结果为最终考核结果,将作为管理人员奖励、升职、降职、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存入个人档案。
第五章管理人员解聘
第九条管理人员实行年度岗位聘任制,在聘期内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对管理人员的聘任。
1、所聘任管理人员在聘期内,不能履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
2、由于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累计3个月不能正常工作的;
3、违法乱纪或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
4、聘期内被开除、劳教以及判刑的,管理人员身份自动解除;
5、单位处于法定整顿期间和遇到机构调整及人员精简;
6、本人要求辞聘、请长假、脱产学习和应征入伍的;
7、劳动鉴定伤残程度达到1-4级,或因伤残不能正常工作的;
8、所聘任管理人员办理内部退养或退休手续的。
第十条解聘或终止聘任由用人单位办理解聘或终止聘任手续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聘任编制,任何单位未经公司审批不得超定员聘任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解聘人员从解聘之日起不再享受相应管理人员待遇。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此制度制定本单位管理人员聘任实施细则,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科技兴企、人才强企战略要求,加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技术,钻研业务的积极性,选拔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的原则
1、公开、公正的原则。聘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杜绝任人唯亲,真正做到好中取优,择优录用,严把质量,宁缺勿滥。
2、学用结合的原则。为合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在聘任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学非所用",要本着学用结合的原则,使员工能在本岗位上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和工作能力,力争做到人尽其才、各尽所能。
3、专业对口的原则。各竞聘人员的专业特长必须与所竞聘岗位相符,并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
二、聘任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强。
2、热爱所从事的专业,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3、应具有相对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中专以上学历。
4、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达不到相应岗位要求的水平、能力者不得聘任。
5、虽然水平、能力达到了任职条件的要求,但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聘任:
(1)脱产进修学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人员。
(2)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3)因政治、经济、职业道德、技术责任事故等问题正在立案审查或受到严重处分不满一年的人员。
(4)虽具有任职资格,但本单位没有其专业岗位或因岗位编制有限不能上岗的人员。
6、对由于定员限制或未设岗而不能在本单位就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可下延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相近专业岗位,即允许高职低聘,但严禁低职高聘。
三、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1、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考评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议、考核,据实写出评语,存入技术档案。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公司可以续聘,不合格或不能履行聘约者,公司给予解聘。
2、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脱离本工种的生产岗位,离开本工种生产岗位从事其他工作时,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聘,停止执行有关待遇。
3、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期间办理退养手续时,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聘,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4、因脱离原工种岗位而被解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又回到原工种岗位满一年者,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复聘,从重新聘任之月起享受相关待遇。
5、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考评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撤销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停止享受技术职称待遇:
(1)违反纪律,受刑事拘役以上惩处者。
(2)违反公司规定,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
(3)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到外单位受聘兼职者。
(4)因本人责任发生重大失误或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5)长期不能发挥专业技术职务作用,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职工意见较大者。
(6)在聘任期内考核不合格者。
(7)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年病假累计在2个月以上者。
6、专业技术人员解聘、辞聘时,各基层单位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对解聘有异议时,在接到解聘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请求。
7、政工系列、会计系列、医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分别由党群工作部、财务部、职工医院进行岗位设置及办理聘任手续,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岗位设置及办理聘任手续,各相关部门及单位积极配合。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
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公司统一安排。
2、所聘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期满必须提交专业技术论文或业务工作报告,以考核本人工作业绩及设岗合理性。
没有及时提交论文、业务工作报告或论文、业务工作报告不合格者将不予聘任或下延一级聘任。
3、考核原则。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标准,注重平时表现,按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坚持部门推荐、民主评议、个人竞聘的原则。
4、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履行岗位职责、任期工作实际和能力、水平为主要内容。每次考核优秀率不超过30%。
5、考核办法。采取个人述职、群众评议、考核小组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考核。
(1)个人总结。由专业技术人员对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的目标任务等情况进行个人总结。
(2)述职和评议。专业技术人员在所在单位述职,述职后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主持评议。
(3)初步确定。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标准,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根据考核情况,初步确定考核结果。
(4)组织确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考评领导小组对形成的初步考核结果,逐一讨论,由组长最后审定。
(5)与本人见面。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听取本人意见。本人如有异议,提请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考评领导小组复审。
(6)归档。将专业技术人员考评相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解聘或晋升职务、奖惩的依据之一。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
1、聘任到公司机关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享受职称薪点工资津贴(实行年薪制的人员除外),高级职称为岗位工资的15%,中级职称为岗位工资的10%,初级职称为岗位工资的5%。
2、聘任到各基层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享受职称津贴(实行年薪制的人员除外),高级职称324元/月,中级职称216元/月,初级职称108元/月。
六、其它事项
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其解释权属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考评领导小组。
附:1、彬煤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聘任核定表
2、彬煤公司政工人员岗位聘任核定表
3、彬煤公司会计人员岗位聘任核定表
4、彬煤公司医务人员岗位聘任核定表
彬煤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聘任核定表
单位岗位
公司
生产技术部
动力处
安全监察处
经营管理部
救护中队
下沟矿
蒋家河矿
合计
总工
1
1
1
3
机电副总工
1
1
1
3
采掘副总工
1
1
通安副总工
1
1
采掘技术员
2
1
7
4
14
测量技术员
2
2
4
地质技术员
1
1
1
3
机电技术员
3
1
11
8
23
安全技术员
1
1
2
2
6
通风技术员
1
3
2
6
工民建技术员
1
1
环保技术员
1
1
工程造价审核员
1
1
合计
4
5
3
4
1
1
28
21
67
备注:下沟矿:采掘技术员7人(生产科4人,综采一队1人,综采二队1人,综掘队1人);测量技术员2人(生产科2人);地质技术员1人(生产科);机电技术员11人(机电科4人,综采一队、综采二队、综掘队、运输一队、运输二队、机电队、机修队各1人);安全技术员2人(安检科2人);通风技术员3人(通风科2人,通防队1人)。蒋家河矿:采掘技术员4人(生产科2人,综采队1人,综掘队1人);测量技术员2人(生产科2人);地质技术员1人(生产科);机电技术员8人(机电科4人,综采队、综掘队、运输队、机电队各1人);安全技术员2人(安检科2人);通风技术员2人(安检科1人,通防队1人)。
彬煤公司政工人员岗位聘任核定表
人数单位
聘任人数
党群工作部
3
工会
2
综合管理部
3
人力资源部
2
下沟矿
10
蒋家河矿
9
职工医院
1
合计
30
彬煤公司会计人员岗位聘任核定表
人数单位
聘任人数
公司机关
2
煤化能源公司
2
煤矸石电厂
2
彬源洁净煤公司
1
云投置业公司
1
宇源置业公司
1
天喜建材公司
1
铁路外运公司
1
合计
11
彬煤公司医务人员岗位聘任核定表
岗位单位
医师
护师
合计
下沟矿诊所
6
9
15
蒋家河矿诊所
3
4
7
合计
9
13
22
工人技工聘任管理试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科技兴企、人才强企战略要求,加快企业发展步伐,扎实做好我公司工人技工岗位评聘管理工作,努力构建一支高技能工人队伍,根据国家工人技工聘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技工是生产岗位上技术工作中设置的技术职务。
2、实施工人技工聘任制度,是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充分发挥技术工人在解决生产技术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工人在生产岗位上安心工作、努力钻研生产技术理论知识、提高实际操作技能,调动广大技术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
3、实行技工聘任制度,要参照陕西省煤炭专业技能鉴定站规定的鉴定考评程序,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评审。
二、技工的聘任
1、聘任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技工以上院校毕业试用期满或经陕西省煤炭专
业技能鉴定站综合评审合格,并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技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参加工人技工岗位的竞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不能参加竞聘)。
(3)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能够解决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工艺难题,并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攻关方面有一定成绩。
(4)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处分或一年内病、事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技术工人,不能参加技工岗位的竞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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