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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民政局局长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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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民政局局长述职报告

孟津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智伟

(2019年12月12日)

各位代表: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在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岗位上,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以满腔的热情投身到民政工作中,竭尽全力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的任务,为民政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法律法规,建设"法治民政"

民政局是县政府的综合性职能部门,面广线长,专业性强,作为民政部门的负责人,我致力于把打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民政干部队伍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政策。在新的岗位上、新的环境下,我把加强学习作为履职尽责的前提基础,抓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的机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各项法律法规和民政业务知识,特别是《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各位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模范带头,走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前面,争做政策法规学习的表率,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深入开展民政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坚持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辅导、制作版面、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和网站公开等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民政政策法规,努力营造遵法、依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民政政策法规有了进一步认识,遵章守规的意识明显增强,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无理缠闹的行为明显减少。三是坚持依法办事。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工作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力度,在城乡低保审批、救灾款物分配等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坚持严格标准,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切实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使用好各种民生资金,担负起为党分忧、为民解困的重任。

二、坚持勤政为民,认真履职尽责

(一)助力全县脱贫攻坚事业,民政兜底保障更加有力。为确保兜底保障精准推进,对全县60个贫困村、7个深度贫困村以及有贫困户的非贫困村进行排查,将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及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目前,已排查100个行政村,核查出问题4类(疑似可享受特困供养对象110人、疑似可享受低保对象36人、疑似可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7人、疑似可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人补贴对象2人),经排查符合享受相关民政兜底政策人员,已按程序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截止目前,全县纳入低保保障的贫困户共有4143人,纳入农村特困供养的贫困户701人,通过澄清兜底政策享受人员底数,有效地提高了民政兜底保障脱贫工作的质量,实现了"不漏户、不漏人"。

(二)社会救助水平再次提高,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社会救助标准再次提高。依据《洛阳市民政局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洛民〔2019〕8号)文件,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0元,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6400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200元。截止2019年12月,我单位共为全县城镇低保对象985户,1177人发放保障资金507.37万元;为全县4902户、6477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655.67万元;为全县1526户、1560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补贴815.42万元,发放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367.54万元。发放2019年4-8月城镇低保对象生活价格补贴补贴11.55万元;发放2019年4-8月特困供养对象生活价格补贴补贴11.49万元;发放2019年4-8月农村低保对象生活价格补贴补贴37.25万元。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紧紧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把专项整治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把专项治理低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列入"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行动工作台账,共排查1248人,经确认符合条件审批办理2人,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对城乡困难群众374人开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90.36万元。

(三)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老年人生活幸福感。全面实施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政策。按照《孟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津县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孟政办〔2017〕36号)部署,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2019年,为全县24位百岁老人发放优待金8.61万元;为10449名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594.14万元。为1010名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发放护理补贴88.63万元。完善养老服务设施。2019年我县计划新建农村幸福院30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个,新增养老床位100张。目前,任务已完成。同时,完成了(2019-2035)孟津县全域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2019年,积极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四查两报"制,累计通报275期。同时,每月对各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共开展消防安全逃生演练四次,有效提高了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意识。

(四)持续加强关爱保护体系,提高特殊群体获得感。再次提高孤儿养育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洛阳市民政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养育工作的通知》,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从2019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提高到950元,机构内养育孤弃儿童每人每月提高到1350元标准,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最新文件精神,目前,我县共有孤儿27人,成年后仍在校就读孤儿4人。2019年已发放孤儿保障金19万元,预计全年发放28.38万元。其中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孤儿有6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6.84万元。有序推进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建立人脸比对和DNA数据比对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今日头条"开展寻亲服务,为寻亲成功、无法返乡受助人员协助护送返乡。为10名滞站人员办理户口、医疗保险和特困供养,提供衣食住用等生活照料,对4名有精神障碍在外医治的受助对象提供医疗救助服务。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2019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700余人次。扎实开展慈善募捐活动。以9月5日"中华慈善日"为契机,召开全县"99公益日"慈善募捐活动,共募集大病救助基金21994.31元,募集困境儿童救助基金20004.12元;2019年,共救助困难群众58人次,发放救助金7.47万元;支付7300元为困境儿童发放慰问金、文具书包等;同时助力我县扶贫工作,为常袋镇下拨定向扶贫资金2万元。

(五)拓展社会治理工作渠道,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创新方式推动村务公开。在实行全县各镇、村微信群公开的基础上,制定村务公开信息化公开方案,委托软件开发单位制作了"孟津村务公开"微信小程序,使公众在手机上通过微信小程序,就可以足不出户查看到孟津县234个村(居)的公开栏全景、党务和重大事项、事务、财务、单笔收支明细、其他事务等6类日常公开情况和各类专题公开情况。做好创建规范化社区建设。今年我县按照"一有七中心"建设标准,结合各个社区现状实际,对照规范化社区建设标准,组织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导指导,目前我县2019年需完成的5个规范化社区建设已全部按标准建设到位,并已接受省级验收。不断提升村(居)委会干部综合素质。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村(居)委会干部能力素质水平,11月8日至13日"孟津县2019年村(居)委会主任培训班"分两期(每期3天)在县委党校鹿山校区举办。

(六)着力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能力,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切实贯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法登记、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本年度新登记社会组织10家(其中社会团体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家),截止目前全县共登记社会组织154家(其中社会团体6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7家)。殡葬管理成效进一步强化。扎实开展我县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及2018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我县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摸排整治。大力宣传倡导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的理念,举办一系列节地生态安葬公益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绿色生态安葬新风尚。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工作。2019年共办理老年证3700本;办理结婚登记3000对、离婚登记1190对、补发结婚证1600对、补发离婚证130对(本),档案合格率达100%。

三、自觉接受监督,办好代表建议

民政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社会上十分关注的热点部门。作为民政部门的负责人,我经常教育机关干部,同时也提醒自己,要把"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作为民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端正态度,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一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本着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主动公开各类办事程序,将业务政策、办事依据、办事流程等全部制框上墙,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全部挂牌上岗,增强民政工作社会透明度,全力打造"阳光民政"。二是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公开。坚持"管业务必须管资金"的思想,严格按照《洛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和相关要求,印发了《孟津县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三是努力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定期征求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2019年办理政协提案1件,相关问题已全部按时办结,答复率达100%,反馈意见都在"基本满意"以上。

四、抓好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

民政部门直接服务广大困难群众,手中也掌握着大量民生保障资金,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看法。作为民政部门的负责人,我非常清楚自己肩负的责任,时刻告诫自己和广大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为民掌好权、服好务,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在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坚持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并切实抓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抓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要点》,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分别签订了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定期开展廉政约谈;认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部署反腐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抓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及时订阅"清风中原"、"清风孟津"、"共产党员"等微信公众号,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收看勤政廉政专题片和警示教育片,做到警钟长鸣,打牢民政干部廉政思想基础。三是抓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党规、党纪和各项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等权力的监督,从制度上堵塞和杜绝权力滥用,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抓载体。在孟津县人民政府网民政板块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老龄和孤儿救助等资金分配情况和民政政策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还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主动把各项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并把党内监督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五是抓查纠。配合县纪委定期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活动,坚持标本兼治以案促改、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有违纪情况的依据规定予以处理。

五、强化纪律作风,树立民政形象

打铁还须自身硬。为了更好的承担起民政部门的职责,今年以来,我们以打造党委政府放心、干部群众满意的部门为目标,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不懈狠抓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在严格纪律、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狠抓落实方面下功夫,以作风的转变带动民政工作有效落实。

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有几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认可。一是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鲍常勇,办公室主任黄培灵等一行4人在市政府领导和市民政局主要领导陪同下到我县麻屯镇敬老院和康怡老年公寓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调研,并对我县的康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县社会福利中心工作2019年被市里定为"双重预防体系试点"单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得到了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市工商质监局等单位的充分肯定,并组织兄弟县到福利中心进行观摩学习,得到社会各界群众的良好赞誉,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三是以"党建引领求实效,围绕"四化"公开,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三治'并进、服务进村(社区)"为题的典型材料在10月24日召开的"全市民政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四是2019年5月7日《中国社区报》第三版"社区论坛"版块以"一征三议两公开--孟津县城乡社区协商有绝招"为题,报道了孟津县社区城乡协商机制的经验做法。五是孟津县慈善会在2019年"99公益日"网络募捐活动中,表现突出,荣获市级"先进单位"。六是常袋镇马岭村进入"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候选名单。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既感欣慰,又觉不足。欣慰的是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不足的是有些工作还没有完全做好,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工作推进不平衡,目前我单位仍有个别列入目标管理的考核项目进度不够理想;二是民政队伍建设仍需加强,还有个别股室和工作人员存在纪律不严、作风不优等问题;三是特色工作、创新工作不多,有些工作还没有形成可总结、可借鉴的经验性做法。

下一步,我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主动查找差距不足,坚持依法行政,忠诚履行职责,回应社会关切,聚焦热点问题,克难攻坚,积极作为,为实现服务孟津发展、助推中原出彩目标作出民政贡献、写好民政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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