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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事迹材料汇编-15篇(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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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2019年初,临江市法院全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该同志向兄弟法院学习、上网查找资料、向相关技术人员请教,下大力气研究制订"无纸化办案"的流程,建立完善制度规范,培训法官和书记员,沟通协调相关部门,使临江法院在短短的3个月内,就实现了传统办案模式向"无纸化办案"模式的转变,得到了上级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赞扬,并将临江市人民法院列为全省"智慧法院"建设示范单位之一。

随着工作的开展,为了更好的保障智慧法院建设,该院将文印管理、技术保障及司法鉴定对外委托等工作都纳入到了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范畴,工作量陡然增加,面对人手不足的情况,她没有向领导报怨诉苦,积极克服困难,做好人员配置,认真细致对待工作,圆满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

三、心灵美好,廉洁奉公

新时代下的审判管理工作不仅要求审判管理人员懂得统计分析、计算机操作,还要求审判管理人员懂业务、懂流程。为了更好的完成审判管理工作,该同志利用工作之余,通过各种渠道学习法学知识,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从而弥补自己专业上的不足。为领导决策部署法院全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为智慧法院建设添砖加瓦。

在工作中,她坚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拒绝一切不符合廉洁自律的行为;在生活中,她是一名普通的女儿、妻子和母亲。"做好一点,做得再好一点"就是她的内心追求,从不计较得失和名利,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干警。

一名心系群众、胸怀大爱的国家公诉人

全国先进工作者"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苏凤琴

苏凤琴,女,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1979年4月出生,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3月考入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现任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省青联委员、市政协委员。从检13年来,她忠于职守,勤勉敬业,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办理专案有质效、诉讼监督见成效、对下指导保良效,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公平正义方面作出了应有贡献,成为青年检察官的优秀代表。

2013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先后荣获"辽宁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省"人民好干部"、"全国模范检察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她爱岗敬业,业务精湛,敢挑重担,善办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多年来,她被指定负责主办中纪委、最高检和省检察院交办的专案20余件,件件得到上级好评。2010年,上级指定丹东市检察院承办足坛"黑哨"系列案。而审查起诉陆某、黄某杰、万某雪、周某新四大"黑哨"和中国足协副主席谢亚龙受贿案的重担,落在了公诉处办案组组长苏凤琴的肩上。面对这些备受瞩目的"大人物"和律师,刚从检3年的她加班加点研究卷宗证据,主动恶补足球赛事知识,带领助理检察员很快完成了对4个专案的证据材料审查任务。2011年12月,黄某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开庭,被告提出诸多辩解。苏凤琴凭着一股"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劲头,以饱满的精神、流畅的语言、缜密的思辨、灵活的攻防转换,一次次语"震"四座。她发表完公诉意见后,黄某杰流下了悔恨的泪水。2015年底,她带队提前介入上级交办的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某福专案。李某福自被省纪委"双规"开始直至审判环节,均为零口供,且在调查过程不断发现其有其他犯罪线索,涉案金额高达5亿余元。苏凤琴先后7次带队前往营口、盘锦,审查卷宗100余册、光盘108张,反馈审查意见200余条,及时固定相关证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她又放弃休息时间,快审快诉,并主动建议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制作详细庭审预案,在其有力指控和充分阐述下,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5个罪名全部支持,最终判处李某福无期徒刑。多年来,她发扬求极致的工匠精神,大案小案都精益求精,主办和复核案件800余件,件件保质保量,在辽宁省"十大精品案例"和"十佳公诉庭"评选中连续6年榜上有名。

她心系群众,胸怀大爱,人性化执法,办案力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苏凤琴认为,工作最重要的是让人民群众满意,真正做到与党同心、与法同心、与民同心。2010年,她办理一件因强迁而引发的多人故意伤害案件。案件受理后,数十位动迁居民轮番来访。她认真听取每一位来访人的意见,不厌其烦地接待、周到细致地宣讲,耐心地解释法律规定、疏导愤激情绪,每次都站着和来访者讲上几个小时,赢得了全体来访人员的理解和配合。这些年,她办理和复核的数百件案件没出现一件上访,都做到了案结事了。她曾兼任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她认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决不是冷冰冰的说教,而需要倾注爱心和耐心。2012年,丹东市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有4名涉嫌犯罪的少女系在校学生,当时高考在即,突发事件给4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压力。当时"附条件不起诉"还没有写进刑事诉讼法。案件报给苏凤琴后,身为人母的她感同身受,心如刀绞,几经思量,给出了一个挽救为主的指导方案,并以此为契机,在丹东检察机关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4名少女被附条件不起诉后,2人如愿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另外2人也在工作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她注重对下指导,对基层院案件通过"三书备案审查"、请示沟通等制度进行跟踪指导确保案件质量。她还善于从所办理的案件中发现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线索,采取各种合法、灵活的手段解决执法不公问题,先后发现并移送了3件侦查人员渎职犯罪线索。她抓住典型案件有效开展刑事审判类案监督和专项监督,共发现抗诉案源42件,主办、复核抗诉案件38件,最终法院改判33件,改判率达86.8%。

她忠于职守,勤于钻研,清正廉洁,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苏凤琴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拒绝接受吃请,不办降格案、关系案和金钱案。怀孕期间,她参与办理26名被告人非法经营六合彩的专案,经常加班到深夜,临近预产期仍坚持连续开庭8天,休庭时就躺在法院的木板椅子上休息,最后脚肿得连鞋都脱不下来。开庭过程中,患有腰肌劳损的她始终保持端庄坐姿,忍痛坚持到庭审结束,确保了庭审效果。几天后她的儿子出生,头部有一鸡蛋大的水包,医生说是久坐压迫所致。产假期间,正好赶上所在部门案子剧增,她提前一个月结束产假投入办案。她不断加强刑事实务和刑事政策研究,注重培养解决各类复杂问题的实务能力、归纳总结的文字能力,在国家级、省级报刊杂志发表70多篇调研文章和工作经验材料,编写了两本实务教材。去年,她提交的《关于尽快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得到丹东市政协高度重视。在市政协和政法委积极推动下,丹东市检察院等6家单位联合会签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全地区全面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她还带头适用该制度,办理涉及24个犯罪嫌疑人的走私案中,6个不起诉,18个起诉,是目前丹东地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人数最多的案件。她把公诉部门打造成学习的校园、精神的家园和工作的乐园,总结的"传承、情怀、精品、积淀、团队"五种公诉精神,在全省引起广泛关注,所在党支部多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五星级党支部,涌现出众多优秀年轻人。作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她多次完成重点调研课题任务,还发挥引领作用,把自身经验无私地传授给同事,为本地外地检察同仁授课达数十次。2019年,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她作为唯一一名检察官代表上台介绍履职体会;在"榜样的力量"全省政法系统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上,她被选为5名报告团成员之一,登台讲述自己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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