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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的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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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考核验收的工作提示

全区各基层党组织: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现就2022年全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验收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考核验收时间及方式

拟于2022年12月中旬,对2022年新组建党组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行达标验收,对已达标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回头看"。考核验收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考评打分,80分及以上为达标,低于80分为不达标。

二、考核验收程序

1.支部自查。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各领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点(见附件1)全面进行自查,按照统一发放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档案盒,对"五个基本规范化"工作资料、台账等集中归档。各机关、国企党组织要帮助联系指导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进行,并指导完善工作资料归档。

2.集中检查。区组织人事部抽调机关、国企党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查、听、核"方式,对照各领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点,以交叉检查方式,开展实地检查、集中检查。

3.备案管理。对新达标党支部实行备案认定,对不达标的党组织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加快推进达标建设工作,确保12月底前全部达标,工作落实不力和情节严重的,在全区进行通报;对已达标党支部作动态管理,不再符合达标条件的,撤销达标资格,督促及时进行补课,从严进行整改。

三、自查重点

1.基本组织设置规范化。党组织成立的请示及批复,支部班子选举、换届、增补、改选的请示及批复等。

2.基本队伍建设规范化。年度学习计划、清单及记录,全年党费缴纳明细表及收据,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入党申请人名册及发展党员有关资料,党组织关系转接凭证。

3.基本制度运行规范化。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资料,度党建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有关资料(记录本),落实党务公开等。

4.基本任务落实规范化。党组织服务、推动中心工作成果印证资料,党员项目攻坚、领衔创新成果印证资料,参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文明城市创建、结对帮扶等急难险重工作印证资料(简报信息)。

5.基本保障配套规范化。有相对固定党员负责党务工作,建有党组织经费使用台账;对照"六有"(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标准建有党员活动室,上墙制度至少包含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入党誓词(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和质量,持续巩固提升优化。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好达标验收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协调,各基层党组织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做好达标验收迎检工作。

2.加强指导。机关、国企党组织在巩固自身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联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帮助,特别是各党建指导员要"一对一"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室建设的自查,上墙制度与附件2中内容不一致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缺少党旗、书报的及时联系组织人事部领取,未建党员活动室的及时反馈组织人事部。

3.认真准备。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梳理工作情况,认真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对照高新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档案盒做好资料归档,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4.严格考核。考核验收成绩将作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2022年度党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作为机关、国企党组织及党建指导员2022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各领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点

2.党员活动室上墙制度内容

中共贵阳国家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2年12月2日

附件1

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点

目标

项目

标 准

标准

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中央、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和区党工委有关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适用

范围

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区属各部门(单位)、垂直管理部门、各园区办党支部(党总支、基层党委)。

基本组织设置规范化

组织体系健全

1.组织设置规范: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根据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工作需要,合理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以上正式党员。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撤销。

2.组织覆盖全面:一般以本部门、本单位为单元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以按工作性质相近、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联合建立党支部。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3.隶属关系明确:党支部有明确的上级党组织,按照谁批准谁主管的原则确定隶属关系。

班子选优配强

4.班子职数合规:有正式党员7名以上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党总支、基层党委)委员一般设3至7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支部,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

5.委员配备合理: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委员职数较多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妇女委员等。

6.书记择优选配: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机关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书记、副书记的初任年龄至少能任满一届。

换届按期实施

7.班子任期明确: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8.按期换届选举:任期将满的党组织提前4个月书面报送换届请示;上级党组织提前6个月以书面通知、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任期将满的所属党组织做好准备工作。委员出缺及时补选。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基本队伍建设规范化

发展党员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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