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辅导廉政党课---结合案例(第2/2页)
(4)违反群众纪律典型案例。
案例7:河北武邑公安人员刁难办证群众相关干警被处分
2013年10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户口在河北武邑的小周,目前在北京工作。去年底公司要派他出国,需要办因私护照,由于在北京缴纳社保不足一年,按规定他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至今,大半年过去了,小周返乡6次,可护照一直没有办下来,每次都被告知需要补充不同的材料,且办事人员态度蛮横。
报道细数了小周补办的证明:1、无犯罪证明;2、公司在职证明;3、公司营业执照;4、公司外派人员资格证明;5、本地身份证。而实际上,像小周这样的普通公民办理因私护照,其实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及复印件,然后就是照了照片填了表就行了。上述那些办事人员让他补办的证明,除本地身份证需补办外,其他的依法都不需要。
证难办、脸难看,此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河北省公安厅立即派出由纪委、督察、出入境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赴武邑县连夜开展调查并作出处分决定:武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史某已被调离公安机关,留党察看二年,行政降两级;免去武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房某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分管领导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8:老兵"被死亡"两年领不到补助河南多人被问责
据2016年5月19日新华社报道,2014年,河南省许昌县73岁退伍老兵王振中身体健康,但莫名被民政部门认定为"死亡"。此后,王振中多次反映,但相关工作人员相互推诿扯皮,导致王振中两年未能领取优抚补助。日前,多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处理。
许昌县纪委调查了解到,2014年10月,许昌县张潘镇民政所长王某在向县民政局上报该镇优抚对象变更情况表时,未认真核实情况,就填写了杨寺村退役士兵王振中为"死亡"的信息。2014年底,在王振中找到镇民政所询问优抚款发放情况时,王某发现上报信息有误,但并未予以更正。2015年11月,许昌县民政局优抚股负责人徐某负责开展优抚对象复查工作,王振中参加复核并当场拍照,但徐某依然未将档案中错误的"死亡"信息进行更改。
为正风肃纪、严格问责,许昌县纪委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王某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徐某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分管民政工作的张潘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某和许昌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某二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以上案件看出,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的问题仍然突出。就我们单位而言,侵犯群众利益主要集中体现在"吃拿卡要"、"勾结黄牛牟利"、"通过第三方收钱"、"违规拦截船舶"、"执法不公"、"趋利执法"等政风问题上,我们要加大查处政风问题查处力度,维护好船民根本利益。
(5)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案例9: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原湖北省某局局长许某被免职
2016年3月1日中纪委网站通报指出,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湖北省巡视、抽查发现全省某系统存在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规修建办公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严重问题。该局党组没有采取坚决措施彻底整改,致使有关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该局纪检组监督不力,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2015年6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许某和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许某分别被免去相关职务。
2015年4月至5月,湖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组在抽查中发现,全省某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十分突出,超标率竟然超过60%。中央和湖北省委三令五申要求清理整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许某也曾做出了一些表面反应,会也开、话也讲;对于系统内的一些问题,他也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但是板子高高举起,每每轻轻放下。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今后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越来越大,对那些领导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国家公务人员工作中不履行岗位职责的都要被严肃追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主体责任担起来,管好干部、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广大党员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
(6)违反生活纪律典型案例。
中央查处的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苏荣等领导干部都存在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他们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一身,在政治上不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重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工作上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给党和国家造成严重损失,在生活上腐化堕落,包养情妇、搞婚外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有的党员干部对找情人不以为耻,反而认为是是"有本事",我局少数党员就存在这样的腐朽思想。
案例10:某海事处执法人员与一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案
某海事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某某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长期与一女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女方为其生育一子。2015年9月,经立案审查,所属海事局党委、行政决定给予某某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
个别党员干部生活情趣不良,思想意志蜕变,道德品质滑坡,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对于违反生活纪律这类行为,我们要严厉查处,将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坚决清理出去,维护好共产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有关要求
(一)勤学习,深理解,遵守纪律讲规矩。
各级党委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认真抓好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的深入学习和理解消化,要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要学得更多更深一些,要求更高一些,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广大党员要深刻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准则》和《条例》修订的背景和原则,准确理解《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要坚持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自觉把《准则》和《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体海事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部海事局"五个禁止"、长江海事局"七项严禁"等廉政制度规定,切实守牢海事政风行风建设的纪律和规矩。
(二)高标准,知所止,做合格共产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条例》开列出的"负面清单",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长江海事系统各级党委要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对照《准则》和《条例》来衡量自己、检视自己,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走在前列、当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能"灯下黑",更不能"手电筒照人不照己",要带头自觉践行《准则》高标准、认真落实《条例》严要求,引领广大党员争做合格共产党员。
(三)担主责,传压力,全面从严向基层延伸。
各级党委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持续传导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个党员。党委书记要把责任意识树起来、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不但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还管好党员、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既要管事又要管人,做到工作职责管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各级领导班子要强化对"责任区"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让"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要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加强对海事处、通信处、引航站等基层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激活基层、激发动力、增强组织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善监督,严执纪,用好用足"四种形态"。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树立"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就是渎职"的工作理念,以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强化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正确运用和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打"组合拳",发现问题就要提领子、扯袖子,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问题严重的,就要打板子、敲警钟,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做到言出纪随,一寸不让,使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要加强对《准则》和《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不力,导致出现严重不正之风和重大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