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党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专题党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锤炼法院干警过硬司法作风,切实把作风建设成效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推动清廉法院建设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昨天,二月二十五日,院党组专门安排了这次专题党课,由我为大家作辅导报告。这次党课的主题非常明确,就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这不仅是上级党委的明确要求,更是我们法院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久久为功。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司法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来越高,对司法作风的关注越来越细。如果我们作风不实、纪律不严,不仅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更会侵蚀司法公信力的基石。因此,全体干警要以此次党课为契机,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拥护者。下面,我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意义和时代价值,增强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核心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之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战略支撑。对于人民法院而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作风是司法公信的基石。法官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从政治高度来看,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中央八项规定不是简单的行为约束,而是政治规矩。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干警,首先是党的干部,其次才是司法工作者。我们的言行举止代表着党的形象,代表着国家法律尊严。如果在作风上松了口子,政治上就会出乱子。近年来,全国政法系统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稍有松懈就会反弹回潮。特别是在二零二五年,虽然整体形势向好,但仍有少数干警思想松懈,认为吃点喝点是小事,收点土特产是人情往来,这种认识极其危险。
从司法实践来看,作风直接影响审判质效。根据相关司法审判工作数据分析,二零二五年全国法院案件数量继续保持高位运行,基层法院人均结案数较往年又有新的增长。在这样的压力下,如果作风漂浮,必然导致案件积压、程序空转、群众不满。相反,如果作风扎实,就能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我们必须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加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把作风建设融入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融入到每一次接待群众的细节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感受到良好的司法作风。
从队伍建设的长远来看,严管就是厚爱。当前,司法环境复杂,诱惑增多。年轻干警阅历浅,容易受到不良风气侵蚀;资深干警资格老,容易产生惰性思想。只有通过严格的作风纪律约束,才能保护干部不犯错、少犯错。二零二五年,部分地区的法院系统通过强化日常监督,干警违纪违法人数呈下降趋势,这说明严管措施是有效的。我们要继续坚持这一方向,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体同志要深刻认识到,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仅是义务,更是保护自己职业生涯和家庭幸福的护身符。
二、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深刻警醒作风问题的严重危害
纪律和法律的底线决不可逾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身份意味着更多的责任和约束,而不是特权和例外。全体同志必须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不仅在八小时之内恪尽职守,更要在八小时之外慎独慎微,从管住一顿饭、一杯酒做起,严以修身,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近年来,各级纪委监委通报了大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其中不乏政法系统干部的身影。有的违规接受当事人宴请,在酒桌上推杯换盏中丧失了原则;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搞利益输送;有的形式主义严重,对待群众诉求冷硬横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这些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教训极其深刻。
譬如,在某地法院曾发生一起典型案例,一名法官因多次接受律师安排的宴请,并在案件审理中给予关照,最终受到党纪国法严惩。这不仅毁了他个人的前程,也给法院抹了黑。还有的干警在八小时之外生活奢靡,沉迷赌博或高消费娱乐活动,导致债务缠身,进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这些问题的根源,都是理想信念动摇,纪律规矩意识淡薄。
结合我们法院的实际,虽然整体队伍是好的,但也不能排除个别隐患。二零二五年,我们在内部督查中发现,仍有少数干警存在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庭审言行不当等问题。虽然看似小事,但折射出的是作风松散。更有甚者,个别干警在与当事人接触时,语气生硬,缺乏耐心,导致群众投诉。这些数据虽然占比不大,但影响极坏。根据司法公信力评估的相关指标,法官廉洁和作风是民众关注的重点。如果我们在这些细节上失守,即便案件判得再公正,群众也难以满意。
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四风问题出现了新动向、新表现。有的转入地下,通过电子红包、快递送礼等方式规避监督;有的以借为名,长期占用当事人车辆或资金;有的在培训考察中变相旅游。这些隐形变异问题更具隐蔽性,查处难度更大。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不能被表面现象迷惑。全体干警要对照典型案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没有参加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有没有违规收受过节礼品?有没有在办案中吃拿卡要?要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
警示教育的目的在于唤醒。我们要通过剖析案例,让干警红脸出汗,知止存畏。院纪检部门要加大通报力度,对查实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同时,要做好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干警放下包袱,重新出发。要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氛围。
三、紧密结合法院实际,精准发力推进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引导干警从思想深处清除滋生作风问题的土壤,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必修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和干警教育培训计划。要通过专题研讨、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让纪律规矩入脑入心。特别是要加强对年轻干警的教育引导,扣好廉洁司法的第一粒扣子。要弘扬新时代法院文化,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人、鼓舞人。
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关键少数的过硬作风带动绝大多数的积极转变。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公务接待、用车、办公用房等方面,要严格按标准执行,不搞特殊化。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纠治四风,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我们要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梳理作风建设的风险点。重点整治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背后的作风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拖延办案、态度恶劣等问题,开展专项排查。要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对于隐形变异问题,要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进行筛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二零二六年,我们将启动司法作风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庭审规范、文书质量、执行行为等环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健全制度,强化刚性约束,完善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堵塞管理漏洞。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我们要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废改立并举。重点完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落实机制,建立记录报告常态化制度。要优化审判流程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案件办理进行全程监控,防止人为操控。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强化制度执行力,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违反制度的行为零容忍。
坚持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严管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好保护干部。我们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关心干警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于敢于担当、业绩突出的干警,要大胆使用,给予表彰奖励。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消除干警的后顾之忧。要通过正向激励,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成为主流。
四、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作风建设取得长效
作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院上下共同努力,形成合力。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重大问题。纪检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敢于亮剑,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作风建设格局。
要强化考核问责。将作风建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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