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新时代合格党员》党课讲稿
《怎样做新时代合格党员》党课讲稿
大家好,今天我就《怎样做新时代合格党员》这个主题跟大家谈点学习体会,与大家共同交流。
什么是党员?《党章》规定:年满18岁中国公民,有共产主义觉悟,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谋私利和特权,经批准加入党组织的先进分子,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就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那什么是合格党员呢?相信各位学员心目中都有一些自己的答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新时代合格党员的标准有哪些。
一、新时代合格党员的标准
我们党在各个时期都提出了相应的党员标准,接下来,我们就从党章发展的角度来看一看合格党员标准的变化。
(一)党章中合格党员标准的变化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无产阶级政党,对党员的合格标准高度重视。随着党章在不同时期的修订,党员的合格标准也越来越严格而具体。
1.入党条件越来越严格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对党员条件最鲜明的要求是认同党的纲领、对党保持忠诚,这一时期逐渐形成了思想建党的优良传统。1921年7月,党的一大召开。此时党尚处于幼年,需要尽快发展壮大,因此在党的一大上通过的党纲,对申请入党人的标准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只要求他们承认党的纲领、对党忠诚就可以申请入党。二大、三大、四大党章基本延续了一大党纲的规定,这实际上促进了党员队伍的不断扩大。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增加了"在党的一定组织中工作并交纳党费"的入党新规定。七大党章又增加了入党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年龄限制。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对党员条件的规定更加体现建国之后党的执政特点,要求全体党员更加严格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理好公私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注意围绕发展经济这一中心任务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1951年春,刘少奇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党的地位和面临的任务发生重大变化,"共产党员必须比过去具有更高的条件",进而提出了共产党员的八项条件,包括共产党员必须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要经常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八大党章着眼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提出"必须从事劳动而不剥削他人"的新要求,并规范发展党员的手续。受错误思想影响,党的九大、十大、十一大党章没有延续八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为顺应中心工作变化、实行市场经济和不断深化对外开放的大势,我们党对党员条件进行了重大调整。一是包容性显著增强,允许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优秀分子入党。十二大党章首次把知识分子与工、农、兵并列,表明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有了重大改变,还单列"其他"类别,为后来拓展对象做了准备。后来,党的十六大党章不仅明确指出"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入党,还规定要"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对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有深远影响。二是明确规定了合格共产党员的内涵。十二大党章首次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的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的私利和特权。"此外,十四大党章率先在总纲部分中增加了"从严治党、党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等论述,这些规定延续至今没有改变,表明了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决态度。
从党章对党员条件规定的演进趋势上看,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征程中,尽管在吸纳党员方面的包容性逐步增强,党员入口在与时俱进地拓宽,但党员的合格标准却越来越高。
2.严明的纪律要求贯穿始终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总是把各个时期最重要的纪律写入到党章中,使严守党的纪律成为合格党员的行为"底线",这是我们党不断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需要,党章对于党员应遵守的纪律规定越来越丰富,越来越严格。二大党章首设"纪律"专章,对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从业纪律作了规定。面对"血与火"的考验,二大党章延续一大党纲对保守党的秘密的要求,并首次系统规定了党员违纪责任,明确了6种予以开除的行为。五大党章细化了违纪处分规定及审查程序,改变了以往只对党员实行开除的做法,增加了警告、在党内公开警告、临时取消党内工作、留党察看4种方式。五大党章还增设了监察委员会,并赋予其很高的地位。党的六大虽然撤销了监察委员会,但七大又重新设立。七大党章中对党员个人的处分包括劝告(分当面劝告和当众劝告两种)或警告、撤销工作、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并规定了党纪处理程序。五大党章还增设了监察委员会,并赋予其很高的地位。党的六大虽然撤销了监察委员会,但七大又重新设立。这一时期,我们党始终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坚持革命斗争,历次党章都强调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规范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利于统一意志、增强党性、纯洁队伍、积蓄力量,为夺取中国革命的胜利提供组织和纪律保障。
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党成为执政党,面对带领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新任务,严明党的纪律要求显得更为迫切。八大党章在七大党章基础上有所创新,一是在组织纪律和党内政治生活中突出强调民主集中制,二是取消了把劝告作为一种纪律处分的规定,同时确立了延续至今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三是对监察委员会提出新要求,明确其任务。九大、十大党章受错误思想影响,废除了有关党纪的许多正确规定,取消了监察委员会。十一大党章则恢复了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要求,恢复了党的执纪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步入了真正意义上的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正确轨道,对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纪律要求比过去的规定都更加严格。十二大党章把纪律要求纳入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并规定"违反政纪国法的党员,必须受到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据政纪或法律的处理,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同时把纪律处分的类型固化下来,并首次对纪律执行程序作了"必须按照组织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的规定,一直沿用至今。十四大党章确认了纪律处分的追认制度。十五大至十八大的党章未对"纪律"一章作出修改,但对总纲和其他章节的修改体现了管党治党的新要求。这表明我们党的纪律建设进入了稳定发展期,纪律在管党治党特别是约束党员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规定日益完善
明确自己的义务和权利,是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争做合格党员的必要基础。党的七大党章第一次在党的历史上就党员义务和权利做出明确规定,具有开创性的历史贡献。随后相关规定日益完善、日趋全面,使得做合格党员从有规可依向有规必依不断演进。
党员义务经历了从四项规定到十项规定再到八项规定的变化,突出对党忠诚、注重团结、严守纪律、率先示范的特点。七大党章关于党员的义务有四项规定:一是努力地提高自己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二是严格地遵守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的政治生活和国内的革命运动,实际执行党的政策和党的组织的决议,和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三是为人民服务,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向人民群众解释党的政策;四是模范地遵守革命政府和革命组织的纪律,精通自己的业务,在各种革命事业中起模范作用。这些规定体现了革命年代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八大党章根据党的角色变化,对党员义务的规定从四项增至十项,新增了"诸如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对党忠诚老实,不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遵守共产主义道德"等内容,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后党对党员的新要求。十二大党章把党员义务浓缩为八项规定,但新增不少内容。主要增加了"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绝对不得假公济私、损公利私","为保卫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等内容。后来的党章又陆续加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党章就党员义务作出明确规定,且不断丰富有关内容,既是对党员的从严要求,也是保证全党统一行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基础。
党员权利则经历了从四条规定到七条规定再到八条规定的变化,突出了党员的批评权、建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七大党章关于党员的权利有四条规定:一是在党的会议或党的刊物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实施问题之自由的切实的讨论;二是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向党的任何机关直到中央提出建议和说明;四是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工作人员。八大党章将党员权利由四条增加至七条,新增了"党员可以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创造性,党员有权利参加政策问题的讨论,如有不同意见,除无条件执行外,有权保留向党的领导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等内容。十二大党章将党员权利增至八条,增加了"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培养和训练""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乱纪事实"等内容。这些规定调整反映出党员权利越来越丰富完整,从制度上给党员权利以有力保障,对维护党员权利、保障党的活力、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的建设极其重要。
我们党自创建以来,正是通过严格入党条件、严明党的纪律、完善党员义务和权利来不断增强全党的党员意识,我们党才能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二)新时代合格党员的标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严格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上。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其中提出,"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即"四讲四有"。并在2017年3月《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中进一步将合格党员的标准明确为"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这是新时代"四个合格"党员标准形成的标志。
第一,讲政治、有信念,强调的是政治合格。政治合格要求我们必须讲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在行动实践上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当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首先要解决好政治合格的问题。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性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虽然我国曾经有过政治挂帅,搞"阶级斗争为纲"的时期,但那是错误的。但是不能因为这个错误,我们就不讲政治了,如果共产党不讲政治还叫共产党吗?历史经验表明,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鲜明,把对党忠诚可靠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
第二,讲规矩、有纪律,强调的是执行纪律合格。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毛泽东同志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习近平同志在谈到苏联解体时说,苏联共产党作为一个有着90多年历史、连续执政70多年的大党老党轰然倒塌,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政治纪律被动摇了,谁都可以言所欲言、为所欲为。做合格党员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讲纪律,明白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用纪律和规矩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
第三,讲道德、有品行,强调的是品德合格。古人云:"德为立国之基""德为国之大宝""德为才之帅"。还有句古话叫求忠臣于孝子门,意思是说一个对父母不孝的人,很难想象他能对国家和人民忠心耿耿。德行是人的根本素养,评价一名党员是否合格,"德"永远居于第一位,大德、公德、私德缺一不可。大德即政治品德,公德包括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私德为家庭美德。从一些党员干部暴露的问题和查处的案件看,大部分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存在缺德失德问题。做一名合格党员,就要上好道德修养这一人生必修课,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刻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警示自己。
第四,讲奉献、有作为,强调的是发挥作用合格。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要求广大党员做到"平常时间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危难时刻能豁得出来"。做合格党员,就要时刻不忘肩上扛的那份沉甸甸的责任,敢于担当、善于作为、苦干实干。这也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作风,是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
三、践行党员标准,做新时代合格党员
在新时代的征程上,在全面从严治党环境里,在党内政治生活熔炉中,在改革发展稳定实践中,怎样锤炼成为党和人民需要的新时代合格党员呢?
(一)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同时也是我们党的突出特点和优势。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合格党员,首先就是要讲政治,就是要对党忠诚,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
1.对党忠诚
诸葛亮在《兵要》中曾说:"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鱼失水则死,人失忠则凶。"这句话的意思是:人要有忠诚的品德,就好比鱼要有水,鱼离开水就会死掉,人失去忠诚的品德也会很危险。这句话不仅对于一般人适用,对于共产党人同样适用。"对党忠诚、永不叛党"作为入党誓词写进了党章,可见对党忠诚是对党员最根本的要求。
2.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新时代推进"四个伟大"的根本保证;是尊崇党章的重要政治任务。2017年2月,习近平对全党提出要求:"每一个党的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无论处在哪个领域、哪个层级、哪个部门和单位,都要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在党面临"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担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重任之时,广大党员务必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坚守正道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
德国诗人歌德说过:"人们的生活就像旅行,精神是导游者。没有导游者,目标会丧失,力量会分散。"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奋勇前行的导游者,他是一盏明灯,引导共产党人在黑暗的世界里不断探索前行。"艰难可以摧残人的肉体,死亡可以夺走人的生命,但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动摇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在革命战争年代,革命先辈在生死考验面前之所以能够赴汤蹈火、视死如归,就是因为他们对崇高的理想信念坚贞不渝,矢志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