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党课:严守八项规定,远离违规吃喝,切实筑牢民政廉洁防线
专题党课:严守八项规定,远离违规吃喝,切实筑牢民政廉洁防线
同志们:
在全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我们市民政局召开此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制违规吃喝大会,意义重大而深远。中央八项规定,是新时代加强作风建设的开篇之作,关乎党心民心,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违规吃喝看似事小,实则是作风问题的"导火索",侵蚀党的肌体,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民政工作关乎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备受群众关注。因此,我们必须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向违规吃喝等不良风气说"不",以优良作风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接下来,我围绕几个方面,给大家上一堂党课。
一、以学思践悟之基,深筑纪律规矩堤坝
(一)领悟核心要义,把握精神实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是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关系人心向背的政治高度作出的战略决策,旨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其核心要义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就民政工作而言,我们每天与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打交道,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我们要通过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质内涵,将其转化为我们日常工作的行为准则,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对照规定要求,查找自身差距。中央八项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八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我们要对照这些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比如,在调查研究方面,是否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和困难,还是走马观花、流于形式;在会议活动方面,是否存在会议过多、过长,内容空洞,效率低下的问题;在厉行勤俭节约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杜绝铺张浪费现象。通过自查,找准问题症结,明确努力方向,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确保我们的工作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
(三)强化纪律意识,严守行为底线。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也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基本准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特别是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违规吃喝等违纪违法行为。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识到违规吃喝不仅违反党的纪律,损害党的形象,而且极易滋生腐败问题,最终毁掉个人的前途和家庭的幸福。我们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时,要加强对身边同事和亲属的教育引导,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发展。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推动民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检验学习成效。要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于民政工作的各个环节,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基层政权建设到社会组织管理等,都要体现作风建设的要求。通过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履行民政工作职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例如,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我们要更加精准地识别救助对象,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救助时效,让困难群众及时得到帮助;在养老服务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二、以案例警示之钟,敲响廉洁自律警钟
(一)案例一:某市民政局副局长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2024年8月,某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某,在负责一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期间,多次接受参与投标的某企业负责人张某的宴请。在宴请过程中,李某收受了张某赠送的高档烟酒和名贵礼品。经调查核实,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即"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李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民政部门的形象,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最终,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副局长职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这起案例警示我们,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不仅违反了党的纪律,而且容易导致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滋生腐败问题。我们民政干部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会与众多管理服务对象打交道,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公正用权、廉洁用权,切实维护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案例二:某县民政局违规使用公款吃喝
2024年10月,某县民政局在组织一次业务培训活动期间,违规使用公款在当地一家高档酒店安排聚餐,人均消费远超规定标准。此外,该局还存在以会议费、培训费名义报销其他不合理开支的问题。经县纪委监委调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即"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最终,该县民政局局长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聚餐的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规报销的费用被责令退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这起案例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违规使用公款吃喝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侵害,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我们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坚决杜绝公款吃喝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案例三:某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借调研之名变相公款旅游吃喝
2024年11月,某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赵某等一行4人,在赴外地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调研工作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前往当地著名旅游景点游玩,并在景区附近的餐馆用餐,相关费用均以调研费用名义报销。经市民政局内部审计和纪委调查,赵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即"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最终,赵某等4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被全部追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起案例警示我们,借调研之名变相公款旅游吃喝,是一种典型的违规违纪行为,严重违背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优良作风。调研工作是我们了解实际情况、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必须严肃认真对待,不能将其作为谋取私利的机会。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公务活动相关规定,确保调研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案例四:某市民政局退休干部违规参与"一桌餐"吃喝
2025年3月,群众举报某市民政局退休干部孙某,多次参与在私人住宅内组织的"一桌餐"吃喝活动。经核实,孙某在退休后,利用自己曾经在民政系统工作积累的人脉资源,与一些企业老板、在职干部频繁交往,参与由企业老板买单的"一桌餐"吃喝活动。孙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即"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虽然孙某已经退休,但因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不懈,绝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这起案例提醒我们,无论是在职干部还是退休干部,都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一桌餐"吃喝活动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但其本质仍是违规吃喝行为,严重破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要坚决抵制这种不良风气,即使在退休后,也要保持廉洁自律的政治本色,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五)案例五:某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违规组织单位职工聚餐并饮酒
2024年12月,某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钱某,在单位年终总结会议结束后,违规使用单位公款组织全体职工在一家饭店聚餐,并提供了大量酒水。在聚餐过程中,部分职工饮酒过量,出现了失态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钱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对钱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聚餐费用由参与人员个人承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这起案例反映出个别单位负责人纪律意识淡薄,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足,在工作中存在麻痹大意思想。我们要从这起案例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违规组织职工聚餐饮酒等行为。同时,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以自查自纠之剑,斩断违规吃喝黑手
(一)思想认识层面。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制违规吃喝,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关乎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威望。民政部门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职能部门,更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同违规吃喝等不良风气作斗争。二是增强纪律观念。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我们要加强对党纪国法的学习,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规,明确哪些行为是违规违纪的,做到心中有戒、行为有度。要通过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让纪律观念深入人心,使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纪律,不触碰纪律红线。三是树立正确价值观。价值观是人们行为的准则和指南。在抵制违规吃喝问题上,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决摒弃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错误思想。要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上,以清正廉洁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二)工作作风层面。一是改进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在开展民政工作调研时,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轻车简从,深入基层,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调研,不搞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的调研,切实提高调研的质量和效果。同时,在调研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接受基层单位的宴请和礼品,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二是精简会议活动。会议活动是传达工作部署、交流工作经验的重要方式,但如果过多过滥,就会浪费时间和资源,影响工作效率。我们要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的数量和规模,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要提高会议活动的质量,精简会议议程,开短会、讲短话,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此外,在组织会议活动时,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铺张浪费现象。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效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民政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们要树立效率意识,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坚决克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不良作风,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高效的工作赢得群众的认可。
(三)制度执行层面。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是展示单位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容易出现违规问题的环节。我们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公务接待的规定,明确接待标准、范围和程序,严格控制接待费用。要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待等问题,严禁在公务接待中安排高档菜肴、烟酒等。同时,要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核和报销管理,确保公务接待合规合法。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是规范单位财务行为的重要依据。我们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管,确保每一笔资金都使用合理、合规。要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事项坚决不予报销。此外,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防止出现财务违规问题。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制度落实。内部监督是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作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形成良好的监督氛围。
(四)社交圈子层面。一是谨慎交友。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要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不能什么饭都吃、什么酒都喝、什么人都交、什么话都说。"我们民政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会结识各种各样的人,在交友时一定要慎重。要坚持原则,择善而交,多交益友、诤友,不交损友。要警惕那些以利益为目的、别有用心的人,防止被拉拢腐蚀,陷入违规吃喝等不良行为的陷阱。二是净化社交圈。社交圈对一个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我们要主动净化自己的社交圈,远离那些不良风气和不健康的社交活动。要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交活动,如参加志愿服务、文化交流等活动,拓宽自己的视野,提升自己的修养。同时,要倡导文明、健康、廉洁的社交风尚,带动身边的人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交环境。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在社交圈子中,我们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如实报告个人的社交活动情况,特别是与管理服务对象、企业老板等的交往情况。对于组织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及时改正。通过接受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自己在社交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自己的行为始终符合党员干部的标准和要求。
四、以长效机制之盾,守护民政清风正气
(一)强化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常态化开展党纪法规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各项纪律规定的内涵和要求,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同时,将党纪法规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作为新入职干部、晋升干部等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教育的常态化和全覆盖。二是创新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各省纪委监委网站等平台公开通报的违规吃喝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手册,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讨论剖析,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违规吃喝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做到警钟长鸣。同时,通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题材影视作品等方式,增强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震撼力,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深刻洗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健全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一是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的标准、流程和审批程序,明确接待范围和陪餐人数,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建立健全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确保公务接待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同时,加强对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问责。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经费报销、资产管理等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严禁以任何形式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违规吃喝问题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鼓励群众对违规吃喝行为进行举报。加强与审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让违规吃喝行为无处遁形。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轻微违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二是开展专项整治。针对违规吃喝问题的新特点、新动向,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挖隐形变异的违规吃喝问题。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坚持"零容忍"态度,对违规吃喝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严肃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和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弘扬新风正气,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廉洁文化,通过开展廉政文化活动、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发放廉政文化宣传资料等方式,传播廉洁理念,弘扬清风正气。鼓励党员干部创作廉政文化作品,如廉政诗歌、书法、绘画等,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使廉洁意识深入人心。二是树立先进典型。在民政系统内广泛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挖掘和宣传一批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单位内部网站和宣传栏展示先进事迹等方式,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向先进学习,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风尚。三是倡导文明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工作和生活中,要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带头践行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良好的家风涵养清正的党风政风。
同志们,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制违规吃喝,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我们民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违规吃喝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违规吃喝等不良风气,以优良的作风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