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第2/2页)
(二)加强力量配备,确保工作保障到位。要充实未保工作力量,成立乡镇、经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在配备专职儿童督导员的基础上,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等方式,每个工作站至少配备1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要推进民政部门内设机构职能整合、规范,单独设立未成年人保护职能股室,增加人员编制,提高未保工作经费,做到未保工作有机构负责、有专人办事、有经费保障。要建立健全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要求、考核激励机制、津补贴制度,并加大日常培训力度,鼓励其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培育发展一支专业的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队伍。
(三)聚焦短板弱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积极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把提升家长教育水平放在家庭教育首位,建立并完善乡镇、村(社区)的家长学校,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成功经验,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要强化父母监护和委托照护的监督,重点强化单亲家庭、再婚家庭以及托管家庭的监护责任,教育广大家长或委托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设标准化心理健康辅导室,充实专业心理教师,真正建立一支有资质有水平能满足需要的心理咨询师队伍。要最大程度消除学生家长对心理健康检测的顾虑,面对全体学生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辅导。要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网络文明和防止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县内重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媒体的监督管理力度,营造干净良好的网络环境。要持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形成多方协同合作机制,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警、事故统计分析机制,推动安全监管常态化、长效化,彻底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要发挥好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开展好防欺凌防性侵教育活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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