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调研报告(第2/3页)
二是传导机关党建工作压力还不够到位。根据有关通报,机关党建相关责任主体存在履职不到位现象。例如,作为重要的议事协调机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没有发挥议事协调功能;责任传递到党支部、党小组出现层层递减现象,如理论学习不够严实、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等,履责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三是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纵深推进,对机关党建"重视不重视""抓不抓"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但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部门内部各责任主体普遍存在"本领恐慌"现象。调查显示,围绕新时代部门党组(党委)如何继续履行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XX%的调查对象认为,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各级党组织书记都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专业能力。
四是在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仍需加强。近年来,在市直机关工委的大力推动和部门党组(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机关党委工作力量普遍加强。但是,党务干部队伍整体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调查显示,XX%的调查对象认为"兼职党务干部居多,抓党建工作的精力有限",XX%的调查对象认为,需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帮助提升专业能力。
四、新时代推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实践取向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加强系统管理,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强化党组(党委)领导作用。部门党组(党委)作为最重要的责任主体,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好"三个引领"上。在方向引领方面,强化顶层设计,根据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和部门中心任务,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坚决做到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决策引领方面,坚持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专题汇报,通过召开党组(党委)会经常性研究党建工作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在督责引领方面,建立督办机制,围绕党中央关于机关党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党组(党委)会研究决定事项等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定期督查通报,督促抓好责任落实。二是完善组织管理架构。以制度建设理顺组织架构、提升管理效能是党组(党委)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经验。近年来,商务局党组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党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四级党建工作体系。先后印发商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机关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制度。围绕推动分支机构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和改进驻外机构党的建设等印发实施意见,不断完善以总局机关带系统的党建工作机制,有力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
(二)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形成鲜明导向。一是建立系统性、个性化的责任清单。按照机关党建领导机制的核心架构,研究制定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履行议事责任、机关党委履行协助责任和各基层党组织履行具体落实责任等"四个层级"责任清单,以及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五个岗位"责任清单,着力解决责任不清和履责不明等问题,做到量化到岗、细化到人,为各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提供具体指导。二是强化上下贯通、全方位的责任传导。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要不断强化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及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具体责任,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商务局党组以内部巡视为抓手,把基层党建作为巡视监督的重要内容,结合中央巡视反馈和工委党的建设专项督查通报,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机关党建方面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专门台账,推动整改落实。目前,商务局已实现对内设单位的巡视全覆盖,有力传导责任压力。
(三)健全指导引导机制,加强过程管理,提升精细化水平。一是强化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单位的党建工作情况,部门党组(党委)要坚持宏观领导和分类指导相统一,依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对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类型党支部的分类指导,重点推动优秀支部建品牌、后进支部提质量。指导机关党委按照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好、中、差"标准,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合理搭配、差异捆绑,通过联学联建、定期研讨等方式,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共建共享,增强工作合力。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商务局党组把宣传作为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的"软实力",建立工作机制,拓展宣传平台,积极展示各级党组织工作成效。目前,逐步形成"1+1+N"宣传模式,其中,"1+1"指内部平台,包括商务局《党建通讯》和局官微党建工作专栏;"N"指外部的各级各类平台,营造了"抓党建、促业务"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考核机制,加强结果管理,形成工作闭环。一是健全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2020年商务局修订并印发《商务局机关党建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形成包括四大方面、46条可量化指标的基层党建考核体系。2022年研究增加党组对各单位党建工作的评价权重,形成党组评价、支部书记现场述职和日常党建工作量化考核"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反映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实绩。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实现党建与业务的联动式评价,有力推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加强对机关党委的工作考核。作为协助部门党组(党委)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参谋助手",机关党委履职情况直接影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实行机关党委书记每年向工委、部门党组(党委)述职基础上,部门党组(党委)可探索加强对机关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的考核,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年度满意度测评,建立奖惩机制,督促机关党委履职尽责。
(五)加强部门党组(党委)自身建设,提升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能力。一是工委做好指导督促。《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要"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工委要着力加强专业化指导,探索建立机关党的建设专项督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对各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督查。2019年以来,工委开展党的建设专项督查,通报了总体情况和相关部门个性化问题,并就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有力帮助部门党组(党委)明确短板弱项、找准改进方向。二是党组(党委)加强能力建设。政治性是机关党建工作最突出的特点,部门党组(党委)要把政治能力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持从市委市政府工作全局出发抓党建,以过硬的政治能力确保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要持续提升抓好党建工作的专业能力,坚持"学习+研究"并重,高质量开展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