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动XX市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第2/2页)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聚焦全市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紧盯短期内"稳预期、畅循环、保基本"和中长期"重创新、提品质、促转型"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现代商贸服务业领域发展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等机制,对产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和集体决策。通过专班抓统筹、部门抓协同、板块抓联动,进一步强化布局统筹、政策统筹和工作统筹,共同推进重点项目,共同化解具体问题。建立常态化调研调度机制,重点企业至少一月一走访,市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双月听取汇报,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健全完善现代商贸服务领域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各类商贸主体招引培育,加大对优质消费品进口、首店经济、夜间经济、电子商务、传统商贸企业转型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
三是强化议事协调。进一步完善以《XX市第三产业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代表的相关议事协调制度,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商务局主要领导为召集人、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议事协调机构,对影响相关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督促成员单位积极开展推动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真正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形成领导有力、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推进的产业发展新局面。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第三方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参观学习、圆桌会议等多项机制,搭建现代商贸领域政企沟通平台,引导相关政府部门、商贸行业企业、行业协会以及专家学者等为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建言献策,形成推动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合力。
四是强化政策支持。一方面,强化资金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XX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抓好各类扶持奖励办法的贯彻落实,如按时兑现上规入统一次性奖励、在库三年奖励、企业统计人员奖励等扶持奖励政策,激励企业提高上规入统、提质增效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在结合政策法规、市场规律、资金成本的前提下,日常公务活动开支优先考虑限上规上企业。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接待用餐优先考虑我市限上餐饮企业,采购日常办公用品优先考虑我市限上商场、超市,公务用车加油优先考虑与限上加油站开展长期合作,使用保安保洁、地质勘察等服务时,优先考虑我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支撑限上规上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五是强化责任落实。商贸服务业企业培育上限上规和动态监测是全市的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工程,涉及行业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本辖区限上商贸企业、服务业企业运行情况监测,督促和指导企业按时完成运行情况上报,提升企业数据报送质量;每月对指标运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及时做好分析报告和监测统计表上报;做好辖区内商贸服务业企业走访和协调服务,建立走访和问题化解台账,并及时将走访和问题化解台账报送至市商务局。建议由市督办督查局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
部门、属地协调配合方面
一是提高信息质量。构建市、乡(镇、街道)、企业等多层面信息网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依据。建议由市统计局牵头,加强对相关产业重点领域的统计核算和监测评估,建立动态监测、预警、预测、形势分析和信息发布体系,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整体情况和水平。
二是加强联动配合。目前我市规上工业企业未在市内注册成立相应的销售公司,批发、零售方面数据未对我市形成有效支撑。建议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和属地密切配合,推动我市规上工业企业注册成立销售公司,为我市批发、零售数据提供长期稳定支撑。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一方面,建议各部门严格落实本系统各级惠企政策,指导和帮助商贸企业申请各级惠企政策,减轻企业运行压力;另一方面,建议市供电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加大重点企业用电用水保障力度,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问题及时排查处理,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四是探索柔性执法。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执法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商贸企业在自身红线范围内开展户外促销活动,限上商贸企业在节假日、消费旺季,经批准可临时占用城市人行道路开展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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