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城管局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汇报
洞口县城管局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汇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局严格按照《洞口县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洞办字[201x]7号)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和部署,现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精神和习主席关于环境保护一系列讲话为指导,坚定信心、下定决心、毫不松懈、紧抓不放,做到以人为本、全民共治,落实好各项治理措施,推动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岗位责任制。
成立以书记为顾问,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并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夯实各项责任任务,建立考核机制,要求局属各单位(二级机构)要明确责任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工作。严禁推诿扯皮,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按照《洞口县蓝天保卫战问责办法》(洞办发[2018]2号)严肃问责。
三、强化执法,全面推动空气治理各项工作。
(一)源头管理治好尘。一是加强监管,渣土所对所有开工建设工地实行24小时监管,做到监管时间上不出空档,管理区域内不留死角,监管内容上不漏项目,督促监管县城所有在建和拆除工程项目施工场地必须落实"六个100%"要求;二是规范渣土运输,管住车。渣土审批手续的办理严格按照《洞口县县城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不签订《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合同》、不按规定限时限路线运输、不实行全密闭运输的,一律不予办理渣土审批手续。对车轮带泥上路、沿途抛洒漏的渣土、砂石运输车辆、混凝土罐车与水泥搅拌车、建筑材料运输车、农用车辆与机械运输车等五类车辆,实行严格处罚。三是规范场地管理,管住场。对不围挡作业、不对进出口的路面进行硬化处理、不修建车辆过水槽和冲洗平台等保洁设施的建设施工场地一律不准外运渣土。各片区协助渣土所督促各类市政施工工程(电力电信、供水排水、燃气、道路等)一律围挡施工、规范施工,开挖泥土及时清运转运,做到"工完场清"。截止到六月底,我局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30份,查处违规运输渣土车辆15台次,无牌无证渣土运输车辆3台次,查处违规运输处置渣土案件18起,共处罚金10万元,到目前为止县城没有发生大的渣土运输撒落污染事件。
(二)喷雾作业降好尘。我局201x年底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经费中列支64万元,购置了一台抑尘车,用于县城抑尘降尘作业,在空气质量超标的路段和时段实施喷雾降尘,有效的缓解了扬尘污染。
(三)路面撒水除好尘。督促龙吉顺保洁公司加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的范围、力度和洒水频率,做到:1、高标准保洁。督促保洁公司对城区主要街道采取机扫为主、人扫为辅的三班制作业方式,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采取人扫为主、机扫为辅的两班制作业方式;保洁实行每日16小时制,居民区生活垃圾全部采用电动保洁车收集,保证了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达到100%,县城区环卫机械化作业率达35%以上。与园林部门对接沟通,安排环卫作业设备与园林冲洗同步作业,及时清洗绿化冲洗作业产生的泥污。2、加大力度巡查。加大对县城区环境卫生清扫清运保洁服务的检查考核力度,坚持每日一检查,每月一通报,每月一考评,做到无缝隙监管,不留卫生死角。严厉查处城区乱倒垃圾、焚烧垃圾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做广泛宣传。
(四)专项整治治好排。今年我局多次联合环保部门对城区内的餐饮门店、夜宵摊点进行排查登记,开展油烟排放专项执法整治行动,要求所有店主、摊主签订承诺书;全面禁煤,严格要求落实"煤改气",改进油烟净化设备,自备餐厨垃圾收集桶,搞好门店、摊点周边的"门前三包"工作。联合执法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36份,规范烧烤摊点20家,新增油烟净化设备2台,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环境现象得到一定程度控制。
(五)教育劝导治好烧。严肃查处在城区范围内焚烧秸秆和垃圾的行为。责令龙吉顺保洁公司对其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一律禁止焚烧废弃物,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今年共接到擅自焚烧垃圾的投诉3件,对焚烧垃圾的当事人均已教育处罚到位。
(六)宣传严管治好炮。201x年我局专门成立了环保与禁炮执法中队,负责禁炮工作的宣传和查处。今年该中队出动禁爆宣传车30多台次,督促县城城区各单位与干部职工、街道办(社区)与居民签订"禁爆"责任状10000多份,对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能够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并采取行动、严管重罚,公示曝光。截止六月底共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63起,处罚46起,曝光25起,共处罚金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