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十四五”工作总结及“十五五”工作思路
县民政局"十四五"工作总结及"十五五"工作思路
"十四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有力指导下,全县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担当作为,务实创新,扎实做好了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主动担当、奋发有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十四五"工作总结
(一)民生兜底保障更加坚实
一是完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体系。完善工作服务体系,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健全社会救助网格化工作机制,全县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站214个、社会救助协理员366名,实现了每个村至少有1个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和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完善部门协作体系,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确定了6大类20项重点改革任务措施。县民政局等14个部门印发《〔*〕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实施细则(暂行)》,健全民政、教育、就业、住房等部门协同救助工作机制,统筹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温度,2021年5月,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全部下放到乡镇,探索减流程、减时间、减证明,强化社会救助数据共享,取消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证明材料,将低保等社会救助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25个工作日,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推行"网上办""帮代办""协同办",推广应用"皖救一点通"等线上办理平台,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行政文书工作的通知》《〔*〕县社会救助"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实施方案》,精心编制《〔*〕县社会救助档案》,实行低保、特困、低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多项业务整合的"一次申请、分类救助"快捷办理方式,实现困难群众模糊申请、民政部门精准认定。2023年,〔*〕县民政局荣获省社会救助优秀单位。
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帮扶救助。推行"多点收集+统一汇聚+综合救助"的社会救助模式,加大对平台反馈预警信息的排查力度。对新增监测户、新评定残疾对象、个人医疗自负费用较大等人员信息进行比对,作为未纳入社会救助的重点人群反馈到乡镇排查、核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21年以来,监测预警处置2814条困难群众信息,实现困难群众早发现、早预警、早救助。建立社会救助网格化管理机制,镇、村工作人员走访过程中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录入到"皖事通"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进行预警。同时,广泛发动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热心群众、志愿者等一线工作人员发现困难群众,通过"皖事通"录入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生成困难群众求助预警信息。动员困难群众主动通过线上申请,在全县乡镇、村(社区)张贴、摆放"铜陵市社会救助网上申请二维码",引导困难群众通过"皖事通"中的"皖救一点通"便民服务事项提出救助申请,乡镇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查看、登记,并按程序联系受理和审核确认。2021年以来,调查核实救助申请信息190余条。主动摸排困难群众,下发了《〔*〕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900名退捕渔民逐户排查,做好兜底保障。疫情期间,通过网络、张贴宣传单、播放语音喇叭等方式公开社会救助求助热线电话,强化主动摸排,推行"不见面"救助,加大因疫临时救助力度。每年针对因灾因病因残等困难家庭,多次组织乡镇开展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实施救助。
三是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健全社会救助政策,印发了《〔*〕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县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县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操作规程》《〔*〕县社会救助"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细化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条件,规范社会救助流程。扎实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开展复审复核,确保精准认定;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救助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835元、773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1258元、1005元,集中供养对象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月人均标准分别提高至935元、561元、75元,分散供养对象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月人均标准分别提高至655元、374元、57元。截至目前,全县农村低保9917户14916人,城市低保1096户1490人,农村特困人员3347人,城市特困人员122人,2021年以来,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7629万元,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16941万元。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为全县所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确定1名村级探视巡访责任人和1名照料服务人,组织乡镇对全县3000余名散居特困人员签订了《照料服务协议》,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按规定,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2021年以来,全县开展临时救助2.8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549万元。拓展多元化救助,全县214个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覆盖率达100%,就近、高效、及时解决了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募集资金688万元,实施救助1966人次,发放救助金127万元。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实施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分散特困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枞情关爱零距离、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等项目,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健康护理、清洁服务、能力提升等服务。
四是巩固兜底保障成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盯群众"盼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动态管理、返贫监测预警、主动发现上下功夫,真正实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联合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出台了《〔*〕县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全面巩固兜底保障成果。目前,我县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中脱贫人口11922人,占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总人数的65%,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533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120人。
五是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完善规章制度,制定《社会救助领域"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县2025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落实举措》,下发了《关于转发铜陵市民政局〈关于健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居)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救助备案、相关人员卡折代持备案制度的通知〉的通知》。纠正政策执行不规范问题,查看低保等社会救助档案,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整改。组织专班核查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备案人员。查处贪污侵占救助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通过入户走访、调取资金明白卡等方式抽查保障对象资金发放情况,复核卡折代持备案对象。持续治理信访矛盾化解不力等问题,组织乡镇开展信访"回头看",县民政局针对重点信访事项走访核实。纠治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签订《社会救助干部职工诚信承诺书》,每年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
(二)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创新发展深入推进
一是加强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顶层设计。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县级层面成立〔*〕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养老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等系列政策,协调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创新养老服务模式。2023年,在会宫镇、雨坛镇、〔*〕镇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试点,实施特殊困难独居老年人周探访。2024年,在雨坛镇新民村开展互助式养老服务试点,发挥村委会、老年协会、志愿服务组织、老党员的组织和带头作用,鼓励利用当地妇女、低龄老年人等人力资源,广泛参与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为有需求的农村老人提供低成本的优质养老服务。
三是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扩大老年人福利政策范围,2022年,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范围扩大至65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和计生特困家庭老人、70周岁以上最低生活保障老人。"十四五"以来,发放高龄津贴2979万元,惠及8.2万人次;居家养老服务补贴905万元,惠及1.5万人次;落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共赔付317万元,惠及926人。
四是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2021年,对全县养老机构布局进行了优化,将全县公办敬老院整合并转为10所,并对8所公办特困供养机构进行改造提升。2022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中心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养老服务工作政策支持,规范乡镇中心敬老院管理。2024年,完成7家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改造提升,重点对敬老院设施设备、院内外环境、适老化改造、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维护提升,改善院内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敬老院整体运营服务能力水平。2025年,再次对7家农村中心敬老院开展改造提升项目,支持敬老院服务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配置,进一步提升了农村敬老院的管护能力。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十四五"以来,及时发放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组织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4次,以赛促学,提升全县养老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常态化联合消防大队、住建等部门,对全县养老机构多次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行。
五是抓牢抓实居家和社区养老基础。"十四五"以来,完成〔*〕县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建设387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失能养老上门服务563人次,建成村居级养老服务站112个、老年食堂49个。
六是夯实筑牢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地基。"十四五"以来,完成44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的建设,丰富村级老年人活动场所服务功能,提升老年人精神生活水平。建设了全县首个社区嵌入式养老项目-〔*〕镇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该项目是集娱乐活动、康复护理、日常照料等功能为一体的社区养老场所,能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养老服务项目,填补了我县社区嵌入式养老领域的空白。
(三)基本社会服务持续优化
一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依法做好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全面推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十四五"以来,全县办理结婚1余万对,离婚办结0.27万对。完成我县2005年至2022年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字化工作。2023年"520"期间,开展"推进移风易俗,弘扬婚恋新风"活动,提供预约登记服务,开展喜事新办简办、婚俗教育宣讲,进一步丰富了"520"的内涵和外延。2024年,联合县团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以"情定〔*〕,幸福启航"为主题,举办我县首场集体婚礼,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价值观。2024年,〔*〕县获批第三批省级婚俗改革试验区。
二是持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十四五"以来,发放资金1947万元,惠及1.93万户。开展专项整治,2021年开展了私埋乱葬及公益性公墓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开展了全县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整治,2024年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乡镇遗体接运工作,健全县殡仪馆各项制度,规范殡葬服务管理。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十四五"以来,完成乡镇公益性公墓改造提升16个,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三是区划工作有序推进。2021年,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完成〔*〕区划调整及后续工作。
四是规范地名管理。2021年,完成〔*〕迎江线、〔*〕宜秀线、〔*〕桐城线边界联检工作。2022年,会宫镇成功获评"〔*〕省千年古镇"。2023年,完成〔*〕线〔*〕线的边界联检工作。完成"〔*〕""〔*〕""〔*〕"道路命名工作。2024年,完成无为〔*〕线、郊区〔*〕线界线联检工作;联合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等9部门印发了《〔*〕县"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开展"乡村著名行动",采集地名数据1802条,摸排乡村道路3431条,助力乡村振兴;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县地名管理的通知》,建立地名命名、更名、备案等工作机制,规范地名管理。
五是扎实做好孤儿兜底保障工作。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2022年,牵头筹划成立〔*〕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保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全县明确牵手人446人,牵手对象471人,通过牵手人"两讲一送",即讲法律法规、讲安全知识、送关爱服务,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进村的(居)"示范宣讲培训,走访探视慰问及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十四五"以来,发放孤儿助学资金68万元,保障对象68人次。规范做好送养工作,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0例。
六是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十四五"以来,救助583人,使用资金102万元。
七是推进慈善事业发展。2021年,完成县慈善协会成立工作,组织召开了首届慈善协会大会,募集善款12万元。"十四五"以来,发展社区慈基金6家,以"小基金"撬动"大治理"。
(四)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建设。
一是社会组织不断壮大。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县现有注册登记社会组织426家(其中社会团体368家,社会服务机构58家),"十四五"以来,全县新增社会组织271家。
二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按年度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严格审查各类社会组织人员变动、财务支出、遵纪守法、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未参检的和证书到期的社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不规范社会组织依法进行注销44家。
三是社会工作有序开展。依托县社工总站、乡镇社工站,组织开展"一老一小""助残助困"等社会服务,传递民政温度。〔*〕镇社工站获"铜陵市优秀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荣誉称号。《中国社区报》刊登"五治融合强根基,社区治理显成效",对我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进行了正面宣传报道。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方面。一是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力量薄弱。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较少,存在"人少事多""一人多岗"现象,"专职少兼职多"更是普遍存在,且人员更换频繁,加之日益繁重的社会救助任务,不少基层人员不愿从事社会救助工作。二是社会救助精准认定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县是务工人口输出大县,加上目前家庭经济状况尚未实现全国范围内联网核查,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难以把握,赡养费核算和收入扣减有待于加强,这些都给低收入人口精准认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如果救助对象不主动如实申报收入,难以做到及时、准确和全面掌握。三是县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配套压力越来越大。我县是农业大县,困难群体多,救助面大,随着救助标准的逐年提高,市财政部门将资金配套机制由以前的"市县5:5配套变成市每年固定配套3895万元",县财政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二)养老服务方面。一是工作合力尚未形成。目前我县养老服务工作主要由民政部门牵头协调,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单一部门推进难度较大,相关部门参与度不够,资源整合效果不佳,综合监管力量薄弱。二是养老服务设施缺乏经费保障。由于县级财力紧张,多数村(居)级养老服务站服务内容比较单一,在设施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资金没有保障,养老项目后期维护更加困难。三是养老机构入住率低,队伍建设滞后。养老机构普遍规模小,除〔*〕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镇中心敬老院、〔*〕镇中心敬老院三所机构入住人数有百人外,其余15所养老机构入住数均不足50人,养老机构总入住率不足50%。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大多都是本乡镇(村)退下来的村干部或者村民,从业人员年龄普遍较大,缺乏专业知识,只能提供日常生活照料。
(三)社会事务方面。一是殡葬部门综合监管机制不够健全。殡葬管理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目前我县殡葬管理工作更多依靠民政自身力量,国土、市场、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综合监管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在处理硬化大墓、城乡公益性公墓收费、新建坟墓等问题上没有执法权,工作中比较被动。
二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合力亟需强化。因父母外出务工等原因,留守儿童面临着情感交流、安全风险和家庭教育等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家庭加大协同力度,为农村留守儿童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三是流浪乞讨救助方式方法仍待完善。在实行常态化制度化的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中,面对"职业乞讨"等不文明行为,救助管理站除对乞讨人员进行耐心劝导和发放衣被、食品等基本物资外,缺乏其他有效的救助手段,与其他部门之间仍存在职责分工不明晰的问题,需在联席会上沟通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联动合力。
(四)社会组织方面。一是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压力增大。目前我县社会组织已达422家,县民政局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人员仅有3名,并且身兼多职,仅仅能应付一般的日常登记工作,日常管理及执法检查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处在被动状态。二是社会组织发展困难。我县多数社会组织的经费来源主要靠会费收入或挂靠单位资助,缺乏固定收入来源,运作经费短缺,造成社会组织专业管理人才匮乏,部分社会组织因经费不能正常开展活动。
三、"十五五"工作思路
(一)聚焦群众期盼,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一是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精准、及时认定社会救助对象,进一步增强临时救助的拾遗补缺功能和最低生活保障的"促发展"作用;探索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推动常态化政策"渐进"、阶段性措施"渐退",确保平稳有序实现衔接并轨;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统筹救助资源,发挥制度合力,持续推进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急难可救。二是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实行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推进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财政补助标准相一致;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救助需求;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培训,组织业务知识测评,提升其在政策理解、服务对象评估、救助执行等方面的专业素养;围绕政策落实疑难问题、重点信访处置等,汇编社会救助领域案例,供各乡镇参考学习;加强部门协作,统筹协调推进,共同解决基层社会救助中的实际问题。三是强化社会救助长效监督。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确保救助精准、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加大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在低保申请环节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于申请对象"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虚假证明的",适时终止审核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针对隐瞒实际情况获得救助资金的对象,追缴资金并适时追究法律责任;探索容错纠错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二)聚焦普惠多元,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普惠优享。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养老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科学系统谋划,提升工作理念,以战略的思维、超前的意识、扎实的措施,全力破解老龄化困境。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老龄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沟通,督促县老龄委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职责。二是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强化资金投入保障。要稳定财政资金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方面供给,要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土地利用等方面强化政策倾斜,吸引广大社会资本投入,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朝阳产业",强化政策落地见效。三是进一步深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普法活动,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持续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及巡回审判等活动,另外,还可以向社会发布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用生动典型的案例为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指引,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树立全社会敬老、孝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秉持为民情怀,提升专项事务服务水平。一是规范婚姻收养。积极创建国家等级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婚姻和收养登记行为,确保登记合格率为100%。引进专业力量,拓展婚姻服务范围,宣传婚姻家庭文化,采取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在内的多种方式,在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与婚姻干预。二是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履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指导基层政府和村(居)委会加强家庭监护监督。三是加快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规范补贴对象管理。进一步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工作,真正实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目标,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加强地名边界管理。严格地名命名更名申报流程、专家论证、社会听证、民意调查和信息公开等制度,慎重稳妥开展地名命名更名。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全面推进地名标准化进程。创新界线管理制度机制,完善界线日常管理措施,打造边界平安文化氛围,做好界线联检、界桩更换工作。五是优化殡葬管理和服务。补齐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强化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城乡公益性公墓等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全面提升殡葬监管服务,加大对非法殡葬服务的打击力度,规范殡葬服务秩序。六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继续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滞留人员寻亲等救助服务,强化与其它社会救助制度的转介衔接。持续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规范救助管理和服务流程。推动解决长期滞留人员安置难题。
(四)抓实管培并举,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建设。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工作,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创新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明确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普遍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二是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训、评价、激励政策体系,大力提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