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易县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易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易政办〔2018〕134号)、《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易政办〔2018〕135号)、《易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易政办〔2018〕54号)、《易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易政办〔2018〕5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财政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专人负责推进,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制定了《易县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各责任股室对照责任分工,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相关要求进行公开。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运行情况进行监控,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所有公开内容都要都要进行事前预审,以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各股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之一。
三是注重财政实际,讲求工作实效。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从财政实际出发,始终遵循严格依法、及时便捷、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具体工作的开展情况是: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局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经党组研究通过的相关制度,除涉密事项外,均按照公开要求以党组会议纪要或正式文件形式在财政系统进行公开。
二、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
(一)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财政局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相关要求,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全面加强所有财政收支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的过程、方法、结果等依法公开、透明,并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以及群众的社会监督,2017年,在易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置了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全县预决算、各预算部门预决算全部在专栏公开。一是严格按法定时限批复预决算。预决算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财政部门在二十日内向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在接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后十五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二是严格按法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2018年2月5日,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我县2018年预算,财政部门于2月23日正式批复部门预算,于2月24日在易县人民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了《易县政府2018年预算》。各部门于3月14日前在县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了部门预算。
2018年6月28日,易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易县2017年决算,财政部门于7月12日在易县人民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了《易县政府2017年决算》。各部门于8月5日前在易县人民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了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按月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主动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按月撰写预算执行分析,对我县财政收入、支出情况进行通报和深入分析,详细说明收支增减变化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将预算执行分析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县四大班子,印发至全县所有预算部门,同时每月将财政收支数据及时报送统计部门,2018年已采用财政简报形式编发预算执行分析10期。
(三)按月主动公开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效益、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我县国有企业均有主管部门管理,我局已向各预算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各主管部门按规定公开相关情况。
(四)做好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实行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已全部按要求公开。
(五)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易县经济开发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相关信息,已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pppc.org)公开发布,公众可登录查询。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可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pppc.org)公开发布,公众可登录查询。
(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此事项已包含在预决算公开内容内按要求公开。
(七)贯彻落实《易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易政办〔2018〕54号)要求,做好重大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内容全部依法按程序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开,对未及时公开的相关部门,根据"一问责八清理"工作要求进行了处理。
(八)贯彻落实《易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易政办〔2018〕55号)要求,做好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全部依法按程序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开。
(九)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72号)要求,根据(易政办〔2018〕135号)要求做好扶贫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将上级下达文件印发并按要求公开;二是对扶贫领域成效教育及各项监督检查结果及时提供给扶贫部门。三是全面做好扶贫资金政策公开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办〔2018〕47号)、《关于做好扶贫资金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财办〔2018〕53号),按照"两个一律"公开要求(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主动公开各项财政扶贫资金的安排分配情况,包括资金的来源和规模、资金分配依据和结果、资金收到和拨付时间等信息,以及有关扶贫资金的政策、制度和办法等。财政局已报请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扶贫资金政策专栏",并于12月13日公开了第一批扶贫资金政策信息,内容包括:《河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易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易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局易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易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督办法》、《易县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含资金清单、项目清单)等资金政策信息。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发布、依法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