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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重大风险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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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重大风险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要求,现将池州市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重大风险工作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情况

今年以来,池州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总基调,坚持因城施策,切实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重大风险,坚决遏制投机炒作,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

1.房地产开发投资平稳。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6.7亿元,因东至县部分房地产项目尚未入库统计,同比小幅下降1%;其中,主城区完成投资19.5亿元,因今年上半年出让的房地产用地尚未开工,同比增长2.7%,增幅放缓。

2.商品房供销小幅增加。全市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89.4万㎡,同比增长9.72%,其中住宅70.99万㎡,同比增长4.57%。全市各类商品房销售面积共92.7万㎡,同比增长1.5%。其中,主城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46.44万㎡,同比增长8.18%,其中住宅34.12万㎡,同比下降5.96%。主城区各类商品房销售面积共54.5万㎡,同比增长5.05%。

3.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稳定。全市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为6269元/㎡,同比增长9.59%;其中主城区成交均价为7047元/㎡,同比增长4.3%;从月度看,6月份涨幅与上月环比微增0.8%,涨幅得到有效遏制,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

(二)重大矛盾风险防范化解情况

2015年以来,受房地产市场波动影响,主城区东壹号等部分房地产项目相继出现停工烂尾现象,由此衍生出生大量矛盾纠纷,导致房地产领域矛盾风险点突出,集体访和越级访信访量居高不下,影响社会和谐稳定。3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科学统揽下,市住建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市、区两级法院,按照"党委统揽、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依法处置、重点突破"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司法等手段,问题楼盘处置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省住建厅将我市滨江名城和东壹号的处置经验在《住房城乡简报》上专刊向全省住建系统推广。

1.房地产领域重大矛盾风险基本化解。白洋名筑(三期)项目、莱茵河畔项目、鼎盛翡丽城1、2号住宅楼已竣工交付使用。滨江名城一、二期项目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正在抓紧办理综合查验备案手续,与贵池区政府签订的无偿代建安置房协议得到落实,1万平方米安置房源已无偿移交贵池区政府;三期地块已重新挂牌出让。华府骏苑一、二期项目,被轮侯查封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解封,502户业主正陆续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三期地块正在进行规划调整的评估和论证;恒泰都市华庭13、17号楼已办理综合查验备案,16号楼及地下车库正在抓紧办理竣工验收。香樟里·那水岸一期土地使用权依法分期解押,涉及的相关正陆续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期工程已复工并按调整后的开发建设时序顺利推进。贵池中学地块(即东壹号项目)34户拆迁户中部分拆迁户提出调整安置方案,贵池区政府进行协商并陆续回迁安置到位。天堃国公馆、光彩大市场(一期)、甲地王座广场等3个项目的配套设施扫尾工程已完工,正在抓紧完善综合查验备案相关手续。温州商贸城(二期)拆迁户已全部按调整后的规划方案重新签订拆迁安置协议,计划于2021年底竣工交付后回迁。玉庭龙湾花园已恢复商品房销售,全面复工,破产重整稳步推进。赛博数码广场正在进行水、电等扫尾工程建设。感知大厦股权经市中级法院公开拍卖,原施工单位竞得股权后另行成立了开发企业,目前已完成规划用途调整审批相关事项,即将复工建设。嘉恒商业街户拆迁户安置房源已基本解决,二期剩余10亩地块拟申请土地用途转换。

2.取得的成效。一是重大矛盾信访隐患消除。一批积年信访矛盾得以化解,有效维护了购房户、安置户、欠薪农民工、施工企业和其他债权人等不同群体的切身利益,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逐步得到解决。据市信访局统计,涉及问题楼盘赴市信访量同比大幅下降90%以上,动辄集体上访的现象大幅减少。二是欠薪农民工和部分债权人的利益得到维护。破产房地产项目盘活后,大量积欠的债权逐步清偿,仅滨江名城项目就兑现拖欠的农民工工资3000万元,,香樟里·那水岸(一期)项目前期工程款等1.2亿优先债权已清偿。三是化解了金融风险。银行信贷死账回笼,金融风险得以化解。香樟里·那水岸项目采取土地使用权分批解押,业主分批办证,破产企业恢复商品房销售后用销售款分批偿还了建行池州分行贷款本息1.1亿元,不良贷款成功回收;补交税收642万元,恢复经营后已正常纳税5000万元。滨江名城项目盘活后缴纳税收1944万元,税源得到保障。

二、下步工作建议和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人地挂钩的住宅用地供应政策。继续增加住宅用地供地,同时加快供地节奏。加强调度,督促已拿地未开工的企业抓紧完成规划审批、前期报建等相关手续,全面开工,保持开发投资稳定增长。挖掘存量,督促已开工的房地产在建项目按照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加快开发进度,达到预售条件商品房要尽快入市销售,形成商品房有效供给,确保商品房销售面积持续增长。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升行政效能。社会投资房地产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在110个工作日以内。

(三)稳步推进问题楼盘处置工作。进一步巩固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重大风险的成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以及市、区两级法院,依法稳步推进非住宅类房地产问题楼盘破产重整进程。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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