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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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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省、市安委的领导和关怀支持下,我县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和重大部署,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维护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重中之重来抓,以防范生产经营性事故为落脚点,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概要总结如下:

一、落实责任注重了抓实抓细

(一)县安委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十大论述"。

(二)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18年改革任务并分步实施。

(三)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调整了安委会组成人员,明确了"双主任制",即县委书记、县长,党委书记、乡镇长同时担任本级安委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丁克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李裕军,县政府副县长孙金平协管安全生产工作。乡镇(区)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也相应配备了分管、协管负责人。县乡两级都制定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各自就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都达到了4次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按规定带队开展安全检查都超过了4轮次。(两节两会期间,2.26翻船事故后一周内,7.27省、市安全生产视频会后,10.13桃源事故后)。

(四)县委常委会全年3次专题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工作,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工作。

(五)对省、市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批示都及时抓落实并向上作了汇报。年内,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到省安委办、省安监局汇报了4次,到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专题汇报了8次。

(六)县绩效办将安全生产纳入了绩效考核;县委组织部将安全生产作为干部监督、提拔任用的硬性指标并适时征求了县安监局的意见;县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都将安全生产作为了刚性要求。相关单位与部门将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都与安全生产挂钩,县安监局党组书记丁跃中当选了县委委员。

(七)全县严格落实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八)县科工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粮局、人防办等23个负有直接监管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都制定了安全生产权力的责任清单。

(九)县级两级组织开展了《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传培训,县安监局翻印了单行本5000册,免费发放并适时组织了学习。制定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实施方案,县安监局编印并免费发放了《汉寿县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资料汇编》3000册,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应知应会"专项培训。

(十)建立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教育培训、例会例检、轮流带班、考核奖惩细化到了车间、班组及工作岗位。

(十一)对非煤矿山、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进行了3次督查考核。

二、依法治理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一)安监、交通、住建、水利、工商食药质监、消防等部门都制定了安全监管执法年度计划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二)县安监局全面运用执法软件开展监督检查,执法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子站)向社会公开。

(三)"谁执法谁普法"进一步得到了落实,负有直接监管任务的县直科局都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法》的宣教培训。

(四)县安监局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了行政许可窗口,派1名专职工作人员和2名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服务。

(五)县安监局设立了"安全监管执法质量排行榜",每月进行了通报。

(六)交通、交警、住建、消防、水利、国土、工商食药质监等部门设立了"安全监管执法质量排行榜"。

(七)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协助市调查组完成了2.26翻船事故调查处理。

(八)工矿商贸、道路运输及其他行业领域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率都达到了100%。年内,未发生迟报、瞒报、谎报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现象。

三、"打非治违"战绩名列全市第一

1月19日至4月29日,省、市安委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汉寿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171家(非法加油站8家、非法加气站1家、涉粉尘爆炸、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企业6家,无证烟花爆竹经营店131家,非煤矿山(含采砂)5家,非法渡口3处,特种设备2家,涉食品安全、文化娱乐、教育培训机构15家)。拘留14人,移送县纪委问责领导干部1人。

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健全

全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深入到595家企业,辨识出风险隐患点274处,建立了台账,明确了监管责任人,强化了监管措施。市安委办对汉寿交办的13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3月22日交办10处、8月1日交办3处)已全部按"一单四制"整改到位,并及时到市安委办和相关市直部门销号,县内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部清零。

五、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

2家化工企业已停产。县内唯一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提前整体退出。全县已无粘土砖厂。蒋家嘴镇4家涉粉尘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的4家麻纺企业已关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两客一危"、公路安全生命防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等专项治理工作已全面启动。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城市燃气、农业机械、旅游、防雷、校车、学生防溺水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效果显著。全县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15982次,出动执法人员5761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140家(次),立案调查1584起,经济处罚821.7781万元,责令停产停业603家(次),暂扣或吊销执照304个,取缔关闭741处,曝光典型案例79个,问责领导干部18人,(移交)行政拘留133人,(移交)抓捕嫌疑人48人。6至10月,"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全市月排名:6月第6名,7月第1名,8月第9名,9月第5名,10月第7名。

六、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县安监局已成为行政执法机构。全县22个乡镇(区)街道已设立安监站,定编95名。丰家铺镇安监站被列入全省安监站标准化建设试点。丰家铺镇已申报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并已接受省安委办的验收,太子庙镇、酉港镇已申报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县财政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纳入了财政保障范围。安责险已缴交35万元。

县乡两级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县安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定编5人。完善了应急预案,加强了应急值班值守,年内开展事故应急救援行动2次。

七、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

县财政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72万元,增幅10%,依法从工伤保障基金中列支费用专项用于工伤预防经费5万元。县安监局已开通视频系统,使用了OA系统。建立了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开展了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行政处罚金额达7万元。

按照市安委办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深入开展了面向企业、面向县乡党政领导干部、面向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活动。

在面向企业方面,全县643家企业开展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活动,辖区内开展岗位零伤害承诺的企业794家,员工达22866人。企业公示隐患275处,采购警示教育片68部,开展警示教育企业686家,受教育员工22628人。企业举行应急预案演练263场,21448人参与。县安委会负责同志、成员单位领导开展对口宣讲活动,宣传场次160场,参加人数达17458人。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向纵深发展,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共出动123个检查组,举行学习活动331场,覆盖801家企业,参与人数达16351人。

在面向县乡两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方面,聘请省安监局副局长罗德龙到汉寿作了专题讲座。聘请其他专家学者宣讲了170次,听讲人数14693人,集中宣传报道67次。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乡镇(区)街道负责人撰写安全生产文章37篇。举办"汉寿安全生产,我来为您演说"比赛29场,参赛选手246人,收到征文93篇。

在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方面,县安委办举办了县乡两级"6.12"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2万份,设置各类展板612块,接受群众咨询1.4万人,国家安全总局宣教中心、省安监局微信公众号、红网相继推送了专题报道,其它网络媒体刊登文章63篇,汉寿安监微信群传播安全信息6.7万条。随手拍隐患620处。"七进"活动举办了590场(次)。

八、事故控制成效明显。

年内事故情况为:2018年1-10月,市安委办通报汉寿县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为:事故2起,死亡3人(道路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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