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19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01-10
来源:县综合执法局
2019年,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县委14456工作布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现对照《龙游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工作的通知》(龙依法行政〔2020〕1号)文件要求,将2019年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执法
一是建立年度案件评查考核机制。在年底召集各分局案件审理工作人员召开案件质量评查会,采取"集中分组,交叉评查,打分复核"的办法,对全局年度办结的案件质量进行严格评查。对参加评查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评,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逐案审查、逐项评分,不护短,不遮丑,不走过场。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查办案件工作、提升案件质量,我局制定出台了《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执法办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着力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2019年度,我局对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298起,办结案件253起;县广告办受理大型广告行政许可16起,准予许可16起。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等方式,借助浙江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
三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等,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我局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对现有的破损老旧设备进行更新,一次性从电信公司租赁了130台集对讲机、定位器、视频记录仪及肩闪灯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执法记录仪,配备给每一位一线队员,确保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可视监督。经过不断探索摸索,我局形成"录、存、管、用"一体化管理机制。
四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议案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提请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对行政处罚进行合法性审核,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有效性,为我局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我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审议制。我局通过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的形式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集体审议制,对重要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重大或者疑难的案件、作出达到听证标准的行政处罚决定等均纳入了集体审议范畴,极大地提高了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今年来,重大疑难案件通过集体讨论14起。
五是制发《关于防范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的办理、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若干规定》。该制度是全面推进我局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防止干预、插手执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对于排除领导干部和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对行政执法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公正执法,维护法律权威和执法机关执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
六是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各部门之间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职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有关部门相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努力构筑衔接顺畅、严密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网络。如今年我局联合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城区内动物诊疗机构联合执法检查,规范动物诊疗机构合理排放污水。联合住建局对房产中介领域行业乱象进行整治,对10家房产中介机构涉嫌违规操作依法进行立案调查。今后将继续扩大与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加大监督、管理和巡查力度,发现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
二、预防争议确保零纠错零败诉
着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秩序,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综合执法效能,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法治职责,切实维护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我局主动化解争议矛盾,对当事人提出调解意愿的案件,在复议机关的主持下,我局积极进行案前调解,努力做到规范执法与社会效果的双统一。2019年以来,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8起(其中当事人自行撤回6起,衢州市人民政府复议2起);行政诉讼案件4起(没有发生行政败诉案件)。行政复议被纠错的2起案件为胡正铭、胡水根违法建筑案件,行政主体为龙游县人民政府、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深化基层法治实践,推进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以湖镇镇为试点推进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按照衢州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的要求,龙游县委14456工作布局,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为核心,建立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制定《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四大片区"综合执法试点实施方案》。将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管辖范围划分为中部片区、南部片区、北部片区、东部片区"四大片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在编干部为联系片负责人,每个乡镇派驻执法人员,负责所在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日常巡查和上下联系。以原综合行政执法局基层分局为基础,整合其他各部门及乡镇原有执法人员,统一建立综合执法队伍,在派驻地乡镇"大执法"模块牵头人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真正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是制定《龙游县湖镇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在条件较成熟的湖镇镇区域内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由湖镇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等24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在湖镇镇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湖镇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整合湖镇镇现有站所、分局及"四个平台"执法人员,按照责权利相统一、人财事相配套以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由湖镇镇统一指挥协调。
四、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今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2020年,我局将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全面履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各项政府职能,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大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重大决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加强合法性审查。大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定。要进一步厘清部门间职责边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关联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责任边界,健全部门间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防止出现互相踢"皮球",推诿不作为的现象。
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严格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及时追究所属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
三是执法力量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在以湖镇镇为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县镇两级行政执法职责关系,强化行政执法属地管理,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避免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建立"监管+执法"的主框架,实行网格化工作法,建立乡镇与各职权下放部门间无缝协作机制。各部门要根据下放职权,在执法力量上予以支持,要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成立乡镇"大执法"模块综合执法办公室,建立"周一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全县域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对全县域综合行政执法力量进行综合协调。
四是强化能力建设。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大地区间的交流实践,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的执法方式和执法理念并加以运用,创新现有执法模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培训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文书制作、案卷规范等实践技能。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和支持在岗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自学考试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综合能力。
2020年1月9日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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