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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中心关于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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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中心关于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201x年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领导下,凤城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中心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今年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活动,大力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管执法机构综合设置情况

凤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xx年2月24日经凤城市编办批准成立,同年6月18日正式挂牌开展工作。机构规格正科级,人员组成由原凤城市城乡建设局下属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原凤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下属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合并而成,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制定年度执法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监督和纠正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设施。

(三)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监督和纠正随意扒门扒窗影响市容市貌等违法行为。

(四)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监督和纠正乱堆乱占和乱扔乱倒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

(五)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监督和纠正破坏城市绿化设施和绿化成果等违法行为。

(六)行使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监督和纠正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等违法行为。

(七)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公共场所和饮食服务行业的油烟、燥声等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场外占道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指导乡镇城镇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与凤城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及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201x年机构改革后,整合凤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凤城市污水监察收费处、凤凰城街道办事处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草河街道办事处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凤山街道办事处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组建凤城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人员编制79名,主要承担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执法职责延伸到重点乡镇。

二、201x年完成工作简要如下:

(一)开展对露天烧烤的专项治理活动

4月1日开始,我中心对市区内露天烧烤摊点进行全面的排查,根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对市区内经营露天烧烤的业主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退回室内经营,禁止在露天烧烤,烧烤所用炉具必须更换成环保无烟炉。全体执法队员从下午4点钟开始上街巡查并对重点路段进行专人看守直到晚9点。共取缔非法露天经营烧烤摊点300余处、清理占道经营200余起、没收烧烤炉具20余套、液化气罐5个、桌椅40余套、遮阳伞38顶。现市区内已有90%的烧烤店铺更换了无烟环保炉。市区内存在多年的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噪音扰民问题已基本解决。

(二)清理小广告、整顿户外牌匾广告

入春以来,综合执法中心对全城小广告进行全天全面大规模的清理,共清理乱张贴的小广告2万余张,乱喷涂的广告500余个墙体。针对多数非法小广告夜间喷涂、张贴现象,安排执法人员定期夜间值班巡逻。市区内主要街路、小区等的乱喷涂、乱张贴的小广告已基本清除。

对落地广告进行了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范围内主要街路、小区落地广告进行集中清理取缔,取得了良好效果。执法人员采取"宣传在前、整治在后"的工作方式,挨家挨户走进经营户家中,宣传占道摆放落地广告牌对城市容貌和道路交通的影响,劝导他们安装正规的门头广告,放弃使用落地广告。同时,对抱有侥幸心理且反复劝说教育不听的,依法进行广告扣押。执法队员共入户宣传1500余户,依法扣押130余块;对大型违规的店牌进行了集中整治活动,雇佣大量人员及吊车等工具专门针对商铺店外乱挂LED广告牌,灯箱广告等违规现象进行根本性的清理,拆除各类违规设广告和LED显示屏300余块;对街路广告牌匾进行整治。严格各种广告牌匾审批程序,落实一店一匾制。本着强化职能,上档次、上水平的原则,不仅加大监察力度,同时严格审批管理,对门面装修和广告、牌匾设置提出新标准,要求临街商业网点必须严格按照高标准进行设计并严格按照批准效果图实施。以确保在门面装修、广告牌匾设置上出精品、出亮点,体现城市特色,营造出繁荣、和谐的街路景观。

(三)开展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专项治理行动

进一步落实《凤城市"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集中对乱摆摊点、乱搭乱建、乱堆乱占、乱扔乱放、进行整治;规范车辆停放;清理整治占用人行道圈占停车位等行为;清理非法占用人行步道、非机动车道停车行为。从根本上改变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存在的乱象,使群众切身感受到身边的变化,让凤城更整洁、更宜居、更美好,真正成为市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

(四)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治理行动

对城区现保留的马路市场进行规范整治,划定市场界限,限定经营范围,明确上下市时间;市场内有专人管理,专人清扫保洁;保持市场内环境整洁,道路畅通,经营规范有序。取缔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马路工厂、马路烧烤,还路于行。

(五)加大规划区内违法建设查处力度

201x年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共发现违法建设行为30余起,限期纠正20余起,依法拆除违法建筑600余平方米。同时加强对临时在建工程监督,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施工工地,责令整改,要求临时建设符合审批要求。

(六)城市"禁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创建文明城为主题,倡导"保护环境,文明祭祀"为理念,进一步巩固城市"禁烧"工作成果。我中心在祭祀日前两天开始,每天出动5辆执法宣传车沿街巡回宣传《凤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城区烧纸及其他祭祀品的通告》。在"禁烧"当天安排执法车辆5辆和20名执法人员分组对全市主要街路进行巡回检查。对沿街超市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依法予以扣押。

(七)法定节假日凤凰山景区、大梨树景区工作方案完成情况

为展示凤城山水宜居的旅游环境,塑造城市名片,拓展旅游资源,加快实施"大旅游"发展战略。我中心在法定节假日及凤凰山庙会期间,每天都有两个执法中队分别在凤凰山景区与大梨树景区对景区内摊贩占道经营、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及乞讨人员进行清理,并为游客做好服务和引导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执法力量薄弱

尽管有针对性的坚持采取日常执法、突击管理、不间断巡查等措施,但执法人员数量有限,往往势单力薄、顾此失彼。综合执法局20xx年成立之初,在编人员65人(其中一线执法人员30人),由于退休及工作变动等原因,目前仅剩近25人参与一线市容管理执法,执法队伍不增反减。近年来大梨树村和高铁站被纳入日常市容管理范围,特别是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对城管工作又提出了更高要求,繁重的工作任务使得原本匮乏的执法力量更加难以应对。

(二)市民城市管理意识淡薄

城市管理的对象大多为社会弱势群体,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一些经营业主,对执法人员的工作不以为然,乱摆乱放、店外经营、流动叫卖,屡禁不止,经常跟执法人员打"游击战",城管意识不强。个别业户对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乱起哄,喝倒彩,给执法工作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无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201x年机构改革后,原凤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变更为凤城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据此,我中心在工作中无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严重影响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四、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重点改革任务的完成时限,加快推进工作。

2、建立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将工作重心从治脏、治乱、治差转移到做优、优靓、做出特色上来,达到主要街路无店外店、无占道摊点、无违法建设,让城区环境更加整洁有序。

3、全面加快城市管理领域的科技创新步伐,推动数字城管建设,构建科学高效、智能交互的管理平台,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4、坚持服务至上,精益求精。要切实转变思想转变作风,把"服务至上、精益求精"理念贯穿城市管理的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始终注重市民关切,回应市民诉求,把市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标准,统筹政府、社会、市民等各方面力量,推动城市管理形成共治共管、共建共享局面。

5、继续加大违法建设打击力度,加强在建工程监督,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6、继续抓好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年度学习计划》,有序开展党建各项工作。特别要在完成《年度学习计划》,提高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政治理论水平的同时,继续抓好"抓早抓小"开展批评教育谈话函询工作,预防腐败和纠正执法不文明行为。

7、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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