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环保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
宣城市环保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环境管理基础工作扎实有效,环境保护形势平稳可控,环境质量位居全省上游且稳中趋好,生态创建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8年2月,市环保局被人社部、环保部联合表彰为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宣城市被评选为12个"2018美丽山水城市"之一,是我省唯一一个入选城市。
一、蓝天保卫战成效明显。
省政府今年下达我市目标任务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7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据省生态环境厅初步反馈,2018年,我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2.0%,排名全省第3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0%,较去年同期上升7.2个百分点,暂位列全省第2位。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宣城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实施方案》,分级分层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完善调度、会商机制,市生态文明委员会办公室按季度召开全市环保工作调度会,市大气办按月召集由大气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及区政府、部分区直单位参加的会商会议。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信息月报送和通报机制,倒逼部门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部门日常工作。利用微信群及时共享信息、交流做法和实时调度,推动管理的扁平化。出台《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经济手段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二是深入开展污染源整治。制定印发了重点行业VOCs专项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三车运输治理、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市区施工工地及码头扬尘防控常态化排查督查、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等十余项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整治。其中:全市共摸排、整治了358个燃煤锅炉淘汰、工业废气治理、扬尘污染治理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分两批对全市163家化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卫浴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诊断、集中整治;开展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全市195家一、二类维修企业,完成整改比例达到87.7%;开展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全市需开展的107家干洗店已整治过半。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宣城市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规定》,强化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是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制定《宣城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发《关于印发宣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通知》,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落实减排措施。实施高频次协同调度,秋冬季节,按周召集市大气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进行会商。印发了《宣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细则(试行)》、《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及级别调整和解除流程》,建立了专家会商沟通机制;根据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及时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应急响应,实现削峰减排,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四是强化秸秆禁烧。秸秆禁烧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上级环保部门通报显示,我市全年0火点。秸秆禁烧关键时间节点,组建督查组,对各地进行驻点督查。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一日一调度",建立完善了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层层包保制度和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制定出台秸秆禁烧奖惩考核办法。全面实施"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对各地焚烧秸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二、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
2018年,我市7个国控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86%,其中水阳江汪溪断面和管家渡断面、无量溪河狮子口断面、郎溪梅溧河断面等4个断面水质优于省定目标一个类别。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监控点水质稳定达标,年度40项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有序推进。
一是全力保障重要水体水环境质量。强化各县市区和跨界地区的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严格一月一监测、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严密管控重要水体水环境状况。对出现月度水质超标的梅溧河、无量溪河加密监测和督查频次,全面排查整治汇水区域污染源,通报、约谈当地政府,推动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确保7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
二是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省、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切实压实各地、各有关单位责任,扎实有序推进40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全市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建成投运,逐步建立水环境管理"一园一档"。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两轮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督查,督查组反馈的6个环境问题全部提前整改完成;自我加压,推进全市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排查整治。合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完成年度73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粪污综合利用率均提前实现省定的目标要求。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市域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方案,全市共有10个省级断面和8个市级断面纳入生态补偿范围,进一步压实流域、区域生态联防联治责任。2018年,各县市区共获得生态补偿金2500万元,付出污染赔付金1700万元,净得省级补偿资金800万元。
三、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
重点企业重点重金属排放控制工作已完成全市行业摸排,并建立全口径企业清单;已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基本完成省对市考核的目标任务。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印发《宣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直单位牵头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土壤污染防治总体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实行月度报告制度,确保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配合省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组织开展全市1178个农用地详查工作。完成涉重行业企业排查,确定涉重企业名单,核实企业重金属排放量,为重金属减排打下坚实基础。开展全市土壤国控点位(共66个)的监测工作,建立了全市第一批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编制完成了宣城市及7个县市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实施2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督促宣州区、宁国市开展宣州区白马宕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估项目、宁国市垃圾处理中心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
二是强化固废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印发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宣城市实施方案》《宣城市固体废物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宣城市固体废物跨地区处理管理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涉固废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全市共上报排查固废问题35个,所有问题点位均已整改到位。严格按照"控源头、查输运、堵落地、奖举报、严打击、重问责"的思路,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固废管理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废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了9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6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四、坚决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及"回头看"问题整改。
我市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全力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岗双责"的要求,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的突出环境问题动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宣城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负责制和"市委常委包片、其他市级领导包点"的领导包保责任制,坚持目标导向,聚焦突出问题,按照"四确保四不放过"的要求,坚持做生态、补短板、强机制、创样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整改工作。
2018年10月31日一11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回头看"督察。"回头看"期间,我市共收到省协调联络组转办信访件110件(其中重复信访件17件),同比下降25.68%,居全省各市第12位,实现了信访件数量和全省排名"双下降"的既定目标。从环境要素来看,涉及环境问题194个,其中,大气环境方面60个、噪声方面31个、水环境方面35个、生态方面33个;从行业类型来看,涉及工业企业类40件、矿山开采类14件、采砂及洗沙类12件、养殖类12件、区域性问题8件。"回头看"信访件总体形势虽较去年有所改善,但一些行业、区域问题亟需集中整治,如砖瓦行业、"散乱污"企业整治、矿山、采砂洗沙、畜禽养殖以及城市管理问题,特别是生态类问题上升明显,治理生态破坏刻不容缓。
五、环境监管不断加强。
一是严格开展自然生态保护督查。印发了《宣城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检查工作,督促各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印发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组织六部门切实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
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新模式,"交叉检查、异地执法、下查一级"的执法模式基本形成,自主开发了环境问题交办督办APP系统,"交办单"制度全面实施。结合环保督察、重点信访以及固体废物排查等重点内容,组织全市环境执法力量开展了三次环境执法互查,共检查工矿企业446家,针对发现问题下发交办单并督促整改到位。2018年全市(含广德)共排查整治各类"散乱污"企业877户,现已经完成整改783家。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核发数量位居全省各市首位。2018年,全市(含广德)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46件,罚款总金额2914万元(市本级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件,罚款金额167万元)。其中查封、扣押企业53起,限产停产21起,移送行政拘留37起,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数10件。
三是坚决防范环境风险。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的意见》,对近三年重信重访案件及重要信访案进行全面"回头看",对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保,确保环境问题及时化解,不成为社会焦点问题。
四是推动绿色发展不断深化。积极推进"三线一单"制度,发挥环评制度"节制闸"作用,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全面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对现有清单核实、补充,建立、完善辖区企业清单,实行排查结果动态更新制度。在2017年摸排整改基础上,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散乱污"企业,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核发数量位居全省各市首位。
六、生态文明创建稳步推进。
一是生态创建成效明显。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果,宁国市、旌德县和泾县等三地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评估,2018年7月被正式命名为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在生态环境部举办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上被评选为12个"2018美丽山水城市"之一,是我省唯一一个入选城市。
二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启动并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年鉴》、《江淮》、《宣城日报》等多家中央和省、市媒体上宣传宣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启动实施了"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环保宣传周工作,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举办企业环境信用专题教育培训会,联合市老年骑协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志愿公益行动,全面开展环保"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引导公众和社会组织理性有序地参与环保。
七、自身建设不断强化。
一是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学习十九大精神作为年度第一学习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上级部署落实到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等主题教育活动。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所有党支部均通过标准化验收,环保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加强。二是干部担当作为不断凸显。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坚持开展班子成员带案下访,坚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增强干事创业激情,局党组坚决为干事创业者撑腰打气,坚决打造一支新时代的"环保铁军"。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政务公开,严控"三公"经费,发文、开会数量总体下降,2018年以来,全局未发生一起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基本做到了干部清正、政治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