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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质局监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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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质局监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一、主要成效

(一)市场活力持续激发。截止2017年12月4日,青秀区实有企业户数65868户,其中新登记企业10229户,新登记企业的注册资本总额达651.69亿元。新登记私营企业9856户,私营占新登记总数的96%。

2017年1-12月,城区新设立市场主体19846户,平均每天诞生87个市场主体。

(二)带动了就业和创业。截止2017年12月4日,截止2017年12月5日,青秀区实有个体工商户40840户,从业人员140597人,资金数额263.60亿元,其中新登记10200户,从业人员26459人,资金数额209.50.亿元;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28户,成员总数2552人,出资总额10.57亿元,其中新登记44户,成员总数889人,出资总额0.68亿元。

(三)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实施"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系列改革后,企业新设立办照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统一为3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缩短12个工作日,不少企业办理换照业务当日办结、立等可取,提速近70%。

(四)信用监管不断完善。抓好"先照后证"改革后市场主体登记"双告知"工作,今年以来共向环保、食药、交通等相关部门抄告市场主体信息11000多份。全面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不按时进行年报、不及时履行企业信息公示义务、公示的信息弄虚作假、地址不实或不准确等情况的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年1-12月共有7796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1.进一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原我局审批的"户外广告登记"事项已取消,不再受理审批相关业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广西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全面履行"先照后证"后"双告知"职责,及时将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告知申请人,抄告给相关行政审批部门。

2.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一是编制权力清单。共梳理出权力事项672项,保留权力事项305项。精简优化的权力事项共计367项,整体精简比例达到了54.61%。最大限度为市场和企业松绑减负,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活力,达到政府部门"做减法"、推动市场"做加法"的效果。二是编制责任清单。通过部门主要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4个部分,框定了工商质监部门的职责界限。

(二)全面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根据《关于印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275号)文件精神,我局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对接,做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表格印制、登记流程规范、人员培训、媒体宣传、登记系统配置等各项准备工作。截止2017年12月4日,共发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2746户。

(三)认真落实企业登记注册事权调整工作。根据《南宁市工商局关于调整企业登记注册事权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工商发〔2017〕3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承接市工商局调整下放的青秀辖区内企业(无注册资本金限制,除外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事权,委托埌东、仙葫、刘圩工商质监所试点实施该所辖区范围内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200万元)的企业登记注册事权。进一步提高登记效率和水平,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按照自治区工商局部署,在保留纸质登记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应用工作,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企业注册登记新模式。根据自治区、南宁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目前,自治区工商局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网上可以受理的业务有:内资(含私营)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预先核准及设立登记申请业务。为了顺应全程电子化工作的需要,我局不断创新服务,大力推进网上办事,优化网上登记流程,简化网上登记材料,通过落实专人负责指导网上登记,根据企业需要,提供窗口现场操作,多途经、多方式让申请人在较短时间内掌握网上登记系统;对前来办事的群众现场指导办事群众完成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申请操作,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网上登记服务,大大提高登记效率。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实施,充分发挥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优势,实现了零接触、零跑腿、零费用"三零"工商登记服务。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网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登记800余件。

(五)积极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5〕111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工商质监实际,制定了《青秀区工商质监局开展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方式、抽查程序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目前,我局以红盾经济户口管理系统为依托,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以本局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017年3月至10月,组织开展"红盾1号"至"红盾7号"双随机抽查,共抽查企业数88户,其中因通过登记信息无法联系标记异常44户,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户,其他原因7户,抽查结果正常35户。2017年6月初,代城区政府草拟出台了《青秀区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青秀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初步建立起青秀区双随机抽查工作体系。2017年6月,我局与城区食药局、安监局密切配合,开展不定向联合抽查,共抽查企业数570户,其中因通过登记信息无法联系标记异常214户,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4户,抽查结果正常340户。目前,正在开展2017年综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共5300多户。

(六)清理"僵尸户",探索退出机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和《自治区工商局 自治区国税局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印发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商发〔2016〕24号)精神,开展吊销3100多户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工作。

2.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南宁市工商局开展吊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工商办发〔2016〕305号)要求,开展吊销4800多户涉嫌违法经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工作。目前,工作均已进行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阶段。

3.根据自治区、南宁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截止目前,我局共依职能注销个体工商户2300多户。

三、存在问题

(一)"双随机"抽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一些部门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思想上不重视,监管事项的"双随机"抽查制度甚至还未建立起来;二是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二)部门之间缺乏执法和监管的联动机制。各个担负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未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导致企业频繁受检,增加企业负担。各部门在实施"双随机"抽查后,缺乏有力的协调以及联合执法机制,仅是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部门内部的低效率的"双随机",造成执法资源的浪费以及执法效率的低下,多头抽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

(三)市场主体"僵尸户"众多。市场主体在经营中每年都会产生一部分的"僵尸户",逐年积累,基数不容忽视。

(四)信息化建设滞后。目前只有工商部门的抽查信息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多证合一"信息交换平台在信息传输及储存等方面均不能满足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的需要,急需建立更大范围共享,更高层级的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五)基层执法人员队伍少。"多证合一"无疑给登记注册窗口增加了极大的工作量,原由多个部门承担的工作集中统一在一个部门一个窗口,在人员队伍得不到充实的情况下,窗口人员工作压力倍增,不适应当下商事制度改革及"多证合一"改革的需要。

四、措施、建议和打算

(一)深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及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南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推动企业登记管理全程电子化,将现有的企业登记全部流程、步骤转为电子化流程,实行"网上提交材料、网上智能比对、网上审查核准、网上核发执照、网上亮照公示、网上自动存档"的电子化登记模式。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二)探索建立联合抽查机制。结合实际,制定联合抽查计划,科学整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逐步实现计划先行、一次完成的目标,避免因多头抽查对企业的打扰,缩减行政成本,提高执法效能。

(三)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2号)要求和自治区工商局、南宁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方案,试行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流程,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通过清理"僵尸企业"、"僵尸个体工商户",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市场活而有序发展。

(四)加强基层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一是加快人员招聘,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合理配置检查人员,减轻基层监管干部压力。二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切实解决基层执法队伍老化、人员短缺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以适应商事制度改革和抽查工作需要,为全面落实各项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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