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校园网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为加强网络管理,维护网络秩序,配合国家有关执法和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打击、查处网络违法案件,保证学院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推动网络应用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落实网络安全岗位责任制,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员负责制,网络安全事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信心中心应对网络运行的总体安全进行有效的监控,行为违法的,要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学院及公安机关。
三、院属各部门要及时对本部门网络安全进行有效的监控,对于违法的行为要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信息中心。
四、信息中心要对网络运行日志进行归档保存,以便于对网络违法事件的查处。
五、以下行为都属于违法使用网络:
(一)破坏网络通讯设施,包括光缆、室内网络布线、室内信息插座、配线间网络设备。
(二)随意改变网络接入位置。
(三)盗用别人的IP地址、更改网卡地址、盗用别人的帐号。
(四)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包括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存储介质等途径。
(五)对网络的恶意侦听和信息截获,向网络上发送干扰正常通信的数据。
六、信息中心应密切注意网络运行安全,密切关注网络违法案件和不良事件的发展,情节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
七、信息中心应积极的配合学院或公安机关对网络违法案件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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