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12篇
目录
1.2022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2
2.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7
3.2022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11
4.XX1-9月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15
5.XX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年"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2
6.XX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5
7.XX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31
8.XX区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34
9.XX人民政府关于XX2022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37
10.沧湖开发区2022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43
11.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汇报 46
12.XX应急局2022年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49
2022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情况汇报
在区工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局、市局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巩固提升,全力防范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与较大影响事件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进行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百日攻坚"行动,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百日攻坚"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市场监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认真分解、细化,进一步健全了安全工作网络,将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
(二)抓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文件、会议精神;6月8日和7月29日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关于"3.21"东航航空器坠毁事故和"4.29"特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7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7.11"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部署2022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深入开展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中,我局充分利用墙报、专刊、横幅、网络等,加大"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我们先后组织了两次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开展了一次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讲座。做到"三结合",即,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与贯彻省局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相结合,与市场监管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和谐机关建设相结合,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不断丰富,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全局上下形成了人人关心、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抓安全监管,防控化解风险隐患
1.特种设备监管持续加强。目前,我区现有锅炉XX台,压力容器XX台,电梯XX台,起重机械XX台,叉车XX台,压力管道XX,气瓶XX个。对全区所有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同时开展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XX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XX家次,在行动过程中,针对各类安全隐患,共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XX份,要求限期整改,已完成整改XX份,立案调查2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开展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打非治违"三年行动等,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XX余份,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5-6月组织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专业培训,参加人员XX余人,7月至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XX余家,重点检查燃气、电梯、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发现安全隐患XX处,下达监察指令书XX份,现均已整改完毕,有力的促进特种设备的监管力度和安全使用。
2.大力推进了特种设备信息化动态管理监管。完善了市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区相关使用单位及设备数据;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移动检查平台推广使用,目前已经将全区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设备信息录入了特种设备移动检查平台APP,建立健全了全区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台账,运用APP进行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
3.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按照产品有无执行标准、厂名、厂址、合格证、CCC强制产品认证等方法,对我区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未发现有销售非标车辆、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和不符合要求的充电器、蓄电池、安全头盔的行为。对发现的改装加装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2起,现处罚均已到位。
4.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监督检查行动。对我区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有无重大变化,产品出厂检验设备配备、出厂检验项目设置、关键检验设备检定或校准情况,按规定办理企业名称、住所或者生产地址名称变更手续情况,按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情况,同时,执法人员开展《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督促其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投入少,设备不能及时按期检验,增加了安全隐患;对职工的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滞后,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偏少。
2、部分单位特种设备管理机构不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不能定岗定位。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数量不达标。??
3、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不善,记录不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建立不完善、不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加强"打非治违"力度,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
2、继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条幅、宣传网点、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文明素养,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3、开展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检查。组织专门力量在节前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加大现场查处力度,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老百姓人身和财产安全。
4、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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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高新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高新区住建局今年以来共办理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吊篮安装、使用、拆卸登记XX次;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申请XX起,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XX份,建筑面积XX万㎡,工程造价XX亿元。现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二、主要工作
1.开展工地一、二、三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根据市局统一安排于2月22日-24日、6月14日-6月16日、9月20日-21日,分季度对园区在建工地开展了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共下发整改通知单41份,涉及质量安全问题102条,第三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中部分项目仍在整改中,预计本月底全部整改到位。
2.开展在建工地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市住建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于4月6日-4月14日对全区22个在建工地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检查,此次主要对在建工地起重机械、基坑、自然灾害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疫情防控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单22份,现已整改完成并回复。在检查的过程中同时要求各在建工地要强化防范意识,加大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方面的必要投入,随着气温上升,对于防暑、防火要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一是加强办公区和生活区用电管理,重点防范线路老化、大功率电器等引起的火灾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用火管理,严格落实用火审批制度,杜绝私自用火。
3.城镇燃气安全工作。一是牵头组织园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根据省、市关于城镇燃气安全相关工作部署,1月17日,制定《黄山经济开发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黄经安〔2022〕1号);7月21日,制定《关于印发<黄山高新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高新〔2022〕53号),会同安监环保局牵头组织高新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相关工作。二是排查整治燃气经营等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多次会同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城管局、市场局等单位对安徽喜晟能源有限公司液化气场站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风险隐患问题整改。会同新潭镇政府摸排园区范围瓶装燃气配送(经营)点8处,宣传城镇燃气相关法规、规章,强调严禁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督促XX华燃气有限公司开展用户安全检查,目前已完成园区天然气非居民用户单位62个、居民用户2104户的入户安全检查。三是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住建局联合XX华燃气公司对园区范围62个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天然气用户)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安装情况进行了排查督促,目前剩余3个天然气用户单位未安装或用气部位未全部安装。参加安监环保局牵头的园区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安装情况排查检查,目前共摸排餐饮场所221处(其中29处不使用燃气或停业转让不需要安装),已督促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135处(其中个别瓶装燃气餐饮场所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剩余57处仍未安装(部分为观望态度,个别拒不安装,如老院子饭庄)。
4.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经前期排查,高新区辖区内自建房总数共XX栋,目前自建房平台目前已完成录入XX栋。截止9月底,高新区存在安全隐患的XX栋自建房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经营性自建房XX栋,其他自建房XX栋)。在XX栋已完成整治的自建房中,停用XX栋,拆除XX栋,维修加固XX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维修加固XX栋,停用XX栋)。目前正在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回头看工作,经营性自建房总数XX栋,已完成回头看的经营性自建房数量XX栋,后续将持续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回头看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执法检查力度,继续争创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2.继续加大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检查力度,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相关职责,防止人员无证上岗、上岗前不交底等现象发生;
3.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措施体系,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工作持续向好;
4.继续做好自建房安全整治回头看工作,确保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
2022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一、总体情况
本辖区(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共XX家,其中在生产经营的XX家。上半年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再生资源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全国两会期间、五一期间、农民自建房排查、端午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出动检查执法人员XX人次,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XX家次,约谈(通报、曝光)0家次;实施经济处罚0家次,罚款0元(上限处罚0元);责令停产整顿0家,关闭取缔0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多次召开乡村干部大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时分析乡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安排部署上级工作安排,党委中心组开展安全生产专题2次。组织全体乡干部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系列宣传片1次,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1次,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广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能力。
二是积极部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横路乡在一季度分别召开横路乡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2022年横路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横路乡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在第二季度分别召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消防安全专项工作部署会、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及农民自建房工作部署会,在各个重要时间节点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做出分析并就下一步工作做出部署,参会人员包括乡村两级干部、各站所负责人;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供电等相关部门,重点针对非煤矿山、学校、加油站、商店、餐饮场所、农民自建房等场所,线路老化、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所排查出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
四是强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少数零售网点灭火器失效、灭火器未放在可见位置、无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
五是开展农民自建房排查工作。排查农民自建房5644幢,排查存在隐患房屋128幢。其中:自建房改经营性的房屋159幢,其中隐患房屋0幢;非自建房经营性的房屋97幢,其中存在隐患房屋0幢,民房自建房5547幢,其中存在隐患房屋128幢。针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逐户制定了整改计划。根据房屋安全隐患,漏水、裂缝等问题,要求房主1个月内对房顶和墙壁进行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居住安全;拆墙问题,要求房主1个月内恢复墙体或者安装立柱等措施,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对于部分严重危房,要求房主立即拆除;
六是强化安全生产氛围营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等活动,使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同时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微信公众号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使各项制度得到落实,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契机,在集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1次,悬挂横幅13条,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条;
七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针对所梳理出来的问题,细化制定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及时督促企业开展危险作业能力提升、风险辨识攻坚提升、监管责任提升、安全生产能力提升行动等活动,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八是强化城镇燃气排查工作。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会议要求和《九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防范化解城镇燃气重大安全风险,深刻吸取"6·13"湖北十堰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教训,防范燃气事故发生。我乡针对集镇6家餐饮服务企业开展燃气安全排查。
九是强化水上交通安全排查治理。全乡目前登记在册农用船50艘,其中已发证29艘,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农用船排查登记,做好相关知识培训、现场查看及下一步发证工作,同时加强辖区内水域安全隐患治理,要求各农用船船主严格遵循下水要求,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乡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对于上级的工作要求上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生产意识还有待提高,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未购进灭火器及灭火器失效等情况;二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深度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少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严格落实;四是乡镇工作较为繁杂且时常轮换岗位,干部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专业知识水平难以取得系统的学习。??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安全生产防范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入脑入心;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制度;三是持续深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四是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为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保驾护航。
XX1-9月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提出的具体工作举措,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止9月20日全县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XX家次,排查隐患XX处,已整改XX处,正在整改XX处。其中:危险化学品领域:共检查33余家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XX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大队开展的执法检查共排查隐患XX处,截止目前整改完成XX以上,行政处罚XX家次。工贸领域:共检查工贸企业XX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XX处,已整改XX处,整改率XX;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行政处罚1家次,行政罚款XX万元。其他行业领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XX家次,排查隐患XX处,已整改XX处,余下正在整改中。
(二)安全生产XX条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工作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安委会等相关会议XX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XX"、XX"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出台《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XX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任务分解意见》、《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落实工作的提示函》等相关文件,召开推进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专题调度会议,层层压实领导责任。县委党校、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分别将安全生产有关学习、教育、考核等纳入各自部门职责进行落实。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点时段,县领导分别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15条措施落实,深化"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危化品、燃气、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等。全县相关部门累计下达处罚决定书XX份,罚款XX万元(其中:危险化学品领域罚款XX万元、烟花爆竹领域XX万元、有限空间领域XX万元、特种设备领域XX万元、燃气领域XX万元)。三是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聘请专家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在执法检查中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开展企业"三项人员"培训XX人。聘请专家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集中培训XX家企业、跟班教学XX家企业和现场教学XX家企业,累计培训人员XX人次。四是统筹兼顾推进各项措施落实。目前我县严格把关各类项目审批安全关,强化项目建设安全"三同时"落实;加大对各项目施工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查处,做好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正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推进落实中。
(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全县共排查乡(镇)建成区、园区自建房XX栋,排查农村房屋XX栋,初判有隐患房屋XX栋(隐患类型为墙体开裂、屋面损毁、漏雨、楼板有裂缝等)。共组织信息录入培训会议XX次,培训人数约XX人,共计录入自建房信息XX户。目前乡(镇)建成区正在开展整治房屋为XX栋,整治完成XX户,其中部分自建房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已纳入本年度改造计划。因7月份受疫情影响,整治工作尚未完成,对照省级文件精神9月底前对隐患房屋要处置完成,
(四)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消防隐患整治情况。共摸排检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XX家,发现火灾隐患XX处,已整改XX处,限期整改XX处。XX处隐患中,涉及建筑耐火等级的(使用泡沫夹芯板房、使用易燃可燃材料)XX处,涉及安全疏散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防盗窗影响逃生)的XX处,涉及防火分隔的(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XX处,涉及电气线路管理(私拉乱接电线、电线未穿阻燃管保护)的XX处,涉及设施器材配备使用的(灭火器过期、压力不足,未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探测器等)XX处的,涉及消防安全管理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等)的XX处。
(五)城市燃气专项治理情况。共开展执法检查XX余次(其中联合执法检查XX次),出动执法车辆XX余辆次,执法人员XX余人次,入户安检XX户,对城区在共用餐区域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的餐饮饭店依法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XX份,已整改XX家,XX家正在整改。检查共发现隐患XX处,整改XX处。排查出安全隐患XX个,整改XX个,整改率XX;立案XX起,结案XX起,罚款金额XX万元,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XX人,刑事拘留XX人,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液化气钢瓶XX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园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县经济开发区集中了我县70%以上的工业企业,但部分工业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源头管控不到位,企业随意租赁厂房现象普遍,园区小项目入驻把关不严,企业零星施工随意,有的不按规划设计图纸建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县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持证人员少,执法检查覆盖率低,对工贸企业检查很难做到全覆盖。
(二)建筑领域安全生产问题突出。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春恒钢构"3.21"物体打击事故;县经济开发区三星纸业"5.23"高处坠落事故;南城区新一中"8.3"高处坠落事故,都是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这三起事故中其中二起涉及违法分包、无资质承包施工;农村自建房领域,不同程度存在无规划许可证、无施工许可证,未批先建,而且承包方均无建筑资质,建设项目长期失于安全监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三)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落实力度不够。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抓安全生产的多,其他班子成员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过问的少。如石湖乡、杨庙镇等其他班子成员的年度述职报告提及安全生产的少。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还需再深入,存在监管对象不全问题,有的单位只监管报备的企业,未报备的缺少监管。
(四)城市和开发区内涝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县城和开发区每年夏天内涝严重,需要从根本上治理,否则一旦出现连续降雨将束手无策。县住建局、县经济开发区制定内涝整治方案,但两单位制定方案不科学、较为粗糙,尚未经专家论证和会商,不具有可操作性。当前正是制定内涝整治方案的时机,一旦方案确定即可招标,秋冬季可完成施工,2023年可安全度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15条措施落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及时提醒党政领导按照要求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对新出现的突出风险开展专项行动。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尤其要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效开展执法检查,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的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督促安委会成员单位对照要求,严格抓好15条硬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加强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监管。一是协调推动县住建局全面加强乡镇园区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监管,包括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等领域,实现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或盲区,确保建筑领域不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二是督促县住建局对无施工许证、无资质、挂靠资质的,要坚决从严监管,该移交处罚的坚决移交处罚,该拆除的及时转城市管理局依法拆除,严禁边审批边建设,杜绝违法施工;三是加快推进隐患整改。督促县住建局对已摸排的自建房领域安全隐患按照既定计划,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整改,尽最大限度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
(三)突出重点强化执法检查。突出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液氨使用、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在执法检查中,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紧盯企业动火、检维修、技改、工艺变更等关键环节;紧盯高温汛期、国庆、中秋及国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间段,紧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员工三级教育培训、风险隐患排查等核心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四)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窨井、下水管道、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中水厂、化粪池、沼气池、地窖反应釜、槽罐车等有限空间的监管,抓好有限空间作业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摸排存在有限空间的作业企业,实行清单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要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不经专门培训,同时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任何人不得擅自从事有限空间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