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房管局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对市房管局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准备,周密安排。首先,按照市政协《关于开展民主评议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市房管局开展民主评议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评议的目的、内容、组织领导及方法和步骤。之后,成立了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协分管副主席为组长,政协人资环委、市纪委纠风办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为副组长,部分市政协常委及委员为成员,同时邀请部分XX驻XX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管理公司、XX本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管理公司、部分建筑企业代表、煤矿棚户区搬迁户、廉租房户及购房群众代表参加了相关评议工作。
(二)多方走访,认真评议。为确保本次评议圆满完成任务并有真实性,评议组采取了以下三种形式:一是认真走访,从9月16日开始至9月23日,分别深入不同层面和领域进行走访活动,首先对各办证大厅的办事群众进行访问;其次通过在市房管局查阅办事群众资料向群众电话或见面询问;再次深入部分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了解。二是座谈交流,9月18日在市房管局召开了由局领导及部分职工、房地产和建筑及物业企业代表、部分购房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在听取汇报之后,市房管局参会人员进行了回避,其余参会代表围绕市房管局的工作及作风、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座谈。三是发放测评表,评议组分组到市公积金归集放贷大厅和市房屋产权登记交易大厅发放测评表60份;到市环保、水务、交通、林业、安监、规划等12家单位发放测评表30份;向访问群众及参加座谈会群众发放测评表40份,共发放测评表130份。测评表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档次,对市房管局工作职责、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总体评价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评价,其结果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为95%,不满意的为3%,不了解的为2%。
(三)及时整理,客观总结。评议过程结束后,我们对收回的测评表、访问记录、座谈记录等及时进行了整理和汇总,初步形成了评议报告,于9月26日再次召开了评议组成人员会议,对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修改。10月9日,评议组深入到市房管局召开会议,面对面沟通和交流了评议情况及结果,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确定了对市房管局的评议报告。
二、对被评议单位的基本评价
通过深入基层调查走访、与相关群众及部门座谈交流、问卷调查、评议组集中评议,我们认为,市房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能够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较好的开展了各项工作,把提升有效服务和为民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其工作的基本准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严格行政执法,在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建设及管理中,不断采取新的措施,为提升工作质量、服务百姓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在工作履职上。一是在住房保障工作方面,按照自治区及我市规定的目标任务实施各项工作,在城市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煤矿棚户区建设等方面均按期按量完成了任务。目前,全市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9.1万套,建成6.6万套,分配安置5.3万套。在分配过程中,市房管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操作程序,在申请、审核环节严格执行"一认定"、"三公示"、"三审核"制度,接受监察、审计、公证等部门的全程监督,确保做到公平分配。同时,针对新搬迁居民后续的生活成本增加以及就业、社保、医疗、治安等方面的问题,指导三区在有条件的小区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号召党员干部开展结对帮扶等活动。
二是在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针对开发企业资质管理、预售资金管理、房屋建设及装修质量、售房信息发布等不同层面的问题,印发了相应的管理、监督办法,促使相关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
三是在物业管理方面,不断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提请市政府下发了有关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小区物业服务补贴等方面的规定,建立了XX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将三区房管局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四是在房屋征收方面,建立了对各类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考核制度;对新实施的征收项目,及时组织制定了风险评估预案,组织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
五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房屋产权交易登记、房产测绘方面,在努力做到规范有序的同时,实施了许多方便群众的工作措施,如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开通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专线;对提取资金超过10万元的,建立了分管主任终审的四级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窗口,以适应房产交易登记数量增大的需要;对测绘工作人员实行定量定质考核,确保房屋测绘的准确性等。
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为93%,不满意为4%,不了解为3%。
(二)在作风建设上。能够坚持以人为本,将服务群众放在首位,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行各业的监督,特别是在面向群众的办事大厅,经常进行明查暗访。研究制定了纪律作风整顿措施"十个不准"和"十个必须",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理规定。同时,开通了系统网站,设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栏,不断强化单位作风建设。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为94%,不满意为4%,不了解为2%。
(三)在制度建设上。一是严格了行政审批事项,对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减化办事流程,实行"一站式"受理服务;三是对办理各种审批,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各类资质初审等六个方面的事项,明确了办结时限;四是在进一步规范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研究制定了六项规章制度,严格了各项管理。
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为95%,不满意为2%,不了解为3%。
三、几点建议
(一)科学调控房屋建设数量。评议中,有的群众认为,近几年政府在房屋建设,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力度非常大,较好的解决了居民住房问题,大部分群众住房基本有了保障。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及房管部门抓紧完善确定建设方案,完成好煤矿棚户区搬迁住房的建设任务。同时对商品房建设的数量应做出合理的安排和规划,以适应供求关系的平衡,避免出现供大于求的问题。
(二)严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关。目前,我市的许多房地产开发项目多数是外地企业,而大部分开发企业(包括本地)的资质等级较低,有的无资质而挂靠开发,造成许多问题的出现,引发种种投诉,如有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质量差、延期交房、挪用售房资金、精装修未达到设计要求、工程款不能按时支付、过渡安置费不能按时发放等等。因此,建议房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严格审核,视其资质而准予其开发相应的项目,同时加大对开发商收取的售房资金进行监管的力度。
(三)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政府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规定,在办事程序上做到了规范管理,但个别环节之间因标准的不统一等问题,办事群众仍感觉办事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例如:房产证延期发放、办理售房许可证需要登报而拖延办理时间等。因此,建议房管部门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和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办事。
(四)努力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目前,我市的物业公司大部分是开发商为解决自建小区物业管理而组建成立的,没有达到相应的资质和等级,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如一些小区管网维护跟不上、跑冒漏现象时有发生、垃圾无人清理、公厕无人维护、垃圾焚烧污染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小区住户私搭乱建无人监管等;而一些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组建率也不高,与物业公司不能做到较好的沟通和协调,导致二者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因此,建议房管部门对现有的物业企业,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对今后新成立的物业企业,应严格物业公司的资质和等级的审核批准,并加强监管。同时应努力探索建立一整套小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协调配合的良好运行机制,促使每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向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五)努力解决征拆问题。在访问及问卷调查中,一些群众反映目前我市在征地、拆迁、回迁,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所涉及的问题较多,如有的淹没区的回迁小区建设情况与签署协议不符;有的对拆迁户不能按时落实回迁等问题,建议房管部门进一步严格落实征拆工作政策,规范有关管理,切实解决征拆工作中的问题。